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古生物是如何命名的?
所有经过研究的古生物都要给予科学的名称,即学名。然而,这些古生物并不是随便命名的,而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根据国际命名法规,生物各级分类等级的学名,改用拉丁字或拉丁化文字,属和属级以上的名称应该采用单名,也就是可以用一个拉丁词命名,首位字母要大写。种的名称一般采用“双名法”,即由种的本名和其从属的属名组成,属名位于前方,种本名位于后。需要注意的是,种、亚种及变种本名的第一个字母小写,属和属以下的名称在印刷或书写时应该用斜体字,而属以上的名称用正体字。另外,为了更方便地查阅,在各级名称之后,用正体字注以命名者的姓氏(应为拉丁字母拼缀)和命名时的公历年号,把逗点放在两者之间。如果命名者有两人或是两人以上,用拉丁连结词et(和)将其连接起来。
杉蕨化石
物种是生物分类的基本单位,也是生物进化的基本单位。生物进化的本质,也就是物种的起源和演变。如果从生物学角度来认识物种,物种的基本结构就是群居,而不是单个的个体。
在生物命名法中,有一条重要的原则就是“优先律”,也就是生物的有效学名,是符合国际动物、植物命名法所规定的最早正式确立的名称。如果遇到同一生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称即构成异名,或不同生物共有一个名称即同名,应该以优先律选取最早正式发表的名称。例如,横板珊瑚的一个属方管珊瑚,原为矢部长克和早坂一郎于1915年首创。到了1940年,古生物研究者发现,该属名早在1857年用于苔藓动物的一个属方管苔藓虫。横板珊瑚是在事后才定下来的,按照“优先律”法规应该给予废弃,重新命名为早板珊瑚。
横板珊瑚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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