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一、“十二五”时期的重点和亮点工作
“十二五”以来,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战略性任务来抓,把脱贫致富作为贫困地区党委政府的主要任期目标,把精准扶贫作为基本要求,把产业扶贫作为主攻方向,把股份合作制作为突破口,把增收致富、公共事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统筹推进,把动员社会力量作为强力抓手,着力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蹚出了一条科学发展式的扶贫开发新路子。
(一)加大产业扶贫力度
结合贫困地区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扶贫产业,创新产业扶贫机制,鼓励支持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探索资本到户、权益到户有效途径,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推行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农户“五位一体”模式,贫困户以土地和扶贫资金入股当股东,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加工、光伏、旅游、电商等项目,建设了太行山区优质干鲜果品产业带、黑龙港地区“富民大菜篮”、燕山地区食用菌产业集群、坝上地区错季蔬菜等一批扶贫产业片区,为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夯实了基础。结合贫困地区妇女、老人等劳动力特点,引进、培育、壮大适宜采取家庭方式生产的箱包、编织、皮毛、零配件加工等手工业,62个贫困县共培育发展成规模的家庭手工业示范村七百多个。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在太行山区、环京津地区和特色农业地区,发展以都市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引导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向园区集中,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城市工商资本参与园区建设。
(二)扎实推进片区攻坚
认真落实燕山—太行山片区实施规划,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和重点县,落实支持政策和工作责任,一批重点项目开工落地。在跨县级行政区域重大项目方面,涉及交通、水利、能源方面项目96个,“十二五”期间规划投资3151.94亿元,目前89个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并完成投资2748.86亿元,项目开工率92.7%,完成投资率为87.2%。坚持示范带动,加快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了承德、保定和张家口三个现场办公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我省推进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的做法得到汪洋、杨晶等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加大要素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2011~2015年,共争取中央扶贫发展资金49.2亿元,省本级累计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8.65亿元。其中,省级专项扶贫资金由2010年的1.2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0.8亿元,5年增长了近8倍。二是强化财政激励。2012—2014年,省财政对国定重点县实行省级分享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基数、超收全返”的财政体制激励政策,贫困县每年因此获益14亿元。三是加大政策扶持。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及阜平县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关于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关于鼓励贫困县加快脱贫出列步伐的意见》《关于加快全省扶贫攻坚步伐的十项措施》等一批重要文件,为扶贫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四是加大用地支持。2014—2015年,省政府从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中每年拿出5000亩,专门用于支持贫困县重点项目建设,并明确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政策向贫困县倾斜。
(四)创新完善机制模式
坚持用发展的理念、改革的精神、开放的思维、市场的办法,统筹推进扶贫开发,推广了“互联网+扶贫”、股份合作、金融扶贫、财政资金放大、土地整理、产权交易抵押、对口帮扶、整村扶贫、生态扶贫、考核奖惩等十项扶贫新机制,探索了特色农业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移民搬迁扶贫、家庭手工业扶贫、新能源扶贫、就业扶贫、科教扶贫、基础设施扶贫、社会扶贫等十项扶贫新模式,为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开辟了新渠道、新路径。曲阳县光伏扶贫经验得到李克强、张高丽、马凯等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赤城县黎家堡村股份合作模式编入国务院扶贫办《资产收益扶贫典型案例》。
(五)广泛动员社会扶贫
实行“省领导包县驻镇联村、市领导包乡驻村联户、县领导包村、乡干部包户”帮扶制度,其中36位省领导均确定了帮扶联系点,省直部门都派驻了工作队,实现了驻村工作队全覆盖,做到了以上率下,全员帮扶。积极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大力实施“互联网+扶贫”行动,依托互联网平台,促进贫困地区优势产业与社会巨大消费需求有效对接,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向贫困地区精准配置。鼓励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培育多元社会扶贫主体,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春雨行动”,做到全社会帮扶。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与京津两市的联系对接,尽快启动京津冀对口帮扶仪式,开展实质帮扶工作。省扶贫基金会开展了“2000元帮一个家庭发展手工业、200万元帮一个村发展特色产业”爱心帮扶活动。
“十二五”以来,通过全省上下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全省扶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农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全省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1年的4621元,提高到2014年的6839元,增长近50%,增幅连续3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5年上半年,全省45个国定县和燕太片区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69元,同比增长9.3%。二是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11—2014年,平均每年减贫100万人左右,累计减少395万。三是富民产业不断壮大。全省初步形成了县有龙头企业、乡有特色产业、村有合作组织、户有增收项目的新格局。四是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村已全部通水泥(沥青)路,通班车率达到99%;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年底将全部解决;完成了40万户危房改造任务;贫困地区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也都取得了长足发展。
