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社会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认识不足
我国的社会工作者大多活跃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虽然他们发挥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但还没有得到社会普遍接受。
目前,全国有200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的社工人才约为10000人,尽管按照社会需求,这些人远远不够用,但实际上却仅有10%~30%的学生选择了相应的社会工作,其他相当部分则进了机关、企业等单位从事“不对口”的工作。不少社工专业的学生觉得自己“就业前景太不乐观”了,专家认为,造成这种“不乐观”的主要原因在于:专业化走在了职业化的前面。
目前,这一新兴专业作为一门职业受到社会的“冷淡”,每年能被民政部录取成为专业社工的本专业学生不过百分之一二,甚至有的学校该专业的毕业生专业对口率为零。社会工作专业就业率低和公务员考试的火爆从另外一个侧面证明,要实现“大市场、小政府”,我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统计显示,广州市目前有政府支付薪酬的社会工作者近2万人,其中,广州市市区社会工作者人数达到了8000多人。主要在协助青少年教育、妇女工作和残疾人康复辅导等领域开展工作,以社区居委会为主要工作平台。
(二)社会工作者地位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社会工作为专业从事社会工作的职业,但目前的从业者多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另一方面,社工的资质认定标准在我国刚刚起步,社工的定义尚不明朗,做着社会工作的人难以称为严格意义上的社工。并且其他很多地方社会工作者工作的执行标准还很模糊。
社会急需大量社工,而社会工作专业的就业率又低得可怜,这两种情况为什么会同时存在呢?一是社会专业毕业生的最大雇主——政府将工作机会给了公务员们。二是全社会的社工意识没有形成。社会工作的学生去应聘,十有八九会不得不跟招聘方解释什么是社会工作。他们参加工作后,又往往被当成护理或干脆是杂工来使用。这样又产生一个问题:招聘方根本不知道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在国外需要证书),更愿意花很少的钱去找便宜的非专业劳动力。
社工的价值体现就在于职业性、专业化。未来,社会工作范围逐步扩展到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就业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家庭婚姻服务、医疗康复服务、社会行为矫正、心理道德辅导、基本权益维护等方面,对社工的需求也会进一步加大。
在西方,每千人中就有2至2.5名社会工作者,按此标准,我国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300万人。而实际上,我国目前在职的社会工作者只有100万人左右。其中,已经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不到4万人。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社工体系已经非常完善和专业,社工们是维系社会健康运转的重要力量。他们在预防犯罪特别是预防青少年犯罪、老人陪护等扶持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已经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环。在香港,平均每1000人中就有1人是社工。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许多社会问题也随之增加。可以说,社会工作者职业涉及的面极其广泛,医院内从事病人心理疏导工作的人员、司法机构处理和疏导家庭纠纷的人员等,均属于社会工作者范围。按照“大市场,小政府”的发展趋势,以及参照上海正在实行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由政府通过招标,聘请民间服务机构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等边缘人群回归社会等),上述社会工作终究会从民政、司法、卫生等执法系统中剥离出来市场化、社会化,这都会提供大量的社会工作机会。
专家预计,在未来10年内,公民将慢慢形成社工意识,而政府也将随之出台配套政策。社会工作,这个新兴的职业将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仅按上海市政府规定为全市近3000个居(村)委会配备两名就业援助员和社会救助员一项,就需要6000人。
(三)社会工作者待遇低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从事社会工作是一项非常崇高和体面的工作,报酬也不错。近在咫尺的我国香港地区,社会工作者收入稳定,一般初级社工月薪在1.2万元~1.8万元港币,高级社工年薪能达到40万元以上。
而在内地,情况则大大不同,目前社工的薪资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系。除了每年民政部以公务员等形式招聘的一部分毕业生可以旱涝保收之外,其他职位例如福利院或街道办的社工,其待遇不过和普通护理工作人员差不多,而且,由于人事编制问题,他们的户口、住房等问题都很难解决。“不稳定、待遇低肯定是重要原因。像东莞和深圳的社工师工资在全国已处于偏上等,初级社工师每月到手的工资不过3000多块钱,没有资格证的更少些。那么其他省份一般都是2000、1000多,属于低收入群体。”
(四)社会工作人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
我国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总量不足,普遍学历较低、年龄偏大、素质不高,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每年进入社会工作行业的专业毕业生很少。根据有关部门数据,截至2008年,上海社会工作人员中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的仅占2%。广西41万从业人员中,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只有335人,仅占从业人员的0.08%。广东45.5万从业人员中,毕业于社会工作专业的只有969人,仅占从业人员的0.21%。与国际上社会工作开展较好的国家和地区差距较大,比如美国专业社会工作者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8‰,日本为6.26‰,我国香港地区为5.7‰。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工作人才职业资格制度,但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认证的人数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截至2010年,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共32687人;通过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共11082人,两类合计437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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