1.6.1 政府部署与规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部署,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登记查询系统投入运行。平台将通过数据交换接口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最新规划表示,从2014年开始,通过基础制度建设、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用3年左右的时间能够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的时间能够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1.6.2 政策推进与执行
当前,国土资源部成立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工作正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
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
2016年1月20日,国土资源部官网发布了不动产登记的重要配套规范性文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各种不动产权利的登记都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细则》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6年5月30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各种登记的审核要点和登记资料的管理等进行全面细化规范,推动不动产登记法治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统一登记制度真正在基层落地生根,需要更具可操作性、适用性的规范。
从《条例》到《细则》,再到《规范》,一步一步踏实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有利于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化、标准化,有利于便民利民优质服务,有利于登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
截至2016年7月,全国335个地市、2855个县区中,已有170个地市、1451个县市区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分别占比50.7%、50.8%;全国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84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453万份;农村房地一体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