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评价标准及验收质量要求
一、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评价标准
(一)一级标准
1.按规划目标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各项治理措施符合《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08)中附录A的验收质量要求,治理程度达到70%以上,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80%以上(经济林草面积占林草总面积的20%~50%),综合治理措施保存率80%以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并有良好的管理,没有发生毁林毁草、陡坡开荒等破坏事件,开矿、修路等生产建设,均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妥善处理了废土、弃石;基本上制止了新的水土流失产生。
2.各项治理措施配置合理,工程与林草,治坡与治沟紧密结合,协调发展,互相促进,建成了完整的水土流失防御体系;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了保水、保土效益(保土效益中主要是减蚀,其次是拦泥,不能用拦泥代替减蚀),实施期末与实施前比较,流域泥沙减少70%以上,生态环境有明显的改善。
3.通过治理调整了不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做到农、林、牧、副、渔各业用地比例合理,布局恰当,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建成了能满足群众粮食需要的基本农田和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林、果、牧、副等商品生产基地。土地利用率80%以上,小流域经济或农村经济初具规模,土地产出增长率50%以上,商品率达50%以上。到实施期末人均粮食达到自给有余(400~500kg),现金收入比当地平均增长水平高30%以上(扣除物价变动因素,下同),条件较好的地区应达到小康水平,进入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二级标准
1.全面完成规划治理任务,各项治理措施符合质量标准,治理程度达到60%以上,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70%以上。
2.各项治理措施配置合理,建成有效的防御体系;实施期末与实施前比较,流域泥沙减少60%以上(保土减沙效益中应以减蚀作用为主)。
3.合理利用土地,建成满足群众粮食需要的基本农田,解决群众所需燃料、饲料、肥料,增加经济收入的林、果、饲草基地。到实施期末达到人均粮食400kg左右,现金收入比实施前提高30%以上,生态系统开始进入良性循环。
(三)列入国家重点和各级重点治理的小流域或村,都应达到一级标准;一般治理小流域或村,都应达到二级标准,达不到的为不合格。
二、水土保持各项治理措施验收质量要求
(一)坡耕地治理措施质量要求
1.梯田
(1)梯田应做到集中连片,梯田区的总体布局(包括梯田区位置、道路与小型蓄排工程)、田面宽度、田坎高度与坡度、田边蓄水埂等,规格尺寸应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2)水平梯田(隔坡梯田的水平台)应做到田面水平,田坎坚固,田边有宽1m左右反坡。
(3)坡式梯田应做到田埂顶部水平,地中集流槽内有水簸箕等分流措施。
(4)被暴雨冲毁的田坎(田埂)已及时修补复原。
(5)田坎利用应种植经济林草,种植密度与成活率符合设计要求。
2.保土耕作
(1)沟垄种植、抗旱丰产沟、休闲地水平犁沟等改变微地形的保土耕作法,应做到规格尺寸与基本作法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地区要求顺等高线布设,在雨量较大、沟垄需要排水的地区,沟垄与等高线的倾斜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草田轮作、间作套种、休闲地种绿肥等增加地面覆被的保土耕作,在总的做法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着重要求暴雨季节地面有植物覆盖。
(3)深耕、深松等保土耕作,要求划破“犁底层”。
(二)荒地治理措施质量要求
1.水土保持造林
