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遗传观点
在有性生殖的物种中每一个个体都是独特的、唯一无二的。这独特性的程度远远高于非生物界的。和生物的个性有关的是变异,任何由独特的个体构成的类群必然显示变异。活有机体变异的起源和本质直到20世纪才弄清楚,而19世纪生物学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就是缺乏已确立的关于变异性的学说。这正是达尔文自然选择学说的论据环节中最薄弱的一环。达尔文本人也敏锐地觉察到这一点,并且为之苦恼了终生。
甚至原始人也一定模糊地觉察到变异,或者变异的一部分,与遗传有关。后代在某些特征上与亲代或祖代可能相似这种知识当然是古已有之。所有的动植物育种都是根据某些性状是遗传的这一认识。任何改进品种的努力,无论是通过人工选择还是杂交育种,都毫无例外是根据遗传的要求。甚至性别在受精中的作用在某些文化中也是很早就已知道的,例如两河流域文化的亚述人至少早在公元前两千年就用雄枣树花的花粉使雌枣树的花受精。
达尔文
然而遗传的本质及其机制却一直是一个谜。上古的博物学家和农学家的早期观察以及医生和哲学家的推测引出了很多问题,其中大多数问题一直争论到20世纪初。也许生物学中没有别的领域在其发展中否定错误的观点和信条比在遗传学中更重要。这些错误观点或信念是:
(1)亲代的精神或气质是遗传的动因,而不是传递肉体的物质;
(2)双亲中只有一个传递遗传要素;
(3)父本的贡献在量与质上都和母本的不同;
(4)环境和身体的活动对遗传物质有决定性影响;
(5)有两种截然不同的遗传性,一种是不连续变化,另一种是连续的无限小变化;
(6)特征本身是直接遗传的而不是形成性状的可能性;
(7)双亲所作的遗传贡献在后代中融合在一起。
这只是广泛流传的关于遗传的错误概念的少数例子。遗传是如此明显的现象,变成了形形色色民间“科学”的主题,其痕迹甚至在今天的一般人中还依稀可见。例如动物育种者坚信一头纯种的雌动物如果被一头另一个品种的雄性动物或杂种动物授精,这雌动物的“血”将变得永远不纯,便不再能供育种用。这种信念还往往用于人类,特别是在种族主义者文献中。还有很多人认为一个后代可以有几个父本,因而母本在怀孕期间如果与几个父本交配,其幼仔将具有这几个父本的特征。另外也有人相信遗传物质有很大的可塑性,例如有人认为母本遭遇任何意外可能影响胎儿。
传统的遗传观点从回顾的角度看来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往往和同时接受的其他观点不相容。对一种无形的不变本质的信念和相信各种形式的环境影响搅合在一起,或者和双亲的贡献有差别的看法同时并存。严格的数量概念和单纯的定性概念共存。体质性损伤遗传也几乎被普遍承认,虽然谁都知道失掉胳膊的战士的儿女并不是缺胳膊的,更不用说在犹太人中千百年来实行的割礼在遗传上是无效的了。
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
——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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