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统一开发、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电子政务基础平台为支撑,以“省、市、县”国土资源业务为主线,搭建了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系统,全面涵盖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项业务,保证了省、市、县三级的应用系统在同一平台下运行。2005年5月完成了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建设;2007年5月,省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全面运行;2008年底完成了市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部署并上线运行;2009年完成县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部署并上线运行;2010年统一开发了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各类国土资源空间数据,为电子政务系统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实现了各业务系统之间、不同应用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高度共享。湖南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发展至今,已整合了公文传输系统、远程报件系统、电子信访系统、全程监管系统等多个子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公文的统一管理和全省国土资源业务的网上审批,形成了全省统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运行环境,也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4年,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为了合理利用已有资源、节约资金投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已建成的电子政务基础平台上开发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2015年开发了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并于2016年1月5日在3个试点县实现了网上不动产登记发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各地工作进展,2016年上半年,完成了全省所有市(州)和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部署工作,已有9个市本级和60个县市区颁发了首证,标志着湖南省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全面落地和迅速展开。
7.1.1 总体思路
湖南省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严格遵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工作部署,围绕总体目标与任务,在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按照“边登记、边整合”的工作思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建成符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设计和实施要求、各级互通、信息得到充分共享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并实现与国家级信息平台对接,为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登记业务支撑,实现信息交换共享和依法查询服务。
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系统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7.1.1.1 基础设施建设
不动产登记基础设施建设总的原则是:不动产登记数据中心作为国土资源数据中心的分中心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云”总体框架的要求,经过充分调研,根据湖南省的实际情况,在目前湖南省已建成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及省、市、县、乡镇四级国土资源业务专网的基础上,决定取消县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开展省、市两级国土资源云数据中心建设。目前湖南省已建成的14个市(州)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基础条件较好,具备了基本的服务器、存储备份、网络和安全设备;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都部署了电子政务系统、“一张图”数据管理系统等软件,具备了部署不动产登记系统的软件平台基础。经适当增加设备和改造,就能满足市、县统一部署不动产登记系统和登记发证的条件。
7.1.1.2系统建设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为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归档等全流程提供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运行,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实时更新,保障数据库的现势性。
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采用统一开发、统一部署的方式进行,省级信息平台统一接入国家级平台,提供省辖范围的登记信息共享、查询与分析服务。
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采用市、县两级集中部署、数据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在市级数据中心集中部署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系统。市级登记窗口在本级登记信息系统中办理本市市级所辖登记全流程业务;县级登记窗口通过国土资源业务网登录市级登记信息系统中办理本县所辖登记全流程业务(其中部分登记环节可以根据实际权限由乡镇办理)。市、县两级只能开展本级所辖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查询服务,并统一接入省级信息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报送至省级不动产数据库中。系统建设部署如图7-1所示。
单独部署系统的试点县,在县级部署的系统中办理本县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业务,乡镇作为县级窗口之一通过网络连接县级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7.1.1.3 数据库建设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以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库为基础,整合汇集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资源信息,为不动产登记业务和信息共享查询服务提供信息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的数据按照国家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进行整合入库。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权籍测量和权籍调查、登记业务形成的登记结果数据实时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同时,通过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系统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相关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扫描附件等各类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满足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检查入库、组织管理、查询检索、导入导出、数据分发、图件制作、更新维护等要求,为不动产登记提供数据支撑。在审批过程中,系统可以随时调取国土资源“一张图”中的数据资源,图形上以土地权籍图为底图,结合房产部门移交的电子档案数据,实现房屋“落宗”“落户”。
覆盖全省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部署在省级平台中,按市、县进行逻辑分区和隔离,为省级层面的信息共享查询和信息综合分析提供支撑。市级平台集中管理本市辖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部署在市本级数据库中,按县进行逻辑分区和隔离,保障没有平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顺利地从市级平台获取本地登记,为市级层面的信息共享查询和信息综合分析提供支撑。
图7-1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部署图
7.1.2 统筹规划,统一开发
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依托省、市、县三级现有的网络、数据中心、电子政务等软硬件环境,按照“国土资源云”建设的总体思路,结合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的实际需求,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建设。通过充分利用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信息化的成果,在“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和“一张图”的基础上进行不动产登记各项业务的搭建与开发,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界面和统一部署。将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融入“电子政务基础平台”,既节省了经费和时间,又提高了效率。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与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关系如图7-2所示。
按照湖南省“国土资源云”建设思路,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采取市级集中部署、分级管理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一套系统可以解决多个市(区、县)的使用问题,不但减少了市(区、县)局硬软件设施的投资与浪费,同时还降低了系统运维成本,在运行高峰时段硬件资源紧张时还可借用省级数据中心的硬件资源更好地保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目前,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管理平台已经建设完成,这也是全国首个完成的省级不动产信息平台,可以实现省、市、县三级登记信息的实时互通;高度统一的部署,顶层的规划设计,实现了数据采集标准化,登记业务规范化、流程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有效地解决了各级不动产登记流程不统一、系统不兼容、数据不互通、重复建设等问题。
图7-2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与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关系
7.1.3 统一部署,全面应用
根据《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湖南省积极建实建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完善国土资源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加快建设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便民利民服务窗口,抓好登记资料移交和业务交接,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持续发证能力。截至2016年6月30日,邵阳市、益阳市、张家界市、株洲市、郴州市、衡阳市、娄底市、湘潭市、永州市9个市本级和长沙县等60个县市区成功颁发新证和停发旧证,全省共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6 504本,登记证明28 731份,完成了50%市(县)实现统一登记发证的既定目标。
2016年1月5日上午,芷江的李会、龙佳莹夫妻俩从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手中接过编号为43000000001的湖南首张不动产权证(图7-3)。芷江国土资源局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设不动产登记窗口,对居民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业务进行受理,通过各乡镇与县国土资源局架设的专线网络,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审核、核定后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逐步在乡镇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农房所有权等不动产登记业务。
图7- 3 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为芷江居民颁发全省第一张不动产权证书
同日上午,来自澧县金罗镇的汪凌远、傅程夫妻俩在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大厅现场接过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杨维刚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图7-4),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高兴地告诉记者:“这是我拿到的澧县的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以前办理土地、房产、林权等个人产权登记要跑好多个部门,整理好多证明材料,一个证都要办好几天,不方便。这下好了,我们老百姓办事方便多了,从交上材料到拿到证仅仅半个小时,真是效率高。”
图7- 4 全国政协常委、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杨维刚为澧县居民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2016年6月28日上午,衡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首证颁发仪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隆重举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先知,衡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衡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罗东海出席仪式并共同颁发衡阳市城区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图7-5)。这标志着衡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衡阳市正式落地(图7-6、图7-7)。
图7-5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先知为衡阳市居民颁发市本级首张不动产登记证书
图7-6 方先知厅长为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
图7-7 衡阳市首证颁发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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