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许多人理所当然地认为科学是好的。毕竟,科学给我们带来了电力、安全的饮用水、盘尼西林、避孕方法、空中旅行,等等等等——所有的这些毫无疑问都已经使人类获益。但是除了这些对人类幸福的重要贡献之外,科学也受到了批评。有些人认为,社会以牺牲文化艺术为代价在科学上投入了过多的金钱;另一些人认为,科学赋予了我们在不拥有的情形下反而会过得更好的技术能力,诸如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能力(见图18)。某些女权主义者则认为科学是令人讨厌的,因为它内在地具有男子主义的偏见;那些具有宗教信仰的人经常感到科学威胁着他们的信仰;人类学家谴责西方科学的自负,理由是它漫不经心地认为自己凌驾于全世界各地本土文化的知识和信仰之上。这绝没有穷尽科学所遭受的所有批评,然而在本章中我们只关注三种具有特殊哲学意义的批评。
当今时代,“科学”和“科学的”这两个词已经获得了空前的威望。如果有人指责你行为“不科学”,他们几乎肯定是在批评你。科学的行为是明智、理性并且值得赞扬的;不科学的行为是愚蠢、非理性并且应该被鄙视的。很难去知晓为什么“科学的”这个标签获得了这些内涵,它有可能与科学在现代社会中所取得的崇高地位有关系。社会视科学家为专家,在重要的问题上请教他们,并且他们的绝大多数观点被毫无疑问地接受下来。当然,每一个人都意识到科学家有时也会犯错——例如,20世纪90年代英国政府的科学顾问宣称“疯牛病”不会威胁人类,恰恰悲剧性地被证明是错误的。但是这种偶然的失误并不会动摇公众对于科学的信念,也不会削弱科学家们所获得的尊重。至少在西方,科学家被看成是与过去的宗教领袖一样:凡夫俗子无法获得的专门知识的拥有者。
“科学主义”是一个带有贬义的标签,被一些哲学家用来描述他们眼中的科学崇拜——在许多知识领域发现的对于科学过于尊敬的态度。科学主义的反对者们认为,科学并不是知识探索的唯一有效形式,也不是通往知识的独一无二的优先通道。他们经常强调他们并不是反对科学本身,他们反对的是在现代社会中科学,尤其是自然科学所拥有的特权地位,以及科学方法必然能够适用于每一个学科的设想。所以他们的目的不是攻击科学而是摆正它的位置——表明科学仅是同等事物中的一种,并且把其他学科从可能凌驾于它们之上的科学专制中解放出来。
图18如果没有科学的能力我们会过得更好:一次原子弹爆炸产生的有毒蘑菇云。
科学主义显然是一种相当模糊的说法,并且由于这一术语事实上已被滥用,几乎任何人都不承认会相信它。尽管如此,同科学崇拜颇类似的情形却是知识领域的一个真实情况。这并不必然是一件坏事——也许科学就应该受到崇拜。但是它确实是一个真实的现象。经常被谴责为科学崇拜的一个领域是当代英美哲学(科学哲学仅是其一个分支)。在传统的意义上,尽管与数学和科学有紧密的历史联系,哲学仍被认为是人文学科,并且具有很好的理由。因为哲学所探讨的问题包括知识、道德、理性、人类幸福等等的本质,它们中任何一个看起来都不能用科学的方法去解决。科学的任何一个分支都不会告诉我们应该如何生活、知识是什么或人类的幸福包含着什么;这些都是经典的哲学问题。
尽管明显不可能通过科学回答哲学的问题,相当多的当代哲学家却坚信科学是获得知识的唯一正当途径。他们认为,不能用科学方式解决的问题根本不是真正的问题。这种观点经常和最近去世的维拉德·范·奥曼·奎因联系在一起,他可能是美国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这种观点的根据在于一个名为“自然主义”的学说,该学说强调我们人类是自然界的主要部分,而不是如人们以前所认为的那样与其相分离。既然科学研究的是整个自然界,它是否必然有能力揭示出关于人类状况的全部真理,不会把任何东西留待哲学去揭示?这种观点的拥护者有时补充说,科学毫无疑问不断进步,然而哲学却好像连续数个世纪讨论同一些问题。在这种观念下,并不存在明显属于哲学的知识,所有的知识都是科学知识。至于哲学独一无二的角色,就是“澄清科学概念”——清理好(工具)以便科学家能够继续进行研究。
