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空间规范
方志所涉及的空间范围,不仅古今情况并不能完全一一对应,就是不同朝代,甚至同朝而不同代也有所差异,为使它们成为相同(或相当)的空间,便于比较,我们按以下具体情况进行了规范。
●方志所涉及的空间范围,按今对应的行政区,或治所与今对应地归属。
例如,清光绪七年《武清县志》,辖境相当今天津市武清区。清乾隆十年《宝坻县志》,辖境相当今天津市宝坻县。
又如,清光绪三年《处州府志》,治今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辖今莲都、龙泉、缙云、青田、云和、遂昌、松阳、庆元、景宁等地。
●方志所涉及的辖境,虽跨今省级行政区,或在今同一省级行政区内,但该志是按若干同级政区分别记载“物产”,可拆分作为排序的基本单元(其中包括具体时间、空间、按各“门”或“纲”归类的物种),则按具体地点对应归属。
例如,清乾隆二年《福建通志》卷十《物产》分别按福州府、兴化府、泉州府、漳州府、延平府、建宁府、邵武府、汀州府、福宁府、台湾府、永春州、龙岩州等列出该“府”野生动物,故可以拆分为相当于今市(地区)级的野生动物分布;值得注意的是,“台湾府”相当于今台湾省,应抽出相关资料,改排列于“台湾”中。具体样例见下:
第五节 福建野生动物地理分布
……
清乾隆二年《福建通志·物产·福州府》卷一○
刺胞动物
鳞之属凡水族之无鳞者,悉附:
水母:《博物志》云:状如凝血,形圆大数尺,有足无目,凭虾而行。郭璞《江赋》曰:水母虾目。《海物异名记》云:有淡色者,有白色者。一名乍鱼。《本草》谓之蜡,字亦作。
星虫动物
鳞之属凡水族之无鳞者,悉附:
土笋:生于海滨,形如蚯蚓。冬月生。一名沙噀。
螠虫动物
介之属:
泥笋其形如笋而小,生泥沙中。
软体动物
鳞之属凡水族之无鳞者,悉附:
章鱼:腹圆,口在腹下,八足聚生口旁,足上皆有圆文凸起,紫色。一种似章鱼而极大,居石穴中,人或取之,能以足粘石拒人,曰石拒。又有一种,曰章举,亦曰红举。足短者,曰涂婆。
柔鱼:似乌贼而小,色紫,俗呼锁管。小者曰猴染。又小者曰墨斗。腹中皆有墨。
乌贼:《埤雅》曰:乌鲗,八足絶短,集足在口,缩喙在腹,怀板含墨。每遇大鱼,辄噀墨溷其波,以远害。若小鱼虾过其前,即吐墨涎以致之。又曰墨鱼。
又 介之属:
蚌:字亦作蜯。又有一种,曰马刀,长三四寸,阔五六分,头小鋭。俱生池泽中。
蚬:壳黄黒色而小,俗呼为蟟,出江中。以上各县江,湖,池,泽多产之。
……
壳菜:生海石上,以苔为根。壳坚硬,紫色,其味最珍。亦多淡菜。又冇一种,形如淡菜而小,名沙箭。
乌粘:状如壳菜而絶少,生石上,须刬取之,故名。
又 石决明:附石生,惟一壳无对。大者如手,小者如两三指,旁有十数孔。或云,即鳆鱼,王莽所食者。《本草图经》谓:鳆鱼别是一种,与决明相近耳。
又 海月:形圆如月,亦谓之蛎镜。土人多磨砺其壳,使之通明,鳞次以盖天窗。《本草》云:水沫所化。煮时,犹化为水。海蛤类也。
……
甲壳动物
鳞之属凡水族之无鳞者,悉附:
虾魁:《岭表录异》云:前两脚大如人指,长尺余,上有芒刺铦硬,手不可触。脑壳微有错身弯环,亦长尺余。熟之,鲜红色,一名虾杯,俗呼龙虾。大者重二十余斤,须长三尺余,可以作杖。蒸食剔肉,可以为灯,怒鬐奋鬛,宛作龙形。福清及漳州皆有之。又有一种,状如蜈蚣而大,能食虾。《开元遗事》谓之虾姑。以上,滨海诸县间多产之。
