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环境安全保障机制研究
——以庆阳市矿产资源开发为例
课题组
我国是矿产资源大国,据有关研究初步估计,中国矿产资源潜在总值居世界第三位。中国95%以上的一次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均来源于矿业。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开发是人类重要的经济生产活动。在长期的、大规模的矿产资源开发、加工利用过程中,给资源开发地区带来了非常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并直接威胁着当地群众的生存和发展,引发了较严重的社会问题。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国家已将矿产资源开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等问题提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因此,研究环境安全对矿产资源开发的影响,探究创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一、庆阳市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现状
庆阳市位于甘肃省东部、鄂尔多斯盆地西南,虽然自然条件艰苦,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是这里资源富集,符合国家规划建设千万吨油田、亿吨级大煤田的条件,是甘肃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和陕甘宁革命老区生态能源经济示范区之一。
(一)资源禀赋和开发现状
庆阳境内石油天然气总资源量40亿吨,占鄂尔多斯盆地总资源量的37%。经过近40年的开发,长庆油田在庆阳市累计生产原油4124万吨。以西峰油田、马岭油田、华池油田为代表的陇东油区,已成为甘肃省境内最大、长庆油田稳定的原油生产基地,被誉为“我国西部石油行业一颗璀璨的明珠”。庆阳地区丰富的油气资源为庆阳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庆阳市煤炭资源预测储量2360亿吨,占甘肃省全省预测储量的96.4%,占鄂尔多斯盆地预测储量的11.8%,占全国预测储量的4.23%。其中千米以上的预测储量190亿吨,煤层气预测资源量13588亿立方米,占鄂尔多斯盆地中生界煤层气总资源量的30%。截至2010年5月底,全市已查明煤炭资源量达到120亿吨,占鄂尔多斯盆地已查明煤炭资源量的2.37%,占全国已查明煤炭资源量的0.92%。目前,重点矿井及相关项目建设已相继展开。煤炭开发利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庆阳煤炭资源开发、打造陇东能源化工基地成为一个越来越清晰的目标。
(二)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
——油田开发过程中的环境问题
庆阳市作为长庆油田的主产区之一,原油产量占到长庆油田总产量的40%以上。油田开发区域已覆盖全市七县一区。油田开发在有力支持庆阳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繁荣地方经济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生态环境破坏、水环境污染、局部地区群众饮水困难等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曾引一度起国家主要领导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近年,庆阳市先后组织4次大的调查工作,对油田开发环境影响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根据已有资料,油田开发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油田开发对地表水水质造成污染。1996年,原庆阳地区行署环境保护处组织开展了《北部三县水污染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工作,对当时油田开发的重点区域环县、庆城、华池三县地表水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三县境内的28条较大支流均不同程度受到污染,污染最重的7条支流石油类污染物分担率为99.5%—37.98%。2003年陇东油田开发环境污染现状调查期间,对石油开采比较集中的12条支流布点监测发现,长庆油田开发中环境承载量较大的华池县境内乔河、城壕、五蛟,环县境内樊家川地表水中化学需氧量、挥发酚、石油类超标,与1996年北三县水污染调查同一断面监测结果比较,局部地区河谷潜水受石油开发影响,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超标。2005年8月石油开发水资源保护调查中,再次对以上水体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庆城、华池、环县境内石油开采比较集中的区域主要支流污染仍较严重,1996年监测中,石油类、挥发酚未检出的山庄、城壕、庙巷、白马川、纸坊沟、马岭沟、七里沟等支沟水体,以上两种污染物浓度值分别为0.004—0.033mg/l、0.002-0.008mg/l,检出率明显上升,石油型污染特征比较突出。
2.石油开发对地下水造成影响。上世纪70年代前庆阳市境内潜层地下水水质尚好(除环县部分地区),水量丰富。但随着油田注水开发技术的推广应用,局部地下水水质开始变差。1996年,对庆阳、环县、华池境内的28口浅层土井进行监测发现,可以饮用的2口,水质较差的13口,水质极差不宜饮用的13口,石油开发特征污染物的检出率、超标率相当显著。2000年由于马岭镇琵琶寨的油田回注井(中240井)套管破损出现事故,致使该村群众饮用的32口水井水质受到污染。据庆城县反映,油田开发已造成该县马岭镇琵琶寨、董家滩、下吴旗,三十铺镇阜城等4个行政村17个自然村的360口群众水井水质污染,200余户群众用水发生困难。2004年以来,油田在彭原乡李家寺村、董志镇董志村、野岭村钻探西29-035井、西34井组、西26-011井时,在表层钻探作业中,钻井泥浆渗入井场边为钻井队供水的群众机井,对井水造成了污染。
3.油田开发对土壤的影响。自1969年以来,长庆油田已在我市境内勘探开发15个油田区块、钻井8000多口,占用了大量耕地和基本农田。据国土部门提供,长庆油田在我市共征(租)用土地约7万亩,山地占44.49%,塬地占48.31%,荒草地6.7%,川地0.28%,水地0.22%,其中耕地近4万亩。占地主要以油水井井场、地面管网、道路,集输站库、办公及生活区为主。油田在开发过程中对土壤的污染主要表现:一是钻井工程所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落地油、钻井岩屑、泥浆,各种废气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污水等。其中主要污染物质是石油类。二是突发事故造成的污染,油田在开采过程中的突发性事故主要是井喷和原油泄漏。事故中喷出的大量的石油经土壤渗透弥散,改变土壤结构及理化性质,根据相关实地调查资料,井喷会使井场周围50m范围内的植被全部死亡,100m处也有植被死亡现象。三是生产过程的落地原油对土壤的污染,试油作业、井下作业时产生的落地原油只要在井场内,可以回收,但是由于管线泄漏等导致的原油泄漏会对土壤和植被产生影响。据调查抽样统计数字,从2001年至2002年两年间,环县共发生原油污染粮田土地事故205起,污染土地517亩,平均每起事故污染土地2.52亩。四是加剧水土流失,庆阳市水土流失本来就比较严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的81%。在油田开发中,由于挖方、填方、取土等导致地表松动,弃土堆放不当,车辆碾压,形成新的水土流失。根据《西峰油田150万吨产能建设环评报告》预测,西峰油田开发新增水土流失量406074吨,水土流失面积1018.94万平方米。其中管线铺设产生水土流失209788吨,简易公路产生水土流失128216吨。五是油田生产单位搬迁以后,废弃基地的建筑物损坏严重,闲置土地3400多亩,也没有进行复垦,造成资源、资产浪费。