意料之中,许多哲学家反对使他们的学科臣服于科学;这是反对科学主义的主要来源之一。他们认为,哲学探究揭示的真理是科学无法企及的。哲学问题不能通过科学的方式来解决,这无异于表明:科学不是获得真理的唯一途径。这种观点的支持者承认,在不提出与科学教给我们的东西相矛盾的观点的意义上,哲学应该努力同科学保持一致。并且他们承认,科学应该受到极其尊重的对待。他们所反对的是科学帝国主义——认为科学有能力回答所有的关于人类及其在自然中所处位置的重要问题。这种观点的倡导者通常也把自己看做自然主义者。他们通常不认为人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自然秩序之外,因而不是科学研究的对象。他们认为我们仅仅是另外一种生物种类,我们的身体最终都是由物理微粒构成的,正如宇宙中的一切。但是他们否认这意味着科学方法适合解释每一个人们感兴趣的问题。
围绕着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产生了一个类似的争论。正如哲学家有时抱怨他们学科中的“科学崇拜”那样,社会科学家有时也抱怨自己学科中的“自然科学崇拜”。毫无疑问自然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比社会科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发展得更为成熟。许多人对于这种状况迷惑不解。如果说是因为自然科学家比社会科学家更聪明,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个可能的答案是,自然科学的方法优于社会科学的方法。如果这种回答是正确的,社会科学为了赶上自然科学所需要做的就将是模仿自然科学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情况确实已经发生了。在社会科学中越来越多地使用数学,也许在某种程度上是这种观点的一个结果。当伽利略开始运用数学语言来描述运动时,物理学产生了一个巨大的飞跃;因此,人们很容易认为,只要能找到对社会科学的主题进行“数学化”的类似方法,社会科学领域就能实现类似的飞跃。
但是,一些社会科学强烈拒绝这种主张,即他们应该以这种方式仰望自然科学,正如某些哲学家强烈地拒绝仰望作为一个整体的科学。他们认为,自然科学的方法并不必然适用于研究社会现象。例如,在天文学上有用的同一种技术方法为什么对于研究社会具有同等的用处?持这种观点的那些人否认自然科学研究的日趋成熟可以归功于他们采用的独特探究方法,因此看不到任何理由应该把那些方法延伸到社会科学领域。他们经常指出,社会科学比自然科学年轻,社会现象的复杂本质使得成功的社会科学研究难以实现。
关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地位等同的争议以及科学主义的争议都不容易解决。部分是因为,“科学方法”或者“自然科学方法”的确切内容远不够清晰——这一点被争论的双方经常忽略。如果我们想知道科学的方法是否可以应用于每一个学科,或者说它们是否有能力回答每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显然需要知道那些方法确切是什么。但是正如我们在前面章节所看到的,这远远不如看上去那样简单。我们当然知道科学探究的一些主要特征:归纳、实验验证、观察、理论建构、最佳解释推论,等等。但是这一清单并没有为“科学方法”提供一个精确的定义。这样一个定义是否能够被提出,也并不清楚。科学发展日新月异,设想存在着一种被所有科学学科一直使用的固定不变的“科学方法”,这远非理所当然。但是这种设想既包含在科学是获得知识的一条正确路径的观点中,也包含在相反的观点之中,即有些问题不能通过科学方法来解答。这就表明,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关于科学主义的争论可能在前提上就错了。
科学和宗教之间的紧张由来已久,留下了大量纪录。也许最著名的案例要算伽利略和天主教的冲突。1633年宗教裁判所强迫伽利略公开放弃哥白尼观点,并且判罚他在佛罗伦萨软禁中度过余生。天主教拒绝接受哥白尼的学说,当然是因为它与圣经相抵触。当代,在美国科学和宗教最显著的冲突是达尔文主义者和神创论者之间的激烈争论,这正是本节所要关注的。