虾:其类不一:草虾头大,身促,前两足大而长,生池泽中。白虾生江浦中,郡城南有白虾浦,是也。梅虾,梅雨时出洲渚间。芦虾,相传芦苇所变者。泥虾,相传稻花所变者,出田中。以上俱出淡水。对虾,土人熟而干之,两两对插,可以寄远。赤尾虾,虾之小者。金钩子又小于赤尾,而味尤珍。涂苖,《海物异名记》谓之醤虾,细如针芒,聚若淖泥,海滨人盐以为醤。已上俱出咸水。
又 介之属:
蟹:《埤雅》曰:蟹旁行。故今里语谓之旁蟹。又有一种,似蟹而小,生水田中,曰田蟹。
又 蟳:似蟹而大。《埤雅》云:蝤蛑,大者长尺余。随大潮退壳,一退一长。两螯至强,能与虎斗,虎不如也。又有斑文如虎者,曰虎蟳,亦名关公蟹。又有石蟳一种,差小而壳坚如石,冬春时有之。
……
●方志辖境虽跨今省级行政区,但属于同一大区(设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的,按该大区归属。
例如:(清)阿桂等总纂《盛京通志》中即明确:“疆域形胜,盛京统部:奉天府、锦州府、吉林、黒龙江”。可见该方志辖境是以今辽宁省为主(66),同时还包括今吉林省与黒龙江省,故应归入“东北”区。
又如:道光二年《广东通志》的辖境除今广东省外,还包括今广西一些地方(即今钦州、北海、防城港市与灵山、浦北、合浦等县地;当时为廉州府)、海南(当时为琼州府)、香港、澳门等地。
再如:清光绪五年《广州府志》的辖境不仅大大超出今广州市,还包括今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
●方志辖境略大于或小于今省级行政区的,按今主要省级行政区或其治所与今对应地归属。
例如:清雍正十二年《山西通志》的辖境虽略大于今山西省(含今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和浩特、集宁市,托克托、武川、和林格尔、清水河、丰镇、卓资、兴和、凉城县及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等地),但仍按山西省。又如:清雍正十一年《广西通志》的辖境虽略小于今广西壮族自治区,但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
●方志辖境有部分今在国境外的,仍按今境内主要部分归属。
例如:清乾隆二十七年《西域图志》中就有部分今在国境外(如:天山北路的塔尔巴噶台、伊犂西路等),但其主要部分仍按今境内。
【注释】
(1)《尚书》之一章,作者不详,近代学者多认为约是战国时代作品。
(2)亦名《周书》《汲冢周书》。学者认为其中多数内容作于战国时代。
(3)根据其内容的记述情况,学者认为作于战国至西汉初年。