二、2015年以来工作情况
围绕全省减贫100万目标任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门下发了通知,将任务逐级分解,省扶贫办与9个设区市和2个直管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署了减贫责任书,各市也进行了任务分解,签订了减贫责任书。各重点县已将任务计划落实到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并加大扶持力度,目前全省减贫工作扎实推进,预计2015年减贫目标能够完成。
(一)抓好扶贫基础工作
一是做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省委、省政府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市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49个非贫困县贫困人口识别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党政领导带头帮扶。“回头看”工作开始录入信息系统,目前已录入45万人。经省领导批准,河北省扶贫办正在加紧“河北省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集成贫困档案管理、扶贫项目管理、扶贫统计管理、扶贫地理信息、扶贫统计监测等功能,通过门户网站提升和客户端软件开发,努力实现扶贫信息共享和精准管理。年底前搭建硬件环境、开通全国扶贫开发信息业务管理子系统、2016年6月份开发拓展软件。二是实施整村推进。把整村推进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抓手,明确了实施进程和资金使用范围,并对资源统筹、项目及资金管理、组织协调及检查验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年共安排1000个贫困村实施了整村推进,投入资金30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5亿元,整合部门资金10亿元。三是推动片区规划实施。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要求,我省梳理上报了需要国家相关部委解决的多个重要问题、重点项目,最大限度地争取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的项目资金,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
(二)抓好精准扶贫重点工程
一是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工程。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高、初中毕业生参加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给予补助。全省13个雨露计划试点县,对12206名贫困两后生补助1646.99万元。根据省委组织部《全省农村干部集中轮训实施方案》的安排,4月至6月,在邢台前南峪、张家口杏花沟、河北农业大学等地,与省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全省贫困村“两委”班子培训班41期,培训6500人。继续对有外出打工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行定向、订单培训,截至目前已完成8000人(次),占年度计划的80%。二是实施金融扶贫工程。依据《河北省农业扶贫开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我省运用5亿元省农业扶贫开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联合国开行、农发行,发起设立合伙制的河北省扶贫开发母基金,承接商业性银行等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在全省确定了27个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示范样板县,筹备4.31亿元风险补偿金,引导合作银行按不低于5倍的比例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放贷;进一步完善了环首都示范区担保基金使用管理。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签署了《支持扶贫开发战略合作协议》,3年内省农发行给予扶贫项目不低于1200亿元的授信额度。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商定,对康保、丰宁、阜平、涞水、灵寿等5个县产业化扶贫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截至第三季度,全省累计扶贫担保投放贷20.97亿元,扶持扶贫龙头企业385家,贫困村516个,贫困户2.47万户。三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努力抓好《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规划(2012~2015年)》年度任务落实,预拨搬迁专项资金3500万元。工作中同步推进住房建设与就业安置,注重搞好“四个结合”,即与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相结合,与土地置换相结合,与涉农项目建设相结合,与群众意愿相结合。共搬迁1960户、5756人,建成安置小区17个,基本完成了年度任务。四是实施电子商务扶贫工程。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互联网+扶贫”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我省“互联网+扶贫”行动。省扶贫办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启动“阿里·河北”扶贫计划,着手建立社会扶贫网络信息平台,力争年底前在全省建起规范的“互联网+扶贫”行动综合服务平台,覆盖全省70%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到2016年底,基本实现“一村一电商服务站”。五是实施旅游扶贫工程。共确定38个贫困村作为旅游扶贫试点,每村安排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以财政扶贫资金为黏合剂,整合其他行业部门资金,专门针对贫困农户设计了一批适合其参与经营的小项目,帮助贫困群众参与旅游产业、增加收入。六是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平山、平泉、赤城、临城、曲阳、巨鹿等6个重点县开展了光伏扶贫试点。目前,工程规模合计42.3万千瓦,覆盖1.26万贫困人口。七是实施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截至10月底,已完成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750人(次),占年度计划的75%。根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紧紧围绕扶贫项目,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共培训10万人次以上,增强了贫困人口致富能力。
(三)抓好社会扶贫工作
