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市生态伦理研究的历程
城市是一个具有功能密集型特点的社会空间,同时也是一个拥有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有机体以及围绕它们的空气、水、土壤等无机环境的生态空间。城市空间符合生态系统的一般特征,具有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等功能,属于一种陆生生态系统。单纯的自然生态系统以动物、植物为中心,而城市生态系统则是以人为中心。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观察,城市生态系统皆“已非完全自然而然,它是人为改变了结构、改造了物质循环和部分改变了能量转化的、长期受人类活动影响的、以人为中心的陆生生态系统”[1]。这是城市生态学的一个基本观点。
如果从城市生态学的角度来观察,城市生态系统主要包括城市中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生物群落与人类社会,物理生物过程与社会经济过程之间的相互联系及相互作用,等等。城市与生态的关系及其发展规律,便是城市生态学的出发点,它源于帕克(R.E.Park)、伯吉斯(E.W.Burgess)等于20世纪20年代创立的人类生态学。他们多以社会现象来类比生态世界,认为城市内部的土地利用与居民活动中,存在着与生态学中相似的模式与联系。城市生态学是1950年以后,随着城市问题日趋增多和严重而大规模发展起来的。早期的城市生态学对城市生态的研究致力于研究城市地域结构和建立地域结构模式,并使地域结构成为城市生态研究的内容之一。这对城市生态系统的认知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就其支撑体系而言,城市生态学主要关注以下内容:
1.城市生态系统结构研究
生态系统的结构是指系统内各组成部分的配比以及空间格局。城市生态系统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环境系统,其结构非常复杂,既包括自然环境,又包括人为环境,具体涵盖城市化对环境的影响、城市化对生物的影响以及生物的反应、城市化对人群的影响。
2.城市生态系统功能的研究
城市生态系统功能主要是指城市生产和生活功能,在城市这样一个人类社会形式中,居民如何生活、如何使生活延续、如何提高生活质量等等问题。
3.城市生态系统的动态研究
这是源自生态学的一种理论,生态系统虽然主要呈现一种稳态,但是这种稳态并非一成不变的,在其内在机制的作用下,生态系统的变化一直存在,只是这样的变化——在无人为因素作用之下——是相当漫长的,所以呈现一种稳态;稳态与动态是交互的、递进的,当其内在机制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稳态就会表现为动态。城市生态系统也符合这一规律。
4.城市生态系统的系统生态学研究
城市生态系统各个单元,在其内在机制的作用之下发生变异,符合生态学规律,因此需要生态学的理论解读。
5.城市的生态规划、生态建设和生态管理
对一个城市的生态位来说,如何发挥各个单元的作用,如何更好地促进各单元的良性互动,与生态规划、生态建设和生态管理有着很大的关系;它们将有利于生态位宽度值的增高。
6.城市生态系统与周围农村生态系统间关系研究
从生态位的观念来看,城市空间和郊区空间是相互联系,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互相重叠的。现代社会,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引领,同样地,城市的发展也需要农村,只有正确地处理好两个生态系统的关系,才能真正促进城乡和谐、城乡一体化发展。[2]
坦斯利(A.G.Tansley)强调生态系统是指一定范围内的生物有机体(包括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及其生活周围的无生命环境(包括空气、水、土壤等)所组成的统一体。沼田真认为不能把生态系统看成是由生物因素和非生物因素简单相加的系统,而应该把它看成是一个以生物为中心的环境系统,每一种生态系统都是以某一类生物为中心。这也就是说,生态系统的“灵魂”是一个“生”字,是有生命的,有生命的物种和无机的事物一起构成了一个自然生态体系。同样地,一个城市的生态系统,也是由“有生”物和“无生”物共同构成的整体空间。
至少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城市生态学和城市生态伦理研究的内容都迅速拓展,并相互交叉。城市生态学的“系统”和“平衡”的思想为城市生态伦理研究所吸取,并融汇在有关城镇体系、城乡关系、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城市中心作用和中心城市作用等研究之中。国内有学者认为“城市是一种辖域化工程和编码系统,它不仅对人进行编码,也对整个自然界进行编码。资本主义城市曾对古代城市、古代农村进行全面解码,以改变古代人对自己和对自然的编码;然而资本主义城市事实上对整个世界进行了一次更大规模的再编码。它不仅构建了人类的主体性,消灭了难以胜数的物种,而且使整个大气环境、海洋系统都不能逃脱被编码的命运”[3]。这里的所谓“编码”,其实就是城市对生态系统的再加工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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