(4)如(清)曹仁虎等纂修《续文献通考·土贡考》论述道:“马端临作《土贡考》,谓古之土贡,即在赋税之中。犹曰,当其租入云尔。后世,则租自租,而贡自贡矣。唐代,每年常贡。马氏皆依诸郡,分列而于宋之‘土贡’,则云:‘土产’已见《地里考》,惟录罢免蠲除之诏旨。然于元丰间,圣节南郊进奉之数,仍备载之。当时,诸路所奉,皆金银钱帛之属,不尽任土所有也。辽之军国经费,多仰给于邻国岁币及诸属国岁贡方物。史载诸部之入贡者,往往一岁屡见,或一月屡见,而名与数俱未及详。金制多承辽旧。辽时。所贡如白鹿,白麝,白雉,白兎等,史所必书。而《金史》则不多概见。《元史》所载贡献事迹最繁。明初,令天下贡士所有以为常额,珍奇不与焉。自中官竞尚贡献,以采办为名而诛求发运,其弊且不可胜言矣。今自宋嘉泰以后,考史志所有者,以次胪载。至于外国之贡,原与任土不同。然周官太宰所职九曰物贡,谓九州岛之外各以其所贵为贽,是足以验声教之所及,故亦附详焉。”
(5)宋·王溥撰《唐会要·尚书省诸司·[职方]员外郎》:“建中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请州图每三年一送职方,今改至五年一造送。如州县有创造及山河改移,即不在五年之限。后复故。”
(6)朱彝尊撰《曝书亭集·寰宇通志跋》:“洪武三年,命儒士魏俊民,黄篪,刘俨,丁凤,郑思克,郑权六人编类《大明志书》。”
(7)一作《后吴录·地理志》。
(8)清道光十三年《肇庆府志·舆地志·物产》准确地指出:“物产一类,《太平寰宇记》着郡县独有之物。《新唐书·地理志》但载土贡而已。吴《旧志·物产》颇称繁富,然类多共有之物。今采群书,明言是物产,于郡中或他处同产。而此特产佳者,为加笺疏。间有《吴志》未备,另摭补入。至一切共有之物,其形状,物性别有他书记载,但存其名于后。”
(9)此乃千年前的记载,流传至今的《太平寰宇记》也是由两部分辑补而成,是本书选用的唐、宋、元、明、清5部全国性方志之一,可进行野生动物的分布与变迁比较。
(10)“成文本”有喻长霖80岁手书:“台州府志:百四十卷。”
(11)该套丛书还使用有“辽北省”“安东省”“兴安省”等行政称谓,显然不是清代的行政区名称。
(12)“塞”指“边塞”,即相当于以明长城一线为界,我国以北的部分地区已出边塞,故名塞北。清代,“塞北”约是漠南蒙古、漠北蒙古、科布多、唐努乌梁海与阿拉善盟等以蒙古人居住为主的地理区域。民国以后,用来作为地理划分的区域,包括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宁夏省、蒙古五个省区,后曾指蒙古国以外地区。但“塞北”一词,在作为划分地理区域时并不像东北、西南之类单纯的方位概念。“塞”有边界的涵义,“塞北”易使人误解为“边界、国界之外”,而非中国领土。随着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950年代热河、察哈尔和绥远三省撤销,宁夏改设自治区,这一地区在地理区划时划入华北与西北。故“塞北”这一概念已不宜再用。
(13)安东省:1945年设置,1949年撤销,地归辽东省,1954年合并为今辽宁省。
察哈尔:1914年设置察哈尔特别区,1928年改为察哈尔省,1952年废。
合江省:1945年设置,1949年撤销,地归松江省。
辽北省:1945年设置,1949年撤销,1954年合并为今辽宁省。
嫩江省:1945年设置,1949年撤销。
宁夏省:元初设宁夏行省,后罢而入甘肃行省。1928年置宁夏省(辖境不含今固原市),1954年又并入甘肃省。1958年,建宁夏回族自治区。
松江省:1945年设置,1954年撤销,地归黑龙江省。
绥远省:1914年设置绥远特别区,1928年改设省,1954年撤销。