4.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长庆油田公司在陇东区块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主要污染源有各种锅炉40余台,加热炉123台(以燃气为主),各类储存罐100多具,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总烃等。2002年,从庆阳市环境监测站在庆城马岭镇、中区集中站、环县宾馆、庆城县招待所、华池县招待所、宁县早胜镇(清洁对照点)等6个代表不同污染水平的地方进行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的结果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各测点均未超标,测点间没有明显差异;总烃各测点均未超标,但在距离原油生产、储运中心较近的华池县招待所、马岭镇等地,日平均浓度约为清洁对照点宁县早胜镇的3.5倍。对采油二厂属辖华池、悦乐、中区等烃类挥发最为严重、原油储罐较为集中的3个点的厂界总烃排放浓度,按照国家有关监测标准进行抽样监测,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评价,超标范围在0.03-0.16倍之间。因此在石油开发的主要生产基地和集中转油站库等无组织排放比较集中的地方,总烃污染水平较高,随着油田开发规模的扩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会有增加。
——煤炭资源开发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
通过我们对山西朔州、陕西榆林、神木、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安全调查,煤炭开发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1.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由于大量的采矿活动及开采后的复垦还田程度低,使很多矿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复垦面积与因开采而破坏的面积相比,相差甚远,总的复垦率不到10%。
2.地质环境问题突出。在煤炭开采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引起地表下沉、塌陷、岩体开裂、山体滑坡等地质环境问题。大面积的采空区地面塌陷;采矿场剥离地表造成边坡不稳,地压失去平衡,导致危岩崩落,山体滑坡;由于地下水开采和矿山疏干排水的影响,采空区地表发生塌陷;由矿山开采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已日趋严重,极大地危及到附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工业固体废弃物成灾。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煤矸石、粉煤灰、炉渣等。这些废物排放后残存堆积于矿区附近,侵占和破坏了大量土地资源,全国煤矿生产的矸石量约占产量10%,每年新产生矸石约1亿吨。废石的随意排放,不仅占用土地,还造成水土流失,堵塞河道和形成泥石流。
4.水污染比较严重。一方面,矿山开采过程中对水源的破坏比较严重,由于矿山地下开采的疏干排水导致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出现大面积疏干漏斗,使地表水和地下水动态平衡遭到破坏,以致水源枯竭或者河流断流。另一方面,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废水,污染水质和土壤。
5.空气污染。一些地方煤炭自燃,形成地下火龙,煤炭自燃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有害气体,严重污染了空气。洗煤厂排放的煤尘、焦化厂及土焦厂的油烟等,黑烟冲天,尘沙弥漫,空气呛人,对周围的人畜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三)资源开发引发的深层次问题
1.危及环境安全。长期以来,由于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企业过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造成环境欠账多,矛盾十分突出,加之,随着资源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已成为引发环境污染的重点行业,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但影响范围广,而且危害严重,危及环境安全。
2.影响社会稳定。四十年的资源开发产生的环境问题,造成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稳定和谐带来较大冲击,其污染后果不但危及环境安全,也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投诉不断,原因在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和老百姓环保期望值相对较高之间存在矛盾。
二、庆阳市在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方面已有的探索
(一)推动地方立法,完善石油开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2002年以来,庆阳市针对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石油勘探开发行业污染防治的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开始着手地方立法调研,通过积极争取2003年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2006年1月8日,《甘肃省油田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甘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就规范石油开发秩序、水资源保护、油田生产的污染防治、地方政府和部门油田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等都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油田开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条例》的实施,对庆阳市进一步加强油区环境保护工作,改善油区环境质量,促进石油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落实管理制度,从源头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