达尔文进化论受到神学上的反对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1859年发表之时,《物种起源》就立即受到了来自英国教会人士的批判。原因很明显:达尔文的理论认为所有现存的物种,包括人类,都是从共同的祖先经过一个漫长的时间演变而来的。这种理论显然与圣经《创世记》矛盾,圣经上说上帝用六天的时间创造了所有的生物。所以抉择看起来是赤裸裸的:要么相信达尔文,要么相信圣经,但是不能二者都相信。尽管如此,许多忠于达尔文学派的人士已经找到方法来调和他们的基督教信仰和他们对于进化论的信念——其中包括许多杰出的生物学家。一个途径是,干脆不要对于冲突思考太多。另一个在理智上更为诚实的途径是,指出圣经不应该在字面上解释——它应该被看做是寓言性的或者象征性的。因为毕竟,达尔文的理论与上帝的存在以及基督教的其他许多教义具有相当的兼容性。达尔文主义排除的仅仅是圣经创世故事的表面事实。因此一种适当缩减的基督教教义就可与达尔文主义的相容。
但是,在美国,特别是南部诸州,许多福音教派的新教徒一直不愿改变宗教信仰来适应科学发现。他们坚持认为圣经的创世解释正确无误,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完全错误的。这种观点被称为“神创论”,美国约有40%的成年人接受,远远大于英国和欧洲大陆的比例。上帝创世说具有强大的政治力量,并且令科学家们非常沮丧的是,它对于美国中小学的生物学教学产生了重要影响。20世纪20年代著名的“猴子审判”一案中,一位田纳西州的学校教师由于向学生教授进化论被判违反了州法。(这一法律最终在1967年被联邦最高法院所推翻。)部分由于猴子审判,进化论的课程完全从美国高中的生物学科目中被取消了数十年。美国的几代成年人都是在对达尔文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长大的。
20世纪60年代,情况发生了改变,神创论者与达尔文主义者之间又起争执,并且引发了被称为“神创科学”的运动。神创论者想要中学学生完全按照《创世记》中所讲的那样学习圣经的神创故事。但是美国宪法禁止在公立学校里教授宗教知识。神创科学的概念正是为了绕过这一点。它的发明者认为,圣经中创世的解释为地球上的生命提供了一个比达尔文进化论更科学的解释。所以教授圣经的创世说并不违反宪法的禁令,因为它是作为科学而不是宗教进行讲授的!在整个南方腹地,产生了在生物学课堂上讲授神创科学的要求,这些要求常能受到关注。1981年阿肯色州通过了一个法律,要求生物学老师给予神创科学和进化论“等同的授课时间”,其他的州也相继效仿。尽管阿肯色州的这一法律在1982年被一位联邦法官判定为违宪,但是一直到今天给予“等同授课时间”的呼声仍然可以听到。它经常被称为一个公平的妥协——面对两套矛盾的信仰,还能有什么比给予每一个信仰等同的时间更公平的呢?民意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的美国成年人都赞同:他们希望神创科学在公立学校中与进化论同样得到讲授。
但是,实际上所有的职业生物学家都把神创科学看做是一个借口——一种在科学的伪装下推进宗教信仰的不诚实且不正确的企图,最终会带来极其有害的教育后果。为了与这种反对意见抗衡,神创论的科学家们已经付出巨大努力来削弱达尔文主义。他们认为达尔文主义的证据非常苍白,所以达尔文主义不是已成立的事实,而仅仅是一个理论。另外,他们还关注到了达尔文学派内部之间的各种分歧,对于个别生物学家的一些不谨慎言论进行挑剔,以显示对于进化论的不同意见在科学上是可敬的。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既然达尔文主义“仅是一个理论”,学生就应该接触到其他的不同理论——诸如上帝六天创世的神创论。
在某种程度上,神创论者指出达尔文主义“仅仅是一个理论”而非被证明的事实是完全正确的。如我们在第二章所了解的,在严格意义上,证明一个科学理论正确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从数据到理论的推论总是非演绎性的。但这只是一个普遍性的观点——它和进化论本身毫无关系。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可以认为地球围绕太阳旋转、水是由H2O组成的或者没有支撑的物体将会掉落等也“仅仅是一个理论”,因此这些理论的对立观点学生都应该能接触到。但是神创论科学家并不这么认为。他们怀疑的不是整体意义上的科学,而是特殊意义上的进化论。所以他们的立场要站得住脚,就不能简单地诉诸数据资料并不保证达尔文理论的正确性这种观点。因为每一个科学理论都是如此,事实上大多数常识信念也是。
