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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猪生长性能测定技术

时间:2023-02-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测定结果的使用和测定方式的不同,将种猪测定分类如下。生产性能测定包括生长性能测定、繁殖性能测定和产肉性能测定。(八)生物安全措施种猪场确认3个月内未发生猪瘟、口蹄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和猪伪狂犬病等疫病。
种猪生长性能测定技术_安徽畜牧业三大集

四、种猪生长性能测定技术

(一)种猪测定的概念和分类

种猪测定是指在遗传育种计划的指导下,按照一定的检测规程,将种猪置于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环境下进行饲养、度量,并收集有关信息和数据的全过程。它还包括使用信息和数据进行综合评估、比较和登记工作。根据测定结果的使用和测定方式的不同,将种猪测定分类如下。

(1)根据种猪测定所收集的信息和数据在选种选育中的使用,分为生产性能测定(Performance Testing)、同胞测定(Sib Testing)、后裔测定(Progeny Testing)和综合评定(Combined Testing)。生产性能测定包括生长性能测定、繁殖性能测定和产肉性能测定。

(2)根据测定方式、测定地点和测定结果的使用范围,分为中心测定(Tcsting on Centre Statinon)和现场测定(Testing on Farm)。

本技术主要适用于现场测定。

(二)开展种猪测定工作的意义

(1)种猪测定是种猪生产企业规范管理的需要。开展种猪测定工作要严格按照测定规程来执行,从而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选种选配、健康育种、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和品牌建设,提高种猪的生产性能,提升种猪场的市场竞争力。

(2)种猪测定是种猪培育和联合育种的需要。良种猪是养猪业发展的基础。开展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可以在相同的饲养管理和环境条件下,对种猪的生产性能进行真实记录,进而根据育种目标,选择最需要的个体进行繁殖,加快育种进展,提高种猪自给率,逐步改变我省纯种猪长期依赖国外进口和外省引进的格局,减少种猪引进带来的生猪疫病传播隐患,降低动物疫病对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带来的冲击。

(3)种猪测定是生猪改良的需要。种猪测定可以为猪人工授精站提供经性能测定、遗传评估的优秀种公猪,提高种公猪优良遗传资源利用率,从种源上保证产业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基础,切实提高生猪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养猪的经济效益。

(三)测定条件

()测定对象。已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及准备申请验收的新建种猪场场内的大约克、长白和杜洛克等纯繁选育种猪。

(2)测定猪舍。种猪场应建有相对独立的测定猪舍,标准应符合DB34/T777—2008。若没有独立的专用测定猪舍,则要选择场内具有基本一致的圈舍、运动场、光照、通风、保暖、饮水和卫生等条件和设施的猪舍作为种猪测定舍。测定舍内公猪每头应不少于2~3米2,母猪每头应不少于2米2的饲养面积。

(3)测定设备。配备与猪群相匹配的测定设施、设备,如饲喂计量系统、活体测膘仪(A超或B超)、个体笼秤、电脑和种猪遗传评估软件等。出具数据的仪器设备要通过计量检定,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

(4)建立健全测定制度,并由技术负责人主持,坚持常年测定。

(5)配有专业的种猪测定技术员,持有相关机构颁发的测定技术合格证书;原始记录数据及测定结果均由测定技术员签字后方可生效。

(6)测定饲料符合各品种种猪营养需要,营养水平相对稳定,测定环境基本一致。饲料卫生标准要达到GB 13078—2001的要求。

(7)有规范和完整的档案记录。

(四)受测猪的选择

(1)受测品种应含有4个以上家系公猪和60头以上本品种核心群母猪。

(2)每个家系至少选择5头公猪进行测定。

(3)参测种猪来源清楚,有个体识别标志,有三代以上系谱记录,有出生日期、初生重、断奶日期和断奶重等记录。参测的种猪品种特征明显,无外形损征,无遗传缺陷;个体生长发育正常,肢蹄结实,有效乳头不得少于14个。

(4)参测种猪2月龄体重达到18千克以上,同一批参加测定的个体出生或产仔日期应尽量接近,最好不超过两个情期,即42天。

(5)开展现场测定的种猪场,必须在近3个月内无猪瘟、口蹄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伪狂犬病等烈性传染病的发生。

(6)在进行测定1周之前完成常规免疫注射和体内外驱虫。测定猪舍进猪前3天应进行彻底清洗与消毒。受测猪须健康无病或病后经治疗迅速康复。

(五)测定项目

日增重,种猪30~100千克体重阶段平均日增重;饲料利用率(料肉比),种猪30~100千克体重阶段每增重1千克消耗的饲料量;种猪达100千克体重的日龄;种猪达100千克体重的活体背膘厚度;母猪繁殖性能(头胎、二胎及经产母猪产仔数、产活仔数、初生窝重、断奶育成数、21日龄窝重、断奶窝重及遗传缺陷性状)。

(六)测定方法

()测定方法。当猪只体重达千克时开始测定,至90~105千克时结束测定。定时称重,记录称重日期、重量,统计所耗饲料,计算体重30~100千克平均日增重和饲料利用率。用超声波测定仪(A超)测定胸腰椎结合处、腰荐椎结合处左侧距背中线5厘米处两点背膘厚平均值;用B超测定倒数第3至第4肋间左侧距背中线5厘米处膘厚,估测瘦肉率。具体检测和计算方法参照NY/T822—2004执行。

(2)综合指数的计算。测定结束后,根据每头种猪的日增重、背膘厚、饲料利用率测定数据计算出其综合生长指数。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种猪评估组,制订评定规则和方法。根据综合生长指数,结合健康状况、体型外貌等指标,对其进行综合评定或初步选种。

(七)检测报告

现场测定结束后,以样品为单位出具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场内留存档案一份,报测定中心一份。检测报告格式参照NY/T822—2004执行。

(八)生物安全措施

(1)种猪场确认3个月内未发生猪瘟、口蹄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和猪伪狂犬病等疫病。

(2)每天对预试猪观察2次,记录观察情况。对不适宜作种用的猪只由检测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3)进场后7天内,对预试猪进行抽血做猪瘟、口蹄疫、伪狂犬病和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等疫病的检验。不定期喷洒灭蚊、蝇药物。

(4)预试时间约为15天,观察猪只健康状况。预试期结束后进行猪体、栏舍的清洗和消毒。

(5)种猪进入测定舍前1周,测定舍全面清洗、消毒,进猪前一天再消毒;同批猪全部开始测定时,用药驱虫。

(6)每天对猪只生长发育、健康状况观察1次,记录观察情况。

(7)测定猪只达120日龄时进行口蹄疫免疫注射,分别于春季的4月份、秋季的10月份注射猪乙型脑炎疫苗。

(8)测定期间,测定舍内、外每周消毒1次;不定期喷洒灭蚊、蝇药物。

(9)测定种猪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禁车辆进入种猪测定区;工作人员进出测定区须全身沐浴、更衣、换胶鞋;进出猪舍须进行双手和胶靴的浸泡消毒;工作服、胶靴专人使用,用后当天消毒后清洗干净;外来人员进出测定区只能在观察点查看种猪,禁止进入猪舍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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