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犬在欧美各国以及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推广应用,主要用于从入境旅客携带物、邮包快件中搜查国家法律禁止携带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由于检疫犬必须在旅客提取行李的现场工作,因此在挑选检疫犬时,需要选择体形适中、外表友善、嗅觉灵敏、兴奋度高、性情温顺且没有攻击性的工作犬。 目前,世界各国通常选用拉布拉多犬、比格犬、史宾格犬等犬种。经过训练合格的检疫犬一旦发现旅客行李中有违禁物品,就会采用“坐”或“卧”的形式在该行李旁边做出示警,告诉检验检疫人员该行李中可能具有违法携带的物品。这样,检验检疫人员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对相关行李进行开封检查,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降低了开包率,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国检疫犬的训练使用雏形始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检疫犬训练方法相对粗放,工作犬数量极少,使用率也不高。到了2000年初,我国的检疫犬训练使用才逐渐发展起来。尤其在2001年后,国家质检总局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检验检疫工作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组建了我国的第一支检疫犬队伍——北京机场检验检疫局检疫犬队,具有良好的使用效果。随后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先后组建了检疫犬队伍,截至2011年10月,全国已经在20个直属检验检疫局旅邮检口岸共配备了180多头检疫犬,逐渐形成了“人—机—犬”综合检疫查验模式。这些检疫犬投入工作后,使用成绩显著,旅检现场的查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禁止进境物品截获量明显增加,检出率平均上升了3~4倍,且旅客通关速度显著加快,检疫犬在加强入境旅客检疫、实现对外宣传和有效防止境外有害生物传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功效,已成为机场、海港口岸旅检现场的重要检疫查验手段。随着检疫犬的逐渐增多,为规范检疫犬的训练和使用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颁布并实施了我国第一部检疫犬行业标准《检疫犬的训练及使用规程》 (SN/T 1677—2005)来规范我国检疫犬的培训和复训工作。该标准对我国检疫犬的训练和使用做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检疫犬的训练和使用在各地因具体培训和使用方法的差异,客观上存在一些训练和使用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因此,需要专门进行系统研究,对检疫犬训练方法进行统一和规范,对检疫犬的使用从法律层面和使用操作方面加以规范,以促进我国检疫犬使用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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