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我们坚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抓保障、强队伍、严规范、促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一是夯实基础强动力,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活力。“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必须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的思想,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才能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1年到目前,区财政已投入44.5万元、乡村两级投入36万元用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同时,重点对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国有集体资产管理、重点建设投资、大宗商品采购、专项费用支出、农村财务委托代理6个方面的制度进行梳理检查和规范完善,激发了农村基层组织活力。二是严格规范强管理,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合力。农村基层组织处在社会管理的最基层和最前沿,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牛鼻子,在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积极适应农村政策环境和群众需求的新变化,创新管理方式,研究制定了《桃城区农村“两委”工作运行和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并下发到农村基层组织,定期组织学习,引导基层干部对施政行为自觉进行全方位规范。特别是结合“一定三有”,创造性地实行“诫勉”措施,较好解决了农村干部管不了、管不好的问题,提升了农村“两委”规范化运行水平,增强了工作合力,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三是科学培训强素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带动力。坚持把建设高素质的村支部书记队伍作为重中之重,破除“立足本村选人”的传统观念,努力拓宽选人视野,在采用“聘请在外能人返任、村企联建企业家兼任、乡镇机关干部派任、优秀支部书记跨任”的同时,建立了3000多人的“农村青年人才库”。同时,每年都聘请专家和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授课,组织基层干部大规模轮训,并分工业、农业、城郊经济三个层面,与外地组织联合办班,组织“两委”正职实地封闭培训,收到了解放思想、推进工作的实际效果。
2.加强对社会民间组织的引导。随着桃城区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新经济、新社会“两新”组织和民间组织也在快速增长,数量初具规模,成为重要的社会力量。为此,我们认真规范民间机构和社团组织,采取上门服务和行业协会管理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对“两新组织”和民间组织的管控力度,增强了“两新组织”和民间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并通过党建、工建、团建、工商联等形式对其进行管理,提高其自律性和诚信度。同时,针对桃城区的流动人口多,结构复杂,管理和监控起来难度大的背景,通过社会救助站拓展服务和规范化建设,加大了对特殊人群的引导和管教,多管齐下,全面掌控流动人口信息,从根本上杜绝了社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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