一是做好定点扶贫工作。落实《关于健全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机制落实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的意见》,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省市县三级共选派工作队7853个、干部23289人,工作队派出单位党员干部与驻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每个贫困户都落实了帮扶责任人。截至10月底,各帮扶单位共投入帮扶资金12.53亿元,其中直接投资6亿元,帮扶项目2852个,资助贫困学生19274人,举办培训班1800期,培训各类人员93990人(次),输出劳务7900人。2015年5月,省扶贫办组织对驻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集中督导检查。近日,省委组织部起草了《关于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的实施意见》,文件已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通过,拟于近日报请省委常委会审定后以省委文件印发。此外,省扶贫办正会同组织部门制定驻村工作队暨第一书记考核评价办法。二是做好社会帮扶工作。全省各类民营企业和爱心人士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形式参与扶贫开发,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据统计,全省累计10112家民营企业与466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实施帮扶项目7154个,捐款7537.749万元(含捐物折款),助残、助学、助困91750人次。同时,公民个人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高涨,近百万机关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困难群众捐助善款、物资超亿元。省扶贫办成立了由15家大专院校、科研院所270名农业专家教授组成的“河北省科教扶贫咨询服务团”,为贫困地区提供科教帮扶。三是开展扶贫日活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活动方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了扶贫日宣传短信,省电视台连续1周滚动播放扶贫日宣传口号,省内主流媒体开设了扶贫日专栏。10月16日,组织省、市、县扶贫系统千余名干部职工、7366个贫困村“两委”干部和2.2万名驻村帮扶干部收看了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幕式盛况,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主旨演讲。10月1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情暖燕赵·扶贫济困”电视电话会议,省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全省有序开展了企业募捐、公益劝募、扶贫志愿者和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从贫困现状来看。截至目前,我省还有39个国定贫困县,数量在全国排名第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全国排名第十,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70%,与北京差距更大,且人均指标呈扩大趋势。特别是环首都贫困带的存在,社会关注度高,政治影响大。
第二,从扶贫投入来看。受产业结构调整、大气污染治理、压缩过剩产能等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省、市、县各级财政增速明显放缓,贫困群众就业增收难度加大,增加扶贫投入更加困难。贫困县保“吃饭”、保运转的压力很大,县本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捉襟见肘。
第三,从责任落实来看。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重视程度不高,投入不给力、工作边缘化问题突出,与扶贫攻坚的战略性、紧迫性要求差距较大。行业部门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不大,落实片区责任不到位,缺乏硬性约束。社会扶贫的氛围还不浓,机制还不完善,参与度不高。
第四,从能力素质来看。各级扶贫队伍力量薄弱,扶贫干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老化,与扶贫攻坚的艰巨任务还很不适应。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观念保守,等靠要思想严重。
三、“十三五”时期的工作目标、思路和措施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扶贫开发作为战略性任务来抓,实施“五个一批”,做到“六个精准”,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贫困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末,片区外40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非贫困县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到2019年末,燕山—太行山22个片区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末,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36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贫困地区与全省一道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主要措施
1.全力实施脱贫攻坚“五大计划”
一是产业和就业扶持计划。对有劳动能力的100万户、340万贫困人口,通过特色产业项目全覆盖和转移就业,分类解决脱贫问题。二是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对地处燕山、太行山深山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10.8万户、32.8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三是生态扶贫保护计划。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张家口、承德坝上地区18万贫困人口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四是低保政策兜底计划,对丧失劳动能力的104万户、141万无劳动能力的低保和五保对象,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把低保线提高到年度扶贫线,实现“两线合一”。五是医疗扶贫救助计划。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42万户、72万贫困人口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大幅提高大病救助额度的基础上,60~80岁的,医疗费自费部分报销60%以上;80岁以上的,医疗费自费部分报销80%以上。
2.全力实施脱贫攻坚“五大行动”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脱贫行动。完善贫困地区路网建设,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建设,推进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完善贫困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加强贫困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整村推进脱贫行动。把整村推进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坚持年度减贫任务跟着整村推进规划走,整合资金政策和领导力量,实施全方位支持,进行集中式投入,推进贫困村整村脱贫。三是“互联网+”脱贫行动。依托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计划,到2017年底,实现所有贫困县全覆盖,全省贫困地区新开并且保持成交活跃的网店数量达到3000家以上。四是社会扶贫脱贫行动。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工作,落实京津县(区)对口帮扶我省贫困县机制。强化工作队管理,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五是龙头企业带动行动。大力推进资本和劳动力有机结合,重点推行龙头企业+贫困户模式,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使龙头企业对贫困户带动率达到70%以上。
