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玉米粥”三字,有人也许会想到那是近代中国农民缺少米面不得已而食的粗粮,是为填饱肚子的非分之作,没有什么可赏心乐事的。然而,历史却是一个奇特的怪圈。也就是最近三四年的事,各种宴会上出现了一盘鲜嫩可爱的小玉米棒子,有手指般大小,大多人均一个,可瞧着人们咀嚼的时间并不短,大有“品”的格调,特别是有一种汤,又黄又白的一大碗,饭店多称之为羹。一喝,哟,是玉米和鸡蛋合煮的粥。说真的,这种粥虽加了鸡蛋和粉芡,却少了旧时玉米粥那清淡香甜可爱的粗犷风格。尽管如此,可它毕竟是以玉米糁为主,我怎能不喜出望外呢?
说起旧时的玉米粥,就不能不忆起我童年在兰田农村度过的情景,这里虽也出产小麦,可我家贫寒,吃小麦面条和白面蒸馍的时候很少,一年四季以玉米面馍、玉米搅团和玉米粥为一日三餐的主食。从小养成了吃玉米的习惯,特别是玉米粥成了我日常的重要食品。
玉米,陕西名包谷,薛宝辰在《素食说略》中说:“碾成粒,煮粥甚佳。与山芋切块同煮,南山人曰糊汤(糊读若汤),终年食之,杂粮粥以此为佳品也”。清末翰林院出身的大学士如此赞美它,足见玉米粥确实不错。我不只喝过配山芋的玉米糊汤,也喝过配马铃薯的玉米糊汤。这当今被视为大众化蔬菜的山芋和马铃薯,因其含有大量的淀粉,旧时实为贫苦人家的主粮。
后来全家迁往县城,玉米粥虽非每天都喝,可基本上没有大的间断。工作于大城市之后就很少喝到了,只因对玉米粥怀有深情,总要向老家亲友索要些玉米糁自己煮着喝,当然那只能是偶然为之的事了。
1957年,由于人们都知道的原因,城市许多知识分子和干部被下放农村劳动改造,我也是其中的一员。无论担粪、割麦、翻地,我都主动承担,因为年轻,又是真正改造的主力,很苦很累,备尝脱胎换骨的滋味,那可真是散了骨架似的。好在年轻,睡一夜,骨架调整好了,就没事了。尤其是晚上的一顿玉米粥是十分诱人的,虽然稀薄了些,可喝它三大碗,肚子填得鼓胀胀的,真有一种与粒粒玉米相交融的踏实感。这大概是我喝玉米粥最多的一年和最感玉米粥清淡香甜的一年。然而,人为的破坏,天公的作对,在那“全民炼钢铁”的年代,老家的玉米也受了冲击,玉米地无人照管,结的棒子短而又小,招来了三年大饥荒,很多人患有浮肿病。有人说中国人在困难时期只喝“大锅清水汤”是假,但几亿人往往止于“水饱”则是事实。此时我虽从农村回到了城里,可农村能有一点玉米糊填饱肚子就算是神仙的生活了,谁家有多余的玉米送给我煮玉米粥喝呢?那些年我不只喝不到玉米粥了,竟连见玉米粥兴叹也成了泡影。
时代在飞速发展,如今是油的腻的吃烦了,想出花样归璞返真地弄些土的清淡的来吃。不过我想,如果天天顿顿吃这些东西,人们又将怎样?或者除去鸡蛋光用玉米糁煮一锅大伙儿尝尝,又如何?还听人说这羹是“引进”产品,我也弄不清这世界上究竟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发明了喝玉米粥的。说心里话,我是怀念玉米粥的,因为它与我相伴几十年,至少为我提供了七八年的生命热能。如今是尝“鲜”了。我不反对洋为中用,古为今用,可我在想:今天,中国人已有一些层次在借用玉米的清淡来冲淡酒香肉肥的浓重气息,而更多的人则可能是朝思暮想地用多一些的肉味酒气来驱玉米粥的香甜。如此多的中国人,在吃玉米这一点上有着如此天然的统一联系,真叫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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