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是存在于上新世的化石人类。其生存时间约在420万~250万年前。我国学界一向称之为“南方古猿”。这一称呼或许使广大读者误以为它是“猿”,不过古老而已。其实,它不是猿,已经是人类了,或说是猿人了。而且比前面讲的地猿属拉密达种进步得多。但是,其属名Australopithecus,在拉丁语中pithecus是“猿”的意思,Auster是“南”的意思。故Australopithecus是“南方之猿”的意思。根据生物学国际学名的规定,最初定的学名要予以尊重,是不可任意加以更改的,故沿用下来。另外,我们称这个类群为“猿人”也不合适,因为在北京周口店发现的北京直立人,是比南方古猿还要进步得多的人类,已属于人属(Homo),可是我国过去却一直叫他为“北京猿人”或“中国猿人”。如果称南方古猿为“猿人”,又有使人把南方古猿与北京猿人混为同一范畴之虞。笔者只能遵循国际学术命名的规则,称之为南方古猿。读者在读了上面的一段文字后,谅也会消除误会与困惑了。
发现世界上第一个南方古猿化石的人是出生于澳大利亚的南非人类学家达特(R.A.Dart)。达特是英国著名人类解剖学家G.E.史密斯和基斯(A.Keith)的学生。达特是在1924年11月在南非的Taungs地方的石灰岩采石场买到了一个形态上类似于类人猿幼子(相当于现代人5岁小孩)的头骨。经过达特的研究,发现其齿的形态和头骨的一些特征有接近于人之处,于是认为他是连接类人猿与人类之间的“丢失了的环节”,命名他为南方古猿非洲种(Australopithecus africanus)。前面已交代过,pithecus在拉丁语中是“猿”的意思,Auster是“南”的意思。达特将这两个词组合一起作为其属的学名,意思是“南非之猿”。达特给化石取了绰号为“Taungs boy”。关于南方古猿非洲种的论文发表在1925年2月7日的《自然》杂志上。达特既然认为它是类人猿与人类之间的“丢失了的环节”,就是说它是现代人的祖先。对此,社会舆论哗然,认为有失人类尊严,批评达特之声异常激烈。但是达特始终坚持己见,未曾妥协。1936年南非人类学家布鲁姆(R.Broom)在约翰内斯堡附近的洞穴里又发现了南方古猿成年人的头骨标本,发现接近人的特征更多。但在1930年代,在《自然》杂志上,关于它(他)是“似人的类人猿(man-ape)”还是“似类人猿的人(ape-man)”的两种论点曾争论不休。1947年布鲁姆和他的助手鲁滨逊(J.T.Robinson)在南非的斯托克方丹(Sterkfontein)洞穴里采集到不少南方古猿的化石,包括骨盆化石。从骨盆的特点(呈碗状)可肯定南方古猿是直立二足步行的了,从而确立了南方古猿作为人类祖先的地位。特别是1959年肯尼亚出生的英国人类学家路易斯·利基(L.S.B.Leakey)的夫人玛丽·利基(M.Leakey)在东非坦桑尼亚奥杜威峡谷发现了南方古猿鲍氏种(Zinjanthropus boisei)的化石,其生存年代距今约175万年前。在同一地层中还发现了石器,于是玛丽·利基主张南方古猿鲍氏种(Zinjanthropus boisei)是最古的人类化石。属名定为Zinjanthropus,是用了提供经费的人的名字,以示感激之情。但是南非的人类学家鲁滨逊(J.T.Robinson)不同意这个属名,认为应属于傍人属,学名该为Paranthropus boisei(傍人属鲍氏种)。也有学者认为就是南方古猿属(Australopithecus),系“粗壮型”(robust type)。后来又收集到许多标本,并且看出标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而予以不同种名。1959年在芝加哥大学举办的纪念达尔文《物种起源》100周年的国际会议上,与会的许多著名人类学家赞同是Australopithecus属,并都承认南方古猿是人类进化途中的一个阶段。属名Australopithecus(“南非之猿”)没有更动,沿用至今。
在获得了许多南方古猿的化石标本之后,可总结出如下的普遍性特征:在地上直立二足步行变为常态,脚趾失去了把握能力,实际上放弃了在森林里筑巢的生活,进入开阔的热带草原生活;臼齿列增大,咀嚼器发达;犬齿进一步缩小并切齿化;雌雄身体大小的差别增大;脑量增大一些,400~550 ml。南方古猿营地上直立二足步行生活后,对于采食行为、运动样式、群结构、个体与个体间的关系、防御行为等都带来诸多的深刻影响。现在,人类学家一般把南方古猿分为2个属8个种。2个属是:南方古猿属(Australopithecus)和傍人属(Paranthropus)。也有的学者认为是1个属,即南方古猿属,前面已提及。笔者这里沿袭两个属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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