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城市规划
“规划”是一个被普遍使用的术语,规划行为是一种无处不在的人类活动。规划不仅涉及城市建设领域,同时与各个行业的发展相关。一般来讲,规划是一种有意识的系统分析与决策过程,规划者通过增进对问题各方面的理解以提高决策的质量,并通过一系列决策来保证既定目标在未来能够得到实现[1]。
城市规划可以理解为一种对土地、空间资源利用和建设活动实施综合安排、调控与管理的计划。
(一)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依据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上位规划的规定,在充分研究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发展条件基础上,制定的城市发展战略和提出的规划引导措施。
1.研究城市发展目标
通过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从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城市发展方向等方面,研究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确定城市规划期内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2];确定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的大小;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在空间地域上主要发展的方位和趋势。
2.确定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
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的需求,研究确定城市各项建设的空间布局,包括立体空间的发展形态以及地下竖向空间的开发利用。合理选择城市各项用地,并考虑城市空间的长远发展方向,塑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空间环境。
3.合理安排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
确定城市各项用地的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绿地率、停车位,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城市规划的实质是对土地利用的安排,如果缺乏城市规划的统筹安排,城市用地必然无序发展,从而造成城市整体发展的混乱。因此,合理利用土地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
4.科学部署城市各项工程建设项目
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城市基本建设的计划,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近期建设项目。同时根据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
(二)城市规划的特性
1.综合性
综合性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特点。城市是一个庞大的综合
体,它由多个子系统组成,主要包括经济产业、科研服务、基础设施、居住环境等子系统。各个系统都有它们自身发展的规律,在用地、空间组织以及建设活动方面,都有它们的要求与规律。城市规划的任务首先是尽可能地满足各系统在发展中对用地、空间组织和建设上的合理要求,促进各个系统的健康发展;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协调各系统间在发展中,在用地、空间组织和建设活动中的关系,促进整个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政策性和法制性
城市规划既是城市各种建设的战略部署,又是组织合理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手段,涉及国家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众多部门[3]。城市规划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以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依据。因此,城市规划工作者必须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3.长期性和动态性
城市规划既要预计今后一定时期发展的要求,又要解决当前的建设问题。城市不断发展,影响城市发展的因素不断变化。因此,作为指导城市建设的规划需不断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及时做出调整和补充。长期性、动态性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特征。但是,城市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保持其相对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4.实践性
城市规划的实践性在于规划要充分反映建设实践中的问题和要求,按规划方案进行建设是实现规划的唯一途径。规划的实践不仅要在时空层面上安排各项建设,而且要积极协调各项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矛盾。城市建设实践是检验规划是否符合客观要求的唯一标准[4]。
(三)城市规划的价值观和理想目标
1.永续发展——基本价值观
近20年来,永续发展正逐渐成为城市规划的基本价值观。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对“永续发展”的定义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因此,世界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坚持持续性原则基础,城市的发展同样要坚持这一原则。
2.和谐发展——城市发展的理想目标
永续发展的核心是人类的生存,是人类生存的底线,和谐发展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存方式,不仅满足于基本的生存和发展,还可以在物质和精神层面得到尽可能的满足。追求人与自然的环境和谐、人与人的社会和谐、历史与未来的发展和谐,建立永续、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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