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绿色智慧城市的行动主体
绿色智慧城市关注的不仅仅是城市发展的绿色经济问题,如城市工业面对气候变化的企业资产价值变化及其商机、开发清洁能源和节能技术等带来的收益,更关注气候或技术变化所引起的城市持续发展问题,如城市发展的环境容量、气候变化和绿色经济政策带来的风险与机遇及其对城市竞争力的影响。所以,绿色智慧城市的行动主体几乎包括了所有社会组织与个人,概括来讲,是由政府、企业和市民组成。通过这些行动主体实质性地参与,并体现出较高的协同性与创新性,是保证城市真正成为理想家园的基础,而不是任何城市规划师个人的理想或者政府部门的意志。
市民的积极响应
市民是绿色智慧城市的生产者、建设者、消费者和保护者。没有谁能够比市民们更了解他们的城市,市民参与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个过程会带来丰富的信息、全面的专业知识和建设性的方案。这是任何专家或数据库都无法比拟的。市民参与城市建设决策越多,越可能避免一些潜在的冲突。同时,市民的参与也使他们更有兴趣、更有愿望和需求去重视和尊重自己的城市,节约城市发展的资源。无论是城市规划方案的制订、建设项目的实施,还是城市经营的监督、监控,都应尽可能地鼓励市民的广泛参与并通过具体的措施予以保证。
国外成功的城镇建设都刻意地鼓励市民参与。例如,哈利法克斯城创立了一种“社区驱动”的自助性开发程序,社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全过程都由社区居民参与,管理组是通过邀请个人和重要组织代表而组建的社区开发的管理机构,居民、签约的投资者或支持者在个人或者组织目标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社区建设。每一个居民都可参加到城市建筑师计划队伍中去,在来自股权登记和居民会议反馈的基础上,一系列建筑师计划评议会和设计讨论会传递计划、开发、设计及管理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涉及区域基础设施、历史、生态、社区艺术、设计以及材料获取、场地建设组织和程序等内容。每个居民都可参与最后的详细设计,同时在设计、建设过程中学到城市规划的有关理论和实践应用知识。而建筑师、城市生态学家等则只是发挥咨询、教育的作用,社区在城市公共教育场所通过图书馆、展览、咨询、报告等渠道了解生态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进展。这种广泛、深入的市民参与是城市建设项目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
德国Erlangen城在建设中,努力与市民一起进行规划,有意与一些行动小组,特别是与环境有关的小组合作。既让他们在一些具体项目中成为合作伙伴,同时又让他们保持自由,可以抨击当局的某些决策。日本大阪市每年9月发动市民开展公共垃圾收集活动,并向100万户家庭发放介绍垃圾处理知识和再生利用的宣传小册子。加拿大蒙特利尔市更是利用广告衫、日历卡、笔记本、公交车等多种多样的载体,号召市民参与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活动。在巴西的库里蒂巴市,儿童在学校受到与环境有关的教育,一般市民则免费在环境大学接受与环境有关的教育。可以说,广泛的市民参与是国外一些城市在建设和发展方面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环节。
市民素质的提高是市民参与绿色智慧城市运营的能力基础。城市通过宣传、咨询、交流和推广等途径,建立城市科学、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教育、培训和对研发的重视,提高市民的科技能力;通过开展绿色GDP活动,建立绿色账户、设立生态市场交易、建立生态协会网站、进行“无车日”行动与循环经济体验、吸引学生参与城市环保行动等,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绿色城市的知识,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文明观;通过重大或敏感项目审批前公示制度、城市发展规划的公开讨论、奖励植树造林活动、鼓励对环境污染的举报等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培育市民参与绿色城市建设行为的社会机制,优化物质资源、能量资源和信息资源的配置和调控,促进绿色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同时,还可以通过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危机感、责任感,使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思想深入人心。“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绿色家园”的观念教育可以从幼儿阶段开始,并运用多种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观以及绿色消费模式,提高公众对城市绿色智能发展的关心度和判断力,支持和引导市民的社会公益行动、参与意识和参与热情。充分发挥舆论在绿色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导向、监督和推动作用,增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自觉性。
赋予市民参与的权利,拓宽市民参与的渠道。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市民在参与绿色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地位、渠道、方式、方法、程序等,形成一套完整、严密、可操作的适应城市绿色智能发展的法律综合体系,做到信息公开,使城市绿色智能发展法律化、制度化,有意识地调整和规范市民的行为。政府应强化市民参与的相关法律,保障市民参与权利得到真正实现。我国2003年9月正式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评法》,使公众参与环保的法律基础得到加强,但还要进一步完善市民环境知情权、环境立法参与权、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权及环境保护参与权,给市民参与环境事务更加广阔的空间,增强市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重视家庭对城市绿色建设的贡献。家庭的绿色消费观和绿色消费行为将引起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革。消费结构的改变必将导致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形成绿色消费需求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循环,从而减少资源浪费和生活垃圾的排放量。家庭还可以通过自助绿化,即在私人宅地、住宅阳台、窗台、墙体和家门旁自己动手栽种或养护门前、社区或城市绿地,增加城市绿地面积和景观,减少城市绿化开支,增加对家庭废水和雨水的利用,促进土质改善和儿童教育。国外一些城市将居民区和公路旁一些废弃的荒地划成市民自建花园区,供市民租用来建设家庭小花园。自建花园的荒地划分成多个方块地,由木栅栏隔开。每块地就是一个可以租用的家庭小花园,面积约几十到上百平方米。这样的花园地很受市民欢迎。在那些家庭小花园中,市民们还设置雨水收集缸和堆肥栏。一些土质很差的城市荒地被市民租来建小花园后,几年时间内就能呈现出多彩而美妙的园林景致了。而且,市民对种苗、有机肥、劳动工具和园艺技术的需求开辟了城市园艺产品市场。由于各个家庭对不同植物的喜好,城市的自助绿化能形成良好的物种多样性,有利于减少植物的病虫害。
● 绿色家居设计
政府的主导作用