(1)要求总体布局合理,造林位置恰当,不同林种、树种适应当地的立地条件,生长良好,各类树种的造林密度符合设计要求。
(2)各类树种的配置,能满足群众解决燃料、饲料、肥料和增加经济收入的需要。经济林、果、薪炭林、用材林等各占适当的比例。
(3)工程整地的形式与当地地形适应,其规格尺寸与施工质量都符合设计要求。
(4)当年成活率在80%以上(春季造林,秋后统计;秋季造林,第二年秋后统计),3年后的保存率在70%以上。
2.水土保持种草
(1)种草的位置分布合理,符合各类草种所需的立地条件,种草密度符合设计要求。
(2)采用经济价值高、保土能力强的优良草种,能满足解决群众燃料、饲料、肥料和促进畜牧业发展,增加经济收入的需要。
(3)干旱、半干旱地区采用了抗旱栽培技术。
(4)当年出苗率与成活率在80%以上,3年后保存率在70%以上。
3.封禁治理
(1)封禁当年应达到以下要求:
1)封禁区四周有明显的标志,专人专管,有合理的封禁规划和计划;
2)有明确的封禁制度和相应的乡规民约,并做到家喻户晓;
3)封山育林结合补植、平茬复壮、修枝疏伐等抚育措施,封坡育草结合了补播、灌水、施肥、铲除毒草等管理措施。
(2)封禁3~5年后应达到以下要求:
1)封禁期内严格按规划、计划和有关制度实施,无破坏林草事件发生;
2)林草郁闭度达80%以上,水土流失显著减轻。
(三)沟壑治理措施质量要求
1.沟头防护工程。
(1)施工做到修建位置恰当、规格尺寸与施工质量都符合设计标准。
(2)经暴雨考验后,做到工程完好、稳固,沟头不再前进。
2.谷坊、淤地坝、小水库、治沟骨干工程。
(1)进行了坝系规划,各项工程的位置布设合理。
(2)按照规定的暴雨频率,进行了坝库建筑物设计,工程施工的规格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蓄洪(滞洪)量和排洪量能保证坝库安全。
(3)土坝坝体均匀压实,无冻块缝隙,干容重达1.5t/m3以上,与坝体内泄水洞和坝肩两端山坡结合紧密。
(4)溢洪道、泄水洞等石方建筑物,料石、块石的规格、质量符合标准,胶合材料(水泥、白灰砂浆等)性能良好,砌石牢固、整齐。
(5)经暴雨洪水考验后,各项工程基本完好,局部小的损毁能很快修复。
(6)淤地坝坝地的防洪保收措施完备,同时在设计频率的暴雨下保证收成。小水库做到减淤措施落实,能保证使用寿命,蓄水利用20年以上。治沟骨干工程在暴雨中能发挥保护沟中其他工程的作用。
3.崩岗治理
(1)崩口以上集水区进行了综合治理,减少地表径流来源。
(2)天沟的规格尺寸、容量、排量、施工质量都符合设计要求,在设计频率暴雨下能保证地表径流不入崩口。
(3)谷坊、拦沙坝的总体布局合理,工程规格尺寸、容量与施工质量都符合设计要求,经暴雨考验基本完好。淤出的沙渍地得到有效的利用。
(4)崩壁两岸小平台的规格尺寸、施工质量都符合设计要求;平台上种植树、草;经暴雨考验,小平台基本完好无损。
(四)风沙治理措施质量要求
1.沙障。要求布设的位置和形式、使用的材料、施工的方法和质量都符合设计要求,并于布设当年就起到固沙作用。
2.防风固沙林带、农田的防护林网、成片造林等。要求布局合理、林带走向、宽度、树种、林型、株行距等都符合设计要求。造林当年成活率在80%以上,3年后保存率在70%以上。
3.沙柳等灌木的开发利用,采取迎主风方向带状种植、带状间伐、带状轮栽的作法,地面始终保持有防风固沙植物。
4.引水拉沙造田,配套工程(蓄水池、引水渠、冲沙渠等)齐备,布局合理,造出的田面平整,且有林带保护,不致遭受风沙危害。
(五)小型蓄排引水工程质量要求
1.坡面截水沟、排水沟等做到总体布局合理,能有效地控制上部地表径流,保护下部农地或林草地;断面尺寸与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排水去处有妥善处理。
2.水窖、蓄水池做到布设位置合理,有地表径流水源;规格尺寸与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蓄水容量能满足人畜饮用需要。
3.上述各项工程经规定频率的暴雨考验,完好率在90%以上。
4.引洪漫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拦洪坝、引洪渠等工程的规划布局、断面尺寸、渠道比降和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均达到设计要求,引洪过程中渠系做到不冲不淤。
(2)淤漫地块要求布设合理,暴雨洪水中能迅速、均匀地淤漫全部地块。
(3)在设计频率的暴雨洪水下,各项建筑物和淤漫地块基本上完好无损;局部损毁的能很快补修完好。
(4)按照规划设计的技术要求,有计划地实施淤漫成地,并获得高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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