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审美】
“色彩的感觉是一般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歌德在《关于色彩的学说》中强调:“最终应该从本质方面来对待色彩。”
色彩的光波属性及其不同的视觉效果给人的心理效应,决定了色彩的审美表现力主要是表情和象征。
色彩的表情性
人对于色彩的情感反应与人的生活实践、人类生活中的历史积淀有密切的联系,其间,“联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例如,红色之所以能给人强烈、热情、积极、喜悦、危险、紧张、恐怖等感受,是由于人们容易联想起火焰、血液、生命、事故等事物或现象的结果;蓝色之所以给人以深远、寂静、清澈、理智、神秘等感受,是因为它容易使人联想到天空、海洋等等;绿色之所以能给人以和平、健康、清新、朴实、新鲜、安全、生长、宽容等感受,是它与大自然、与大山丛林、与万物生机有联结呼应的关系。
因而,人们从审美实践中总结出了各种颜色各自不同的表情性一般规律。比如,
黄色:表快活、希望、温暖、愉快、明朗、幸福、智慧、尊贵和外向等。
橙色:表温暖、快乐、兴奋、活泼、舒畅、喜气、友情、妒忌、疑惑等。
紫色:表富贵、优婉、壮丽、幽雅、庄严、神秘、抑郁、宁静、不安、呆滞等。
在色彩学中,灰、黑、白系未列入色谱,被称为“无颜色”。然而,在审美实践中,它们也各自具有鲜明的表情性。
灰:表平凡、失意、谦逊、中庸、焦虑、坚实、温和等。
黑:表严肃、庄重、稳健、神秘、命运、永恒、静寂、沉默、不详、憎恶、悲哀等。
白:表洁净、明快、朴实、神圣、永恒、纯真、命运、清纯、清淡、素雅、刻板等。
色彩学把色彩给人的冷暖心里感觉称为色性(或色别)。一般说来,“暖色”往往令人感到亲切、喜悦、活泼、积极、生动、进取,有生命活力;“冷色”往往使人感到阴沉、悲哀、凄凉、不安、沉稳、宁寂、温柔,充满向往。
色彩的表情性与个人的心理因素有着一定的联系,也就是说,色彩表情往往与心理个性有关。
法国大画家柯罗说过:“你所用的一切颜色要服从你的感情。”
色彩的个性化也不能滥用。完全按个人的偏好用色而不遵从色彩表情的世俗公约性,也是容易酿成大错的。
色彩的象征性
色彩带有某种观念性的象征意义,一般与一定的文化历史环境有关;有的时候,色彩甚至会成为具有特定代号意义的符号。
色彩的象征意义往往因时代、民族、地域、历史、文化、宗教等的不同而有别。
中国封建帝王之所以把黄色视为专用色,是对奴隶制社会统治者赋予色彩以某种“天合”、“理制”观念意识的“五方正色说”的因袭。九州方圆,帝王居中,黄色为贵,“黄袍加身”,黄色的象征性在这里便非常强了。
绿色在中国古代传统服饰中一般被视为“贱”色,但是到了元代,则因用作乐户颜色而开始显贵;在西方“诺亚方舟”的传说中,橄榄绿色是和平和希望的象征。再如,现代邮政取绿色祝愿平安、传达佳音的象征意义而将绿色选为行业专色。
红色在欧亚一般是喜庆、吉祥的象征(如印度妇女的红色印额表示其已婚且夫君健在、家庭平和),然而,在世界的不少地方,红色却象征着祭奠和圣餐(传说耶稣的血就是红葡萄酒色),象征着恶魔,意味着“小人”的嫉妒或暴君的肆虐等等。
色彩的象征意义还有多义和转义的情况。如红色消防车表“十万火急”,可红色的法拉利跑车则绝无此意;交通警察手中的红旗表禁行,战场上的红旗则表挥师奋进;庆宴上的红色纱灯表喜庆,高速公路抢险时悬挂的红灯却警示危险……可见,不同的具体用色环境和色彩物的具体形状都可能具有其特定的象征意义。
从色彩学理论上讲,我们所能运用的颜色都是由不能用任何色彩配制出来的“三原色”(红、黄、蓝)调和而成的。由两种以上的原色混合而成者称为“间色”,由三种原色和两种以上的“间色”调和而成的颜色统称“复色”。在审美实践中,我们用得最多的是五彩缤纷的间色或复色,色彩运用的审美效果也多取决于间色和复色的调制和配搭。
两件颜色混合后若产生中性色,这两种颜色便可谓互补色。两种互补色组合之后既相互对立,又互相需要,即为对比色。每当两者靠近时,能相互促成最大的鲜明性。红与绿、黄与紫、橙与蓝是三对基本补色。色彩的补色原理为我们的审美实践和色彩运用拓展了无限丰富的空间。人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红配绿,丑得哭”,是指彼此突出,红者更红,绿者更绿,非常刺眼;而“红配绿,看不足”,是指二者相互需要,“红花总得绿叶扶”,不得绿叶,哪有花红?时下,人们在衣着打扮时大胆地“红绿配”,正可谓是“不怕夺目”审美时代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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