绿色智慧城市的发展和城市的公共服务需要发挥政府的职能。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规划、法律规范和宏观的组织协调活动对绿色智慧城市的发展发挥引导作用。可以通过城市规划确定城市发展的方向、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以及阶段目标等,如确定城市绿地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等城市的环境发展目标,达到调控和管理城市环境的职能。政策是调整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完善与绿色智慧城市有关的政策,如投融资政策、税收减免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等,可以鼓励城市绿色消费市场和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限制或停止以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一次性产品的生产与消费等对城市环境有不良影响的产业或行为。通过建立健全各种法律制度调节城市多种利益主体的关系和行为,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其中,城市规划、科技发展是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集中体现。
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城市发展的蓝图,它确定了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布局,特别是要确定城市的环境承载力和各项功能,是统筹安排城市居民的居住、工作、学习等活动的基础。因而,城市规划成为城市经营和管理的重要参考和决策依据。政府是城市规划实施的直接组织者,在涉及城市规模、功能布局、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等方面的建设时,政府通过城市规划等手段理顺城市发展全局与局部、近期与远期、发展与保护等之间的关系,承担组织者和协调者的角色。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市场准入条件淘汰落后产能;通过调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额度与节能减排评估标准,规范和引导循环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推行清洁生产,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世界发达国家在城市发展中一直非常重视通过制定方向明确和目标具体的发展规划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引导城市建设全面有序地向前发展。美国伯克利1992年的生态城市计划,克利夫兰和波特兰大都市区生态规划,印度斑加罗尔、巴西库里蒂巴和桑拖斯市、澳大利亚的阿德莱德市1994年的生态城市建设计划,日本九州市1997年的生态城市建设构想以及新加坡1967年至1971年的全岛建设设想规划等,都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同时,政府的相关法规政策,如日本在资源环境方面的立法,德国1994年通过的《循环经济及废弃物法》,美国1976年的《资源保护和废弃物回收法》以及一些城市实施的直接税收减免和投资税收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都促进了城市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政府还可以通过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科技创新对绿色智慧城市建设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政府加强对绿色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专门技术等研究的支持,建立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专项资金以支持重大关键项目和城市基础技术体系的研究和开发,推广绿色产业、开发绿色产品,构建太阳能、风能和地热等现代基础设施,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体制的建立,加强技术创新系统中各行为主体间、相关领域间专家的合作与协同,加快科研成果的创新和转化应用,为绿色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企业和其他机构的协同发展
绿色智慧城市的建设,不仅仅是提供公共服务产品,还有符合市场竞争规则的私人产品。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要改变过去“城市环境恶化的主要制造者”的传统形象,成为城市新形象的主要缔造者,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内参与城市建设。环保要求不再是对企业的额外负担,还是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或服务,提高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企业开发新能源,开发和推广有利于节约、替代、循环利用资源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实施节能减排技术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或者使废弃物资源化达到“零排放”,是城市绿色智能建设实践成功的根本保证。
企业在绿色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实践相关产业发展方面,由于这些产业涉及多学科的基础研发、市场需求、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因素,仅仅依靠企业自身发展无法实现。需要高校、科研机构、公益组织等相关机构的支持与配合,共同促进产业发展与繁荣。
高校、科研机构等非营利机构在环保、智能技术利用等方面拥有大量的专业人才、丰富的专业知识、先进的理念和高超的组织能力。政府支持非营利机构、各种绿色环保与智能团体的发展,可以为绿色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咨询、监督和服务。例如,澳大利亚Halifax市近年的建设自始至终都是由著名的非营利机构—澳大利亚生态城市委员会组织实施的。该机构的成员来自政界、建筑、森林、采矿、能源组织、自然保护组织以及南澳大利亚燃气公司等企业和Kaurna遗产保护委员会等机构等,将他们凝聚到城市建设的具体行动中。南非城市米德兰德(Midrand)专门创设了一个独立的非政府机构—米德兰德生态城市联合会(Midrand Ecocity Trust),以保障生态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顺利开展。公共图书馆、社区资源中心以及为因无家可归、贫穷、残障或其他因素而处于“危险境地”的人们提供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及其他相关组织,连接了计算机终端,可以向求助人群提供住房、咨询、就业、培训、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信息服务。通过智能技术的应用可以协助处于“危险境地”的市民找到工作,成为有知识的劳动者,或者通过电子邮件与他们的家庭重新取得联系,找到培训机会以及其他能够帮助改善生活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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