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书记 夏宝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他还强调,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多年来,浙江广袤的城乡大地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农业和农村工作焕发了蓬勃生机和活力。200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顺应农民群众的新期盼,做出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大决策。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思路政策,确定总体布局,推进工作部署。至2007年,经过5年的努力,对全省10303个建制村进行了整治,并把其中的1181个建制村建设成“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在此基础上,2010年,浙江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做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10多年来,我们始终把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抓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年接着一年干、一届接着一届干,坚持以人为本、城乡一体、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大力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积极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到2013年底,全省共有2.7万个村完成环境整治,村庄整治率达到94%,成功打造35个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去年,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浙江桐庐县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扎实有力地推进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画饼”与“做饼”相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是要做到规划先行,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都要经过科学论证。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中,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编制规划,科学把握各类规划的定位和深度,努力做到总体规划明方向、专项规划相协调、重点规划有深度、建设规划能落地,初步形成了以“美丽乡村”建设总规划为龙头,系列专项规划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一是坚持城乡一体编制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分批确定200个省级中心镇、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4000个中心村、971个历史文化村落和2万多个规划保留村,与城镇体系规划一起共同形成了以“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为骨架的城乡规划体系。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编制规划,合理确定村庄的布局和每类村庄的人口规模、功能定位、发展方向,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大拆大建,做到村庄内的生活、生产、生态等功能的合理分区和服务设施的合理布点。三是坚持衔接配套编制规划,确保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有机统一,加强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相互衔接,实现了县域范围城乡规划全覆盖、要素全统筹、建设一盘棋。
如果说美丽乡村的科学规划是“画饼”,那么规划的精心实施就是“做饼”。我们既充分发挥规划对实践的规范指导作用,又始终坚持把规划实施作为工作推进的基本环节,做到“符合规律不折腾、统筹推进不重复、长效使用不浪费”,充分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长效性,落实规划配套建设项目和资金要素,建立乡村规划执法队伍,发挥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真正做到“体现共性有标准、尊重差异有特色”,真正实现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各个环节的有机衔接。
治点与扩面相结合
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点上整治是基础,面上改观是目标。在村庄整治建设的初始阶段,我们以垃圾收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河沟清理、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为重点,优先对条件基础较好的村进行整治。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模式,彻底清理露天粪坑,全面改造简易户厕,建立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推行“村集体主导、保洁员负责、农户分区包干”的常态保洁制度,着力保持村庄洁净。在此基础上,从2011年起全面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注重从根源上、区域化解决农村环境问题,联动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建设,联动推进区域性路网、管网、林网、河网、垃圾处理网和污水处理网等一体化建设,加快村庄整治以点为基、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我们全面开展了高速公路、国道沿线、名胜景区、城镇周边的整治建设和整乡整镇的环境整治,建立了美丽乡村县乡村户四级创建联动机制,使一个个“盆景”连成一道道“风景”,形成一片片“风光”。目前,已有65%的乡镇开展了整乡整镇环境整治,并成功打造80条景观带和300多个特色精品村落。去年,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明确把治理农村污水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载体和深度延伸,按照“科学治水、依法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的要求,让广大农村水变干净、塘归清澈,重塑江南水乡的韵味,倒逼农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设方式的转型升级,力争通过3至4年努力,行政村及规划保留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把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生产与生活相结合
我们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培育农村经济新增长点的有效途径,发挥区位条件、生态资源、人文积淀等优势,强化经营村庄理念,鼓励农民创新创业,努力形成环境美化与经济发展互促、美丽乡村与农民富裕并进的良好局面。一是着力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13年全省村均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左右。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作制度创新,不断优化畜禽养殖布局、结构、规模和方式,大幅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养生经济、运动经济、文创经济、物业经济、商贸经济以及劳务经济,把美丽乡村生态良好的潜在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的现实优势,做好农村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两篇文章”。二是着力转变农民生活方式。我们坚持一手抓各种设施和服务的完善,一手抓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增强农民维护农村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农民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的变化。三是着力转变农村建设方式。坚决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大力推进美丽宜居村镇建设和农村危旧住房改造,加快推行传统建筑现代化、现代建筑本土化和居住条件人性化,促进农村风貌、乡土建筑与自然山水相协调。
打造现代农村社区与保护乡土文化血脉相结合
美丽农村建设不但要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现代文明的丰硕成果,又必须延续文化底蕴深厚的田园风貌。多年来,我们把建设美丽乡村与推进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200个中心镇培育工程和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特别是中心镇中心村配置,促进了产业布局合理化、人口居住集中化,加快传统农村社区向现代农村社区转变。在优化县域村庄布局和农村社区布局的基础上,围绕提升农村30分钟公共服务圈,扩大中心村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内容和辐射范围,加速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全省行政村等级公路实现了“村村通”,广播实现“村村响”,用电实现了“户户通、城乡同价”,客运班车通村率达到93%,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到97%,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1%,便捷的农技服务圈、教育服务圈、卫生服务圈、文化服务圈也逐步建成。同时,我们坚持建设与保护、培育与传承相结合,保护农村的文化血脉,不断彰显美丽乡村建设的乡土特色。在村庄整治建设中,发掘反映村落个性的耕读文化、民族风情,提炼体现地域特色的产业文化、民间技艺,建设农耕文化展览馆、特色技艺体验馆、风味食品品味馆等场所,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特色文化村,充分展示山区、丘陵、平原、水乡、海岛不同特点的地域文化。2012年,我们全面启动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整体推进古建筑与村庄生态环境的综合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传承、村落人居环境的科学整治和乡村休闲的有序发展,教育广大农民珍惜先人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村风村容建设,确保以“乡愁”的记忆凝聚流动的人群,确保将文化遗产传承给子孙后代。
政府引导与尊重群众自主选择相结合
美丽乡村建设是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具体行动,是造福千万农民的美丽事业。2003年以来,浙江几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每年都召开工作现场会,每年都把这项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党委、政府都建立了党政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综合协调、专业部门紧密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我们加大创建力量组合和创建资源整合,形成了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纲要、发展规划、建设标准、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一系列相对独立又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在完善农村治理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我们还不断加强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要素保障。这些年,浙江投入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已经超过1200多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资金526亿元,各类社会资本投入770亿元;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10%以上用于新农村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优先满足美丽乡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最终是要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关键是要发挥包括农民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为此,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组织始终坚持把尊重农民意愿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把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动权交到农民自己手上,尊重民意、维护民利、依靠民资、强化民管。同时,引导广大浙商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在家乡树立情系桑梓、回报乡亲的“丰碑”。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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