(14)依兰县:1913年改依兰府置,隶属吉林省依兰道;1928年,直属吉林省;1934年,改隶三江省;1945年,才隶属合江省。
(15)两部方志的标目稍有差异。其一是二册装,另一是三册装。
(16)即康熙三十年(推测),蒋毓英主修《台湾府志》,简称《蒋志》;康熙三十四年,高拱乾以蒋毓英《志》稿增补纂称《台湾府志》,简称《高志》;康熙四十九年,宋永清主持补修《增修台湾府志》;康熙五十一年,周元文主修纂称《重修台湾府志》。但宋永清的《增修台湾府志》没有刊行。
(17)乾隆六年,刘良璧主持重修纂称《重修福建台湾府志》;乾隆十二年,范咸等重新修纂称《重修台湾府志》;乾隆二十九年,觉罗四明总裁,余文仪主修称《续修台湾府志》。
(18)尽管有称《高志》是据《蒋志》“增补”的更好版本,但经比对,其“土产”关于动物记载的内容尚不足《蒋志》“物产”45%;且肆意删减物种(如现仍存“鸠”“台湾斑鸠、台湾绿鸠”)乃至今已消失或孑遗的珍稀物种,张冠李戴(如将“鹞”改为“鹆”),出现讹误(如将“牛尾鱼”错为“斗尾鱼”);还大量删除那些十分难得的进一步说明物种、形态、生态、分布、别称等的注释,或弄巧成拙(如“黄梔米:虾之小而色红”;将“黄”错为“红”)等;况其时间在《蒋志》后不久。更详细考证,另文阐释。故从历史动物地理考虑,笔者还是选《蒋志》而不取《高志》。
(19)中华书局出版的《台湾府志:三种》实际上选用康熙年间的2部《台湾府志》,乾隆年间的1部《重修台湾府志》;但乍一看,皆称“台湾府志”,且某著名图书馆目录将该书之3部皆误著录为“康熙”(还将其中一作者名字著录错),故更有必要规范、区分。
(20)《元和郡县志》是我国现存最早又较完整的地理总志,由李吉甫于唐宪宗元和八年(813)撰得,原名《元和郡县图志》,即志中记述的每镇原皆有图置于篇首,但图在宋代就已佚失,故后世改称之。该书的文字部分,至宋时,散佚也较严重。现据《四库全书》本,选取所记载“贡赋”中涉及野生动物部分资料。
(21)《四库全书》中《太平寰宇记》(宋·乐史撰)缺少“卷一一三至卷一一九”。今据《丛书集成:初编》中《太平寰宇记》(光绪九年从日本所藏《太平寰宇记》补卷一一三至卷一一八)补充。
(22)所记载的这三物种现今依然存在。其中“海青”的汉语俗称“海东青”,是鹰科鸟类矛隼东北亚种;“鲇鱼”是“鲶”的俗称。
(23)记载有:
雉:介鸟。雄者文彩而尾长,雌者文暗而尾短。
雀:常栖簷瓦间。羽作褐斑色,头如蒜头,目如擘椒。至夜,即盲,躍而不步。卵有花纹。性淫。俗呼麻雀。
……
(24)又记载有:
雕鸟:宁邑地滨海。每遇南风,则雕鸟随风而至。丽金坨等村张网得之,尾十二枝,可作扇。以有芝麻花者为上品。翮用作箭翎。海东青乃雕之最俊者,纹成字形,价益昂。
铁雀:宁邑地近北山。秋冬间,山雀千百为群,敝天而来。形如瓦雀,略小,黑嘴,黑腿,故名铁雀。网户每捕而售诸市,味脆美,逾他珍。
……
(25)其中记载如:
保定府:岁办皮翎等物:杂毛翎一十万五千七百一十五根。
……
又 容城县:《旧志》:[岁办皮翎]:野雉翎七百根,雁翎二十五根。
《新册》:翎毛钞折高钱二百九十二文半。
又 蠡县:《旧志》:岁办皮翎:杂翎七千根。
《新册》:翎毛钞折银五十两三钱。
……
(26)其中记载如:
扬州府:岁办野味一千五十二只,解京。
天鹅六十二只。高邮州三十只,兴化县五只,宝应县二只,泰州二十五只。
