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就要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进一步突出民生财政支出的重点。即要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硬件”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软件”的建设,继续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范围,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配置。要将财政支出用于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比例逐年提高作为财政预算的一项重要原则。同时应建立法定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支出制度。
二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强化转移支付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作用。规范的政府间财政转移制度由均等化转移支付制度和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构成,两者相辅相成,分别支持两项基本的政策目标,即均等化和鼓励下级政府提供具有利益外溢性质的公共服务。均等化转移支付的理论基础在于,一国范围内的所有公民都有权利享受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对于那些由于经济水平相对落后因而缺乏足够自有财力的下级政府,上级政府应向其提供转移支付以确保它们也有能力提供与富裕辖区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专项转移支付的理论基础在于,对于那些利益超出本辖区范围而外溢到其他辖区的公共服务,例如密云县维护和管理好密云水库产生的利益“外溢”到整个北京市,或者某个区县保护好当地的文物带来的利益远远超越本辖区,那么上级政府应通过专项转移支付,鼓励下级政府提供这些服务。
据此,政府要建立健全市级政府对区县政府的均等化和专项转移相结合的两类转移支付制度。均等化转移支付以标准收支出取代实际收支,作为测算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的基本依据;专项转移(专款)则以公共服务或设施是否具有明显的利益为外溢,作为确定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和配套比率的依据。总的原则是,自有财力不足的区县,均等化转移的力度应大于经济实力和自有财力相对较好的区县;利益外溢程度较高的公共服务或设施,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应大于利益很少外溢的服务或设施。
三是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不同的乡镇实行差异化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县乡两级之间相互预算程度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财政体制模式。
(1)相对规范的分税制模式对于经济基础较强、财政收入能力有较大潜力的地方,尤其是那些基本属于优先或者重点开发范围的地区,实行“分级管理、职责明确、收入清晰、责权统一”的相对规范的分税制,即按照“事权匡定、财权激励、财力补助”相协调、相一致的精神,确保乡镇政府有相对稳定的财力来履行其公共服务职能。
(2)有限统筹的财政体制模式。对于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基础、财政能力般,属于限制开发范围的地方,应实行“划分服务范围,预算内收支统筹,预算外核定基数、超收奖励、节支留用”为基本内容的体制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应该适当强化县级财政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主体地位,加强县乡公共收入的统筹力度,以确保县域公共服务水平大体均衡。在具体管理上,将预算内财政收入由县级财政统筹管理,预算外资金按照核定的收入基数,超收奖励、节支留用。预算外资金将会完全纳入预算内管理,因此这种“有限统筹”模式可以相应转化为“统筹税收收入、核定非税收入基数、超收奖励、节支留用”的模式,从而保持县乡基本收入(即税收收入)的统筹和非税收入的激励方式。
(3)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模式。对于那些经济基础薄弱、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弱、基本缺乏财政收入能力的地方,尤其是属于禁比开发范围的地方,要采取直接的“机构简化、任务指派、经费直拨、节余上缴、强化审核”的县乡财政统筹模式。通过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茂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四是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控制“三公”支出,提高财政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比重。2011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按待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2011年3月2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201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011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
2010年北京市45个政府部门首次公开预算,2011年北京市政府57个部门首次全部公开部门预算。2011年3月,北京市在全国率先首次公布公车数量,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有数为62026辆。其中,市级公务车20288辆。根据财政部的总体要求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委统一部署,在2011年7月召开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北京市级“三公消费”情况将首次纳入到2010年财政决算报告中并将对社会公开。要通过预算公开、控制“三公”支出等一系列新的财政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民生财政支出比重,将行政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降低到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将财政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比例提高到与中等发达国家相一致的水平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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