一是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对油田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求必须做到先评价后开发,并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进行开发。二是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从源头控制污染增量。三是为了使“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庆阳市配套建立了油田开发井位审批、土地使用许可、驻场监督、污染清除、事故责任追究“五到县”监管机制。由项目所在地县(区)环保局加强对油田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管理,并按区块派驻环境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察,跟踪管理,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和相关环保投资。
(三)加快老污染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油区环境污染问题
近年来,庆阳市把治理和保护的重点放在了石油开发较为集中、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问题相对突出的“一塬(董志塬)、一川(马岭川)、三城(庆城、华池、西峰)、三河(马莲河、蒲河、柔远河)”地区,通过加大治理力度,油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一是督促长庆油田先后投入上亿元资金完成了16个污水回注站的处理设施改扩建项目,使油田采出水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实现了原油采出污水“零排放”的目标。二是督促协调长庆油田投资5000万元,基本解决了庆城、华池等重点地区人畜饮水困难问题。三是对石油钻探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安全处置。督促油田单位筹措资金建成投运了西峰油田工业固废处置场。四是实施了废弃井安全封堵,老井场标准化建设,油田废弃基地和油区废弃井场复垦项目。油区道路、绿化、节水等生态恢复项目也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
(四)制定管理标准,规范油田开发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使油田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有一套明确的标准,庆阳市环保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油田开发环境保护措施的操作标准,先后制定了《庆阳市石油勘探开发产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求》,规范油田开发过程各个生产环节的环境保护措施;制定了《庆阳市油田井场建设环境保护管理要求》,明确了井场建设过程中的标准;制定了《庆阳市油田开发环境敏感区保护办法》,明确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域的环境保护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油田环境管理的意见》,从管理程序、权限、范围及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规范油区环境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推广使用污染防治新技术,有效解决钻井、试油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
钻井废弃泥浆和钻井、试油废水的处理,一直以来是油田污染治理的难题,为解决这个问题,2007年,庆阳市环保局和长庆油田公司组织人员,赴辽河油田对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进行现场考察,经过考察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市钻井废弃泥浆处置选择就地无害化处置技术,2009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实施,要求所有完钻井场必须对泥浆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出台了一套完整的管理程序,两年来取得了一定实效。2010年,长庆油田在我市开展了钻井、试油废水撬装处理试验,从监测结果看处理效果较好。
三、资源开发地区面临的环境安全形势
随着甘肃省委、省政府“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的确立,庆阳作为东部重要的“一翼”,经济高速增长将给环境带来更大压力。我市地处西部地区,受区域经济的限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老工业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仍很突出,新的污染源不断出现,而环境容纳量的有限性,使得潜在环境污染事故突发的可能性增大。根据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的阶段,处于环境安全事故的高发期。纵观我市未来环境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流域环境风险日益增大,小流域环境难以承载。一大批石化仓储基站和资源开发项目处于沿河地区,尽管出现重大环境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但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众多,绝不可掉以轻心。小流域水流量较小、流速较慢,河流自然净化能力差,其自然生态环境极为脆弱。
2.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亟待加强。对广大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多年来一直未得到重视,急待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编制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建设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规范并开辟备用水源地,确保农村人畜饮用水安全。
3.环境安全意识和环境能力建设不适应。长期以来,部分机关人员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对突发环境安全事故的防范认识不够,应对突发重特大环境事故的预案不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应急信息的报告和反馈工作不力。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不足,监测设备、技术还不能满足突发环境安全事故的需要,还不能快速识别污染因子和及时堵栏控制污染物的扩散。
4.各职能部门整体合力发挥不够。市县之间、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办事程序和配合协调机制,存在职能交叉、各自为政的现象。部分县(区)、乡镇及村组贪图眼前小利,为了一点收费就越权审批、超范围管理、随意简化办事程序,甚至只收费不管理,导致油田产建项目审批程序混乱,政府管理职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既影响了油田开发建设,又不利于资源环境法规贯彻落实。
四、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安全保障机制