又 雁三百一十三只。江都县二十只,泰兴县十八只,高邮州六十三只,兴化县六十八只,宝应县二十五只,泰州一百五只,如皋县六只,海门县八只。
……
(27)原书称“《冕县志》”,但清代那里有“冕宁”,故改之,以下同此。
(28)原书如此,“按”后并无文字,以下同此。
(29)元·张铉撰《金陵新志·人物志·仙释传》:“秣陵人张景,年十五,腹胀,面黄,众医不能疗,以问嗣伯。嗣伯曰:‘此石蚘耳,极难疗。当得死人枕服。’依语煮枕,以汤投之,得大利并蚘虫头坚如石五升,病即差……王晏问之曰:‘三病不同,皆用死人枕,而俱差何也?’答曰:‘……石蚘者,久蚘也。医疗既僻蚘,中转坚,世间药不能遣。所以须鬼物驱之,然后可散。故令煮死人枕也。’”
(30)清光绪十四年(1888)《吴川县志(今广东省吴川市)·舆地·物产》记载:“土穿:生海泥中,比沙蚕略大,其尾小(《异鱼闺集》。俗呼泥丁(《采访册》)。”
(31)明·胡世安撰《异鱼图赞补·沙蚕,土穿》闰集:沙蚕类蚓,味甘登俎。别种土穿,汁凝盛暑。
《渔书》:沙蚕,一名凤肠,似蚯蚓而大,生于海沙中。首尾无别,穴地而处。发房饮露,未尝外见。取者惟认其穴,荷挿捕之。鲜食味甘,脯而中俎。又一种,名土穿,生海泥中,比沙蚕畧大,其尾小。六月煑之,坚如冻。漳浦,云霄多有之。《蠡史》曰:沙蚕无筋骨之强,爪牙之利,穴沙吸露,尚不免见食于人者,以味美也。近闻有捕蝉食者,亷而受殃口腹,何厌之有。土穿六月汁可成冻,以视越中莼菜。四五月,叶下有霜,皆造物之至竒,不随俗炎凉者也。
(32)属于文昌鱼纲Appendicularia文昌鱼目Amphioxiformes文昌鱼科Branchiostomatidae。
(33)《小雅》中另有《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6篇,有目无辞,不计在内。
(34)按《尔雅注疏》诠释:“寓,寄也。言此上兽属多寄寓木上,故题云寓属。”而就所举麋、鹿、麕、虎、貘、甝、虪而言,绝大部分并非“寄寓木上”。
(35)《尔雅注疏》诠释明确:“案《字林》:畜作嘼。《说文》云:兽也,人之畜飬者也。所以与《释兽》异篇者,以其畜是畜飬之名,兽是毛虫总号。故此篇唯论马、牛、羊、彘、犬、鸡。前篇则通释百兽之名,所以异也。”既反映当时“畜”并非今专指驯养兽的“家畜”之意,种类有所扩展为猪、狗、猫、马、牛、羊、驴、骡、骆驼、牦牛等;又说明今“家禽”的名词是后增的,种类也由早期单一的“鸡”扩展为鸡、鸭、鹅、鸽、火鸡、鹌鹑等。考古发掘的实物也证实源于全新世以来,种类也是渐增的。
(36)(宋)贾昌朝《群经音辨》明确:“鸟,羽族也。”
(37)如今两栖动物之大鲵,就分别有称“鯨鯢魚”(见下)、“人鱼”(《山海经》曰:龙侯之山,决水出焉。其中多人鱼,状如鱼,四足,其音如婴儿。食之无痴疾)、“乳穴鱼”[《岭表录异》曰:全义岭之西南有盘龙山。山有乳洞,又有一溪,号为灵水溪(今桂州灵川县也)。溪内有鱼,皆修尾,四足,丹其腹,游泳自若。渔人不敢捕之(《尔雅》云:鲵似骀,四足,声如小儿。今商州山溪内皆有此鱼,谓之魶鱼)]。
(38)《太平御览》中“鯨鯢魚”实际含不同种类:
①两栖之“大鲵”:《广志》曰:鲵鱼声如小儿,有四足,形如鳢。出伊水也。司马迁谓之人鱼。故其着《史记》曰:始皇帝之葬也,以人鱼之膏为其烛也。
