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武宗为什么灭佛_唐武宗灭佛运动
佛教在隋唐时期非常盛行。隋文帝“诏境内之民任听出家”,于是“民间佛书,多于六经数百倍。”武则天出于政治需要,修佛寺,造大像,所费巨亿。中宗时,韦后、安乐公主及朝廷贵戚也竞相崇饰寺观,奏度人为僧。玄宗时虽一度淘汰僧尼,整顿寺院,但安史之乱后,社会动荡,统治阶级更大力提倡佛教。肃宗、代宗均在宫中设置道场,“有寇至则令僧讲《仁王经》以禳之,寇去则厚加赏赐。”宰相元载、王缙、杜鸿逐渐都喜好佛法,他们不仅造寺无穷,还为皇帝言因果报应,甚至上朝也多谈佛事,“由是中外臣民承流相化,皆废人事而奉佛”,弄得政治刑罚日益紊乱。
有唐一代还多次为迎送佛骨兴师动众,大事铺张。宪宗时为去凤翔(今属陕西)法门寺迎佛骨,搞得长安举城若狂,百姓“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佞佛的情形在唐后期也一直有增无减。武宗时祠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当时全国有寺院4600所,兰若(小寺院)四万所,僧尼260500人。遍设各地的寺院不仅占据了大量的良田美地,而且了利用它们的免税特权,包庇了众多的人口。
当时除了富户多丁,削发避役,将寺院当成最好的庇护所外,许多贫苦百姓为不纳赋税,也投靠依附寺院,成为寺院的寺户或佃户,他们耕种寺院的土地,为寺院提供无偿的劳动,使得寺院经济大为发展,而封建政府的纳税人户却日渐减少。此外,天下佛寺大量销铜铸造佛像,使得市场上铜钱大为减少,加重了唐后期钱重货轻的矛盾。(www.guayunfan.com)
武宗即位以后,深感佛寺和僧尼众多“耗蠹天下”,对国家财政也影响极大。会昌三年(843)唐朝廷对泽璐用兵,军费不足,而关中、河东等地,又连年发生蝗灾。在这种情况下,冲击佛教寺宇,没收僧尼财富,就成为可行的一途。武宗本人原来就倾向道教,在道士赵归真的鼓动和宰相李德裕的支持下。武宗决心灭佛。他首先下敕没收僧尼的私人钱物田庄,减少僧尼所畜奴婢的数量。会昌三年,长安左顺两街勒令还俗的僧人共3400余人,同年三月下敕,代州五台山及泗州普光王寺,终南山五台、凤翔府法门寺,“并不许置供及巡礼者”,犯者即受春杖处置。
由此“四处灵境,绝人往来,无人送供。”灭佛之举在会昌五年达到高潮。其年八月。下敕省并天下佛寺。规定长安、洛阳两街仅各留二寺,诸道节度观察使治所及同、华、商、汝等州各留一寺,并将寺院分为三等,上等留僧20人,中等留10人,下等5人。其余26万余僧尼笄冠勒令还俗充两税户,还有寺院的十五万奴婢,以及人数超过僧尼笄冠—倍,投附寺院充使令的良人(即寺户百姓等)也同时放为两税户。
除上述应留寺院之外,44600余所小寺院均限期毁撤,并遣御史分道督察。寺院的财产也没收充官。其时共收良田数千万顷。拆下的佛寺木材用以修葺官府和驿舍。中书又上奏将废寺的铜像、钟磬委盐铁使铸钱,铁像委本州铸为农器,金、银、鍮石等像也销付国库。而且限令衣冠士庶之家所藏金、银铜像也必须如期纳官,否则就按禁铜法处理。在此之后,管理僧尼的部门也从祠部改为主客(祠部、主客为尚书省礼部所隶二司,但祠部主祭祀,主客掌接待外国宾客),以明其为外国之教。
与此同时,武宗还在八月的制书中,明确指斥佛教“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坏法害人,无逾此道”,并指出其僧尼“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其寺宇招提“皆云枸藻饰,僭拟宫居”,是造成民间物力凋耗、风俗浇诈的一个主要原因,同时还将这次废佛称作是“惩千古之蠹源,成百王之典法”、“济人利众”的一件大事,进一步表明了他灭佛的决心。武宗灭佛之举取得很大成功,大批寺院迅速被毁废。唐朝廷也在这次灭佛中获得不少财政收入,并借助它消灭了企图割据泽潞的刘稹。此外,这次运动波及江南、岭南,影响很大,武宗李炎也因此与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北周武帝宇文邕以及五代周世宗柴荣并称为历史上主持灭佛的“三武一宗”。
武宗灭佛后不久就死去,宣宗即位,修复废寺,“度僧几复其旧”,重新恢复了对于佛教的崇奉和寺院的物权。懿宗、僖宗时也都进行大规模迎送佛骨的活动。这些佞佛的举动,使佛教得以再度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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