构建矿产资源开发区域环境安全保障机制不是简单的矿区环境治理问题,而是一项融合了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的系统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区域环境安全保障机制的构建必须综合社会、经济和环境属性,齐抓共管,健全机制,才能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区域环境安全。保障环境安全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解决紧迫的环境不安全问题;第二层次,消除隐患,化解环境不安全的风险;第三层次,采取综合举措,全方位提高环境安全程度。目前,庆阳市保障环境安全主要在第一层次,以开展环境安全应急为主。我们在广泛调研,深入分析庆阳市资源开发和环境安全形势的基础上,从第二、第三层次的角度,在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安全评价体系、健全环境安全管理机制和优化社会经济发展决策等三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对策。
(一)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安全保障机制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总体控制。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方面,都要采取更为有力的控制措施,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不再发展或减缓发展趋势,达到一定的控制目标。
2.以人为本,重点改善。在总体控制的基础上,对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及生命安全,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影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突出环境隐患进项专项整治,使环境质量能满足和适应人们生产生活的需求。
3.排查隐患,严防灾害。采取坚决措施,严格防止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社会稳定的污染和生态灾害发生,这是确保环境安全的底线和环保工作的起码要求。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清查可能导致环境灾害的隐患和风险。
4.应急响应,确保安全。加快监测、监管等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从建立专业化的应急队伍和响应体系入手,确保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确保环境安全的主要措施及对策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安全评价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
矿业资源开发的环境安全评价体系应包括矿产资源战略安全评价、矿山地质安全评价和矿山环境安全评价三个方面,要按资源开发情况定期开展。
1.矿产资源战略安全评价。矿产资源战略安全评价主要评价矿产资源的稀缺性和综合利用程度,矿业开发的经济价值、储备价值和战略价值以及矿业开发对区域经济、政治安全的影响等内容。它主要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评价,并通过经济评价反映社会和政治安全评价。
2.矿山地质安全评价。矿山地质安全评价主要评价矿山采区岩体的稳定性、采空区塌陷情况,地表沉降、边坡失稳、山体开裂或滑坡等状况,水土流失、固废渣场占地及其泥石流情况,地表水体疏干、地下水位下降或枯竭、矿坑突水情况,土壤酸碱盐沙化程度等。
3.矿山环境安全评价。矿山环境安全评价主要评价土地(特别是耕地)退化情况、土地生产力下降程度,植被破坏、动物迁徙、物种灭绝、景观破坏等程度,生物和人体生理病变状况和地方性(流行)疾病情况,以及采矿、选矿及其他矿产品加工生产过程中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的程度的评价。
——健全环境安全管理机制,化解环境安全风险
环境安全管理机制主要分防控体系、预警体系、应急处置体系、组织保障体系和问责体系五个连动板块。
1.防控体系
(1)源头控制。加强项目管理,从源头上加强环境风险控制。一是应充分考虑环境风险,对拟建在人群密集、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敏感区域内的资源开发项目项目,严格限制审批。二是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油田产能区块开发项目、煤炭开发利用项目,必须将环境风险评价作为其环境影响评价的必备内容。“三同时”验收时,把环境风险评估要求内容的落实情况,作为验收的否决项。
(2)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应急能力评估、企业风险评估两项内容。市环保部门制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并组织行业专家组进行评估。风险评估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
(3)分类防控。对辖区内的环境污染风险实行分类防控,并通过分类防控实现部分预警信息的采集。一是水环境污染风险防控管理。实施厂区排污口、入河排污口、河流断面三级防控。在重点排污口设立水质自动监控系统,并定期进行人工监测和校正。尤其加强特征污染物的监测。二是大气环境污染风险防控管理。对区域大气环境实行网格化管理,系统提供每个网格内的详细人文信息;对重点大气污染源设立在线监控系统。三是放射源管理。按照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辐射事故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对放射源的购置、转移、使用、贮存、报废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四是危险废物风险防控管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鼓励科技创新,提高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水平和管理能力。对危险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处理到最终处置实行全过程管理。重点加强境外危险废物向我市非法转移的防控工作。
(4)预案系统。市、县环保部门和企业分别制定本级环境应急总体预案和其他专项预案,尤其要完善特征污染物应急处置的专项预案。预案应统一格式和内容,规范和完善对外接口,并制定具体的应急操作手册,便于实施。
2.预警体系
(1)预警信息采集系统。主要是通过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日常监督检测管理、举报投诉和环境安全信息联络员等技术手段和群策群防,及时发现危害环境安全的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反应。
(2)预警信息判定与发布。按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为四个等级,即: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和Ⅳ级预警,分别对应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重大环境事件、较大环境事件、一般环境事件。结合各类环境应急预案,对信息采集系统收集的预警信息进行识别、分析和综合判定后,确定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并向有关单位、人员和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3.应急处置体系