②哺乳之“鲸”:崔豹《古今注》曰:鲸,海鱼也。大者长千里,小者数千丈。一生数万子。常以五月,六月,就岸边生子。至七八月,导引其子还入海中,鼔浪成雷,喷沫成雨,水族惊畏之,皆逃匿莫敢当。其雌曰鲵,大者亦长千里,眼睛为明月珠。
(39)例如,在《兽部》中仅列出“熊”,但在【释名】中有“俗呼熊为猪熊,罴为人熊、马熊,各因形似以为别也”说法;在“附录”中又列出“罴”“魋”,且说明“熊、罴、魋,三种一类也”。现今我国仍存在的熊科动物,就有棕熊(Ursus arctos)、亚洲黑熊(Ursus thibetanus,或Selenarctos tibetanus)、马来熊(Helarctos malayanus)。
(41)孙诒谋在《虫荟》序称:“据《夏小正》昆小虫。传曰:昆者,众也,犹魂魂也。魂魂者,动也,小虫动也。如传言,‘昆’之义为众,引申之为动。凡小虫之动者曰‘昆虫’,则‘昆虫’自有一类矣。《说文》‘虫’字下云:‘或行,或飞,或毛,或臝,或介,或鳞,以虫为象。’臝,同倮。或飞者,羽也。或行者,即昆虫以行与动同义也。博雅许君岂不知五虫之名古无异义,乃或行,或飞,或毛,或臝,或介,或鳞必备?举其名不以五者而止,则五虫以外确有昆虫可知矣。”
(42)例如我国现存的哺乳纲奇蹄目马科马属中的野生种仅野马(别名普氏野马,Equus przewalskii)一种,而《虫荟》中记载的马(或似马动物)就有马、野马、仙马、海马、山马、水马、旄马、龙马、肉角马、果下马、騉蹄、騉駼、吉駺、騊駼等多种。
(43)仅5个并列阶元,就分别称“类”“属”与不称三种。
(44)鸟纲的27个目是:鸵形目、美洲鸵目、鹤驼目、无翼目、形目、企鹅目、潜鸟目、目、鹱形目、鹈形目、鹳形目、雁形目、隼形目、鸡形目、鹤形目、鸻形目、鸥形目、鸽形目、鹦形目、鹃形目、形目、夜鹰目、雨燕目、咬鹃目、佛法僧目、裂形目、雀形目。
(45)例如,水禽(涉及雁形目、鹤形目)、陆禽(涉及鸡形目、鸽形目)、游禽(涉及雁形目、潜鸟目、目、鹱形目、鹈形目、鸥形目、企鹅目)、走禽(涉及鸵形目、鹤驼目)、涉禽(涉及鹳形目、鹤形目、鸻形目)、攀禽(涉及鹃形目、夜鹰目、雨燕目、佛法僧目、裂形目)、鸣禽(涉及雀形目)、猛禽(涉及隼形目、形目)。
(46)http://hiphotos.baidu.com/xlwusuofang/pic/item/4b99492b571be7c8023bf65d.jpg
(47)http://hiphotos.baidu.com/baochouhome/pic/item/c54ce8d1bccf9872960a160f.jpg
(48)National geographic,2010(5)
(49)据《辞海》称:海豹(phoca largha)亦称“斑海豹”。哺乳纲,鳍足目,海豹科。体长约1.5米。背部黄灰色,缀以暗褐斑点。尾很短,前、后肢均呈鳍状,适于水中生活,后肢不能曲向前方……中国分部于渤海、黄海、东海。
(50)http://image.baidu.com/i?ct=503316480&z=&tn...
(51)http://image.baidu.com/i?ct=503316480&z=&tn...
(52)http://image.baidu.com/i?ct=503316480&z=&tn...