3.全力实施脱贫攻坚“五大模式”
一是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在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的带动下,把扶贫资金作为股份参与产业项目建设,以股份合作制经济形式,使扶贫对象实现入股分红,稳定持续增收。二是实施金融扶贫模式。通过扶贫部门和金融部门合作,从扶贫资金中安排风险补偿金,并给予贫困户贴息支持,由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信贷。三是实施科技扶贫模式。依托财政扶贫项目实施,采取集中办班、现场指导、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确保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有1个科技明白人。四是实施新业态扶贫模式。大力推进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等新业态,支持有旅游资源的贫困地区发展农家乐或入股旅游合作社脱贫致富,支持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光伏扶贫脱贫致富。五是家庭手工业扶贫模式。针对贫困村留守老人和妇女等劳动力,以农户庭院、闲置房屋为厂房,通过大力发展家庭手工业,发展一批特色突出的专业村,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4.全力实施脱贫攻坚“五大机制”
一是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建立省委省政府负总责、市级协调、县乡落实、群众主体参与的贫困退出机制,确保脱贫任务如期实现。二是建立扶贫开发考核机制。制定科学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扶贫开发考核,评选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县,并给予奖励,激发干部群众积极性。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放大机制。运用市场思维和市场机制推进扶贫开发,以财政扶贫资金为“黏合剂”,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吸引民营企业、城市工商资本投资贫困地区,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建立扶贫开发投融资体系,把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创业引导基金,实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支持扶贫产业创业投资发展。四是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强化各级监管责任,全面构建监管体系,省市县三级设立财政扶贫资金督查机构,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扶贫项目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全。五是统筹推进扶贫开发机制。把扶贫开发与美丽乡村建设、山区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结合起来,统筹交通、科技、水利、林业、农业生态补偿等专项资金优先向贫困县倾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四、2016年重点工作
2016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是:确保片区外1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贫摘帽,100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重点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
第一,基础设施建设脱贫工程。完善贫困地区水、电、路、信和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特色产业脱贫工程。因地制宜发展设施蔬菜、优质果品、特色养殖、农家旅游等富民增收产业,打造100个现代农业园区,扶持1000家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第三,就业创业脱贫工程。鼓励支持贫困家庭子女上中高等职业学校,实施“雨露计划”,开展种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依托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定向、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
第四,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工程。推动省市县尽快选定和建立投融资主体,用好国家专项债券和农发行等低息贷款。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积极推动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延伸,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第五,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国家和省实施的重大生态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推进国家生态功能区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力度。
第六,医疗救助脱贫工程。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组织全省三级医院与62个贫困县县级医院开展“一对一”帮扶。
第七,低保兜底脱贫工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农村低保省级统筹力度,低保标准较低的地区要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尽快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
第八,整村推进脱贫工程。坚持年度减贫任务跟着整村推进规划走,整合资金政策和领导力量,实施全方位支持,进行集中式投入,年内推进30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
第九,“互联网+”脱贫工程。依托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计划,大力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到2016年底,覆盖全省30个贫困县,全省贫困地区新开并且保持成交活跃的网店数量达到1000家以上。
第十,社会扶贫脱贫工程。用好32个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对口帮扶政策,加快启动京津县(区)对口帮扶我省贫困县,建立省内唐山、廊坊对口帮扶张家口、承德工作机制。精准调整驻村工作队,由派驻单位“一把手”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强化工作队管理,落实通报、约谈等制度,制定和落实驻村工作队暨第一书记考核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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