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轻功的斑尾花斑鼠
走出桉树林,贝蒂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格里芬先生,澳洲动物都像考拉和袋鼠那样温顺可爱吗?”
“当然不,澳大利亚大陆虽然没有大型食肉猛兽,但小个子的嗜血食肉者还是有的,弱肉强食是地球上任何角落都在演绎的真理,不过,它们已经被澳洲野狗赶到塔斯马尼亚岛去了,那里成了它们最后一处生命驿站。”
“最后一处生命驿站?听起来蛮神秘的,您能带我去那里看看吗?”
格里芬先生点了点头。
水晶球转动,海天苍茫之处,一座若隐若现的岛屿出现在眼前。迷雾在半空中轻舞,浪花在陡峭的崖壁脚下欢笑。
贝蒂跟着格里芬先生来到岛上,这是一个更加奇异而神秘的地方。这里有崎岖不平的高地,有不见人迹的原始荒原,有干旱的沙地,有生长着千年大树的原始雨林,有清澈见底的林间小溪,有壮美的峡谷和美丽的高山冰湖,还有在我们这个星球的其他角落早已绝迹的珍贵植物。雪白的瀑布如流苏般在凉爽的热带雨林的怀抱里尽情飞泻。地壳运动留下的白色石英岩和塔尖似的片岩巍然耸立,考验着人们的想象力。所有的景色都是壮丽中带着原始的味道,宁静中透出一丝荒凉。贝蒂被眼前的景致迷住了。
在塔斯马尼亚岛,处处可以见到奇异的动物
“这就是塔斯马尼亚岛吗?这里真是别有洞天呀!”
“这里确实和地球的其他地方不太一样,这里保存了亿万年前地球的痕迹。如果说从澳大利亚大陆可以看到地球的童年,那么从塔斯马尼亚岛则可以看到澳大利亚大陆的童年。塔斯马尼亚怪鼠、东部花斑鼠和斑尾花斑鼠这三种仅存的袋囊食肉动物就生活在这里。”
袋囊食肉动物——斑尾花斑鼠
日暮西山,氤氲的黛青色慢慢向天边扩散,宁静安详的夜晚就要来临了,而丛林边缘却突然变得生动起来。一个浑身乌黑的贼眉鼠眼的家伙从灌木丛里溜出来。在暮色的掩护下,它走走停停,小眼睛闪烁着凶恶贪婪的光。
“这是塔斯马尼亚怪鼠,它们都是夜行侠。别看它跟小猪差不多大小,同其他大陆的猛兽相比,只能算是个末等猎手,但它却是澳洲现有的最大的袋囊食肉动物,是这里名副其实的林中之王。”格里芬先生轻声说道。
贝蒂盯着怪鼠的怪样子看了半天,说:“它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当然是在找它的晚餐,它刚刚度过蜜月,现在已经要饿晕了。”
“饿晕了?它是不是只顾着谈情说爱,忘记吃饭了?”贝蒂被格里芬先生的话逗笑了。
“谈恋爱对于这只怪鼠来说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每个怪鼠小姐都会拥有一大堆追求者,何况它们又是那样温婉柔顺,所以怪鼠不得不集中全部精力,投入到驱赶情敌的战斗中。”
“结果如何?”
“结果当然是它赢得了最后胜利,但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它被咬得伤痕累累。它不顾满身伤痛,带着妻子去度蜜月。妻子虽然很讨厌它粗鲁的性格,但还是跟着它找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共度了三个星期的美好时光。”
“现在它的妻子呢?”
“它的妻子怀孕了,正准备做妈妈,养育子女是妈妈一个人的事,现在它们已经互不需要了。它目前最迫切的愿望就是填饱肚子,它实在是饿坏了。它搜寻着袋熊和小袋鼠的踪迹,它最喜欢这两种美味了。不过,要是有现成的腐肉来充饥,它才懒得杀生呢!”
斑尾花斑鼠也是贪吃的“夜行侠”
“吃腐肉?”贝蒂感到一阵恐怖,在故事书里,只有最邪恶的动物才吃腐肉。
“是的,别看它长相丑陋,视力不佳,嗅觉却是一流的,它能闻到从远处随风飘来的动物尸体的味道,能在半个小时内把相当于自己体重一半的动物尸体消灭殆尽,因此它受到了农夫们的青睐,因为这些家伙义务充当了流动垃圾箱,还解决了腐尸招来苍蝇的麻烦。”
正说话间,一个身穿褐底白点“迷彩服”的精灵出现在暮色里。它比怪鼠小一些,它舞动着两只前爪在草丛里摸索着,樱桃似的小鼻子嗅来嗅去。
“看,怪鼠的邻居出场了,它叫东部花斑鼠。”
这时,一只黑色的甲虫扬着两只钳子迎面走过来,显然没有意识到眼前的危险。东部花斑鼠蹑手蹑脚地靠过去。甲虫还没反应过来,就已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这个小家伙也能算是食肉动物吗?它太娇小了,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凶恶。”
“是的,同怪鼠这个末等猎手相比,它要算是更末等的猎手了,它只能对付昆虫这些无脊椎动物。但在澳大利亚,它却是土生土长的袋囊食肉动物,这就是造物主的奇妙安排。”
格里芬先生停了停,指着树上说:“你看,这里还有怪鼠的另一位邻居,它叫斑尾花斑鼠。”
贝蒂抬头望去,在纵横交错的树干上,斑尾花斑鼠正健步如飞,它比东部花斑鼠体形大些,身上的斑点一直延伸到尾巴上面。
“它是东部花斑鼠的近亲,轻功厉害得很,可以从树顶上一跃而下,捕食地上的猎物。好了,现在塔斯马尼亚岛的三个幸存者你都见过了。”
“它们中谁是主角呢?”
“当然是怪鼠了,你看它的体型和那一脸凶相就知道了。怪鼠、东部花斑鼠、斑尾花斑鼠共同分享着这片神奇树林,但享有绝对统治权的是怪鼠,两位邻居都生活在它的阴影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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