(53)薛德焴撰.代表性的哺乳动物志.上海:新亚书店,1954
(54)《本草纲目》明万历六年(1578)完成,万历二十四年(1596)在南京全部出版,史称“金陵版”。
(55)邢昺在《尔雅注疏》中疏“齸属”道:“此别乌、兽嚼食之名也”;疏“须属”道:“此辨人、鱼、鸟、兽气体所须之名也。”
(57)《本草纲目》载:“时珍曰:伏翼,形似鼠,灰黑色,有薄肉翅连合四足及尾如一。夏出,冬蛰。日伏,夜飞。食蚊、蚋。自能生育。或云,鼍虱化蝠;鼠亦化蝠蝠,又化魁蛤。恐不尽然,生乳穴者甚大。或云,燕避戊巳,蝠伏庚申,此理之不可晓者也。若夫白色者自有此种,尔《仙经》以为千百岁,服之令人不死者,乃方士诳言也。陶氏、苏氏从而信之,迂矣。按李石《续博物志》云:唐陈子真得白蝙蝠,大如鸦。服之,一夕大泄而死。又宋刘亮得白蝙蝠、白蟾蛤仙丹,服之立死。呜呼!书此足以破惑矣。其说始载于《抱朴子》书,葛洪误世之罪通乎天下。又《唐书》云:吐番有天鼠,状如雀,大如猫,皮可为裘。此则别是一种鼠,非此天鼠也。”
(58)《尔雅注疏》诠释:“(鼯鼠)状如小狐,似蝙蝠,肉翅。翅、尾、项、胁毛紫赤色,背上苍艾色,腹下黄,喙颔杂白。脚短,爪长,尾三尺许。飞且乳,亦谓之飞生。声如人呼食火烟。能从高赴下,不能从下上高。”
《本草纲目》载:“时珍曰:案郭氏注《尔雅》云:鼯鼠状如小狐,似蝙蝠,肉翅,四足。翅、尾、项、胁毛皆紫赤色,背上苍艾色,腹下黄色,喙颔杂白色。脚短,爪长,尾长三尺许。飞而乳子,子即随母后。声如人呼食火烟。能从髙赴下,不能从下上髙。性喜夜鸣。《山海经》云:耳鼠状如鼠,兎首,麋耳。以其尾飞,食之不眯,可御百毒,即此也。其形翅联四足及尾,与蝠同,故曰以尾飞生。岭南者好食龙眼。”
(59)《本草纲目》载:“禹锡曰:寒号虫四足,有肉翅,不能远飞。颂曰:今惟河东州郡有之。五灵脂色黒如铁,采无时。时珍曰:曷旦乃候时之鸟也。五台诸山甚多。其状如小鸡,四足,有肉翅。夏月,毛采五色,自鸣若曰:鳯凰不如我。至冬,毛落如鸟雏,忍寒而号曰:得过且过。其屎恒集一处,气甚臊恶,粒大如豆。”
(60)以《尔雅》之“二足而羽谓之禽,四足而毛谓之兽”规则,虽不如今“哺乳与胎生”等更多规则,但也较明确。
(61)查商务印书馆1937年据《五雅全书》之郭璞注《尔雅》基本同此,只是文中无“注”而直接改用小号字表示该内容为郭璞所诠释内容。
(62)【集解】(《别录》曰:鮀鱼甲生南海池泽,取无时。弘景曰:即鼍甲也。皮可冐鼔。性至难死,沸汤沃口入腹,良久乃剥之。藏器曰:鼍性嗜睡,恒闭目。力至猛,能攻江岸人。于穴中掘之,百人掘,须百人牵之;一人掘,亦一人牵之。不然,终不可出。颂曰:今江湖极多,形似守宫、鲮鲤辈,而长一二丈,背、尾俱有鳞甲。夜则鸣吼,舟人畏之。时珍曰:鼍穴极深,渔人以篾缆系饵探之。候其吞钩,徐徐引出。性能横飞,不能上腾。其声如鼔,夜鸣应更谓之鼍鼔,亦曰鼍更。俚人聴之以占两。其枕莹净,胜于鱼枕。生卵甚多,至百亦自食之。南人珍其肉,以为嫁娶之敬。陆佃云:鼍身具十二生肖肉,惟蛇肉在尾,最毒也。
(63)据童镛昌研究员2011年3月7日提供。
(64)如“独角兽、鼻角兽”皆犀牛,“恶那西约兽”是长颈鹿,“喇加多鱼”是鳄鱼。
(65)如“飞生”(鼯鼠;应入兽)归入鸟类中,将“腽肭兽”(海豹;应入兽)混杂在软体动物中,将“伏翼”(蝙蝠;应入兽)与“鲮鲤”(穿山甲;应入兽)等归入昆虫。
(66)清代的“盛京(奉天)”辖境要小于今辽宁省,并不包括今朝阳、阜新市与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及北票、凌源、朝阳、建平、阜新、桓仁等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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