(1)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并依托应急指挥平台实施应急指挥。全市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平台以市、县两级环境监控中心为基础,融入应急指挥通信系统、预警系统、保障系统、预案系统、应急基础系统构成。实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应急处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预先设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响应模式和响应流程,一经触发,各环节立即产生联动响应。
(2)应急处置响应。应急处置响应分为四级,即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应急响应对相应的预警级别。根据发布的预警信息,由环境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在环境应急状态下,市、县、企业实行三级联动,根据污染类别,分别启动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辐射环境污染、危险废物污染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4.组织保障体系
(1)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应急管理机构、人员编制与经费保障、应急装备等内容。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可从实际出发,成立环境安全管理组织,负责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具体的机构编制事宜,按程序上报市编委研究确定。企业建立专职的环境管理机构,并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环境安全工作。要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环境安全防控能力水平。环保部门和企业应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
(2)组织体系。建立市、县、企业三级环境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环境安全工作负总责,环保部门负责环境安全日常监管,企业负责落实环保部门的意见和要求。环保、财政、水利、国土资源、公安、安监等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责任落实,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确保防控体系正常运行。
(3)保障系统。一是物资保障。按照超前准备、保障到位的原则,建立市、县、企业三级应急物资库和物资储备信息库,形成环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确保在事故状态下,在最短的时间内调集应急物资,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蔓延,降低损失。二是技术保障。主要由专家保障队伍和技术资料库组成。聘请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担任环境应急专家,形成专家库,负责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弥补行政管理部门在环境风险防控方面的不足。技术资料库主要为应急指挥过程提供风险因子技术信息,包括风险因子种类、数量,以及每种因子的特性和具体处置方法等。
5.问责体系
环境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县(区)政府和相关企业,要以县(区)为单位,划分为8个网格,建立全市风险源网格化监管体系,每个生产单位作为网格内的风险管理节点,明确每一个网格和每一个节点的监管任务、责任人和应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完善环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将辖区内环境安全管理作为对各县(区)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市、县、企业三级环境安全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优化社会经济发展决策,从源头上保障环境安全
1.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发展观念的崭新思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纳入战略发展考虑的层面,尽快因地制宜地建立起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体系,这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当务之急是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发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等生态产业,推行清洁生产,彻底摒弃粗放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
3.合理安排经济发展布局。要遵循自然规律,根据区域环境资源和自然生态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要求,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把经济活动控制在自然生态的承载力之内,从源头上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4.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要依据区域经济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制定科学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要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发挥自然修复作用,保护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积极推进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要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真正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5.实施重大决策环境安全影响评价。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和流域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安全影响评价,在重大决策的论证阶段,进行环境安全综合评价。
(本项目为庆阳市2009年度社科重点课题研究扶持项目
课题组成员为杨 漪、付奕宁、李军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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