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新春佳节,在人们计划“黄金周”里探亲访友的同时,“黄金周”制度如何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再次引起广泛关注。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要用“带薪休假”制取代“黄金周”制。笔者认为,这其实是一个“伪问题”。事实上,“黄金周”与“带薪休假”这两种休假制度并不是对立的:首先,“黄金周”中的休假也是带薪休假;其次,带薪休假制度在我国《劳动法》中已经存在,只是规定不详,执行不严而已。也就是说,这两种休假方式并不存在对立与替代的关系。因此,讨论用一种制度代替另一种,必然存在理论和逻辑上的缺陷,在现实中也不可能实现。当然,并不是说“黄金周”制度没有改革的必要,本文拟从一个新的视角对“黄金周”假日制度改革作些探讨。
“黄金周”集体休假制度有利于带动家庭消费。
“黄金周”对于服务业的带动和影响,对于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作用是巨大而显著的。无论是看旅游系统的统计数字,还是看我们身边大众百姓的生活,以及服务业商家节后盘点的数字,“黄金周”休假制度对旅游等服务产业带来的巨大经济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也是无可替代的。当然,“黄金周”带来的旅游者在行、住、吃、游方面的困难,旅游质量的下降,以及对于旅游景区景点,尤其是一些世界遗产类极品旅游资源的破坏,也是不可回避的事实。然而,这些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巨大的人口总量有关,也是短时期内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这可以通过旅游者出游经历的丰富,出游选择的渐趋理性,以及旅游景区、住宿和交通设施的逐步改善得到缓解。近几年的黄金周长假已经开始出现这种理性自动调节迹象,大家都有明显感受。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休假制度最大的优点是保障了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并结合了工作单位的需求,可以弹性调节职工休假时间以保证工作运行;它对于游客获得更好的旅游体验,旅游目的地提高服务接待设施的使用效率都有帮助。但其明显的缺点是,这种制度较难带动家庭消费开展,因为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孩子不可能与家长同步拥有假期。因此,单个家庭成员的休假难以带动旅游等以家庭为单元的群体性消费活动的产生。而“黄金周”集体休假制的最大好处,在于它是针对全体劳动者的,因而也连带涉及未成年人的学生群体(只是不包括农民),这对于人们安排家庭集体旅游、娱乐等休闲方式,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国际上有一个理论应引起我们的重视,那就是,家庭往往是社会最重要的消费单元。从社会长远与和谐发展的角度看,我国的带薪休假制度应该完善,而“黄金周”集体休假制也应继续坚持,因为它们有各自不同的功效,两者之间也并不矛盾。笔者认为,需要对目前的“黄金周”进行改革:
建议一:延长春节假期,由3天改为5天,并把大年三十纳入休假中。
如此,可以极大地丰富“黄金周”的文化内涵,使三个假日真正成为三个节日,既可丰富旅游目的地的各类旅游活动,也便于各类商家开展富有文化内涵的营销活动,同时,旅游者外出旅游的收获自然也更多。目前,我们每年前两个长假所谓的节日都是政治性的节日,这种节日是不适合开展丰富多样、喜闻乐见的休闲娱乐活动的,因为那是一种庄严隆重的事项。调整为传统节日放长假之后,国庆节仍然可以放假1天,像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一样,而劳动节则未必再放假,但要把春节这个中国人最为隆重的节日的假期延长,至少达到5天,使得组合了两个周末后的长假可以达到9~10天,更好地满足绝大多数人必不可少的春节探亲的需求,也缓解由于时间短促、人流过大而带来的交通压力。同时,必须把农历大年三十(即除夕日)纳入长假中,因为中国人所谓的“过年”,就是指的过“大年三十”,而不是现在所说的“春节”,这是每一个中国人,或者说华裔文化圈的人都具有的常识。另据笔者了解,“春节”这个名称的出现,只是民国时期的事情,主要是因为阳历引入后,要庆祝元旦这个新年,所以就开始淡化民族传统中视大年初一为新年伊始的习惯。事实上,每年到了除夕这一天,人们为了准备过年,需要采购年货等,都早已无心工作。因此,大年三十不放假,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建议二:调整时间段,让假期融入更多文化内涵,使“五一”“十一”两个黄金长假分别改在“端午节”和“中秋节”这两个中华民族著名的传统节日期间。
这样做的理由和好处:其一,能有效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增强中国民族文化特色和民族凝聚力。国际学术界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后,没有强大的文化作为支撑,是难以继续高速增长的。中华民族要再度崛起,重塑华夏文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是必须经过的重要环节。民族传统中的节日文化来自于民间,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也为全民族所共同享有,共同遵循。长期以来,大中华圈的炎黄子孙沿袭了数千年的民俗节日传统——庆祝端午节、中秋节(还有清明节),现在却逐渐淡出了人们的生活和视野。人们经常会发现这样一种尴尬:当许多人利用“十一”长假回家探亲时,家中父老会问:“你为什么不赶在中秋节回来呢?那样我们一家就可以团圆了!”或者说,“明年能否在清明节回来扫墓?”而你只能无言、无奈。因为,虽然中秋节一般与国庆节只相差几天,有时还会重合;清明节也与“五一”相距不远,但因为国家不给这几个民族节日放假,你怎么可能回家团圆!
其二,如此平行移动黄金周,是完全可操作的。一般地,中秋节与国庆节只错开1周,清明节只与劳动节错开25天,端午节与劳动节也只错开1个月左右。这些节日都处于非常适合外出旅游的好季节。在时间上不存在大幅度变动,只是平行移动,在习惯上更符合数千年的国民的文化传统,符合民心民意。当这些节日成为假日时,人们完全可以更加从容、自信地挖掘、创新各种文化产品,既可自娱以光大传统文化,也可以赋予旅游产品和一般消费品以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提升产品的文化价值。即使是中秋月饼,如果中秋节前后数天之内都是中秋假期,就不会出现一过八月十五就被倒掉的严重浪费现象。
“黄金周”调整后的其他正面影响还会有许多,而负面影响几乎没有,只是人们放假时间适当平移到一个更具有文化内涵和文化价值的节日中休闲度假而已,能让民众更感觉到自己是个中国人,沐浴着中华五千年的文化传统,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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