客观地说,神创论科学家们的确提供了关于进化论的独特观点。他们最偏爱的一个观点是,化石记录非常不完全,特别是关于推想的智人祖先的。这一指责中有一些正确的成分。进化论者们很长时间都困惑于化石记录上的代际差距。一个一直以来的困惑是:为什么只有那么少的“过渡型化石”——两个物种之间中介的生物化石。如果按照达尔文理论的断言,较晚的物种由较以前的物种进化而来,我们就一定可以期待过渡化石非常普遍吗?神创论者利用这种困惑来表明,达尔文的理论恰恰是错误的。但是神创论者的论证并没有说服力,尽管在理解化石记录的问题上确实存在困难。因为化石并不是唯一的或者不是主要的进化论证据来源,神创论者如果读过《物种起源》,就会了解这一点。比较解剖学科是另外一个重要的证据来源,如胚胎学、生物地理学和遗传学。例如,来看一个事实:人类和黑猩猩有98%的DNA是相同的。如果进化论是正确的,这种以及成千上万种类似的事实就会变得非常有意义,并且由此成为支持进化论的极好证据。当然,神创论科学家也可以解释这样的事实。他们可以声称:上帝出于他自己的原因,决定使人类和黑猩猩在基因上相似。然而,给出这种“解释”的可能性的确正好指出了一个事实:达尔文的理论在逻辑上并非必然能由数据推出的。正如我们已经了解的,每一种科学理论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神创论者仅仅强调了普遍的方法论观点,即数据总是能够通过多种方式得到解释。这一观点是正确的,但是并没有表明什么是与达尔文主义特别相关的。
尽管神创论科学家的观点普遍没有根据,但是神创论者/达尔文主义者之间的争议确实提出了关于科学教育的重要问题。在世俗的教育体系中应该如何处理科学和信仰之间的冲突?应该由谁来决定中学科学课堂的内容?纳税人对于靠税收支持的学校所教授的内容有发言权吗?不想让孩子接授进化论或者其他科学内容的父母应该遭到国家的否决吗?诸如此类的公共政策事务通常很少得到讨论,但是达尔文主义者和神创论者之间的冲突却把它们推到了聚光灯之下。
几乎每个人都会同意,科学知识有时被用在了不道德的目的上——例如用于制造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但是这些例子并不表明科学知识本身在伦理道德上应该遭到反对。不道德的是知识的使用。事实上,很多哲学家会说关于科学或科学知识本身是道德还是非道德的讨论是没有意义的。科学所涉及的是事实,而事实本身是没有伦理意义的。有对错之分以及道德和不道德差别的是我们对这些事实的所作所为。以这种观点来看,科学本质上是价值无涉的活动——科学的任务仅在于提供关于世界的信息。社会愿意用这种信息来做什么是另一回事。
并非所有哲学家都承认科学在价值问题上是中立的,也不承认这种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和价值二分法。一些哲学家声称价值中立的理想是不可能达到的——科学探究总是渗透了价值判断。(这与第四章中所讨论的所有观察都负荷了理论的观点相类似。实际上,这两个观点通常是关联在一起的。)反驳价值无涉科学之可能性的一个观点来自这样一个明显的事实,即科学家必须选择研究什么——不能同时研究所有事物。所以必须判断可能研究的不同对象间的相对重要性,在弱的意义上说,这就是价值判断。另外一个反驳观点源于诸君现在应该已经熟知的一个事实,即任何一组数据原则上都可以通过一种以上的方式来解释。这样,科学家的理论选择就绝不会单由数据来决定。一些哲学家用这一点来表明,价值是不可避免地包含在理论选择中的,因此科学不可能是价值无涉的。第三个反驳观点是,科学知识不能如价值中立所要求的那样与它的预期应用脱离开来。以此观点来看,把科学家描绘成不考虑研究的实际应用而无私地为了研究而研究是很天真的。当今的许多科学研究都是由私营企业资助,这些私营企业明显拥有既得的商业利益——这一事实为该观点提供了一些证据。
这些观点虽然有趣,却都有些抽象——它们试图表明科学在原则上不可能价值无涉,却没有指出价值介入科学的实际案例。但是,对价值负荷的个案指责也已经出现。其中一个例子与被称为人类社会生物学的学科相关,该学科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产生了大量的争论。人类社会生物学试图把达尔文理论的原理应用到人类行为上。这种方案乍一看来非常合理。因为人类只是动物的一个物种,并且生物学家承认达尔文理论能够解释大量的动物行为。例如,对于为什么老鼠在看到猫时通常会逃走,达尔文主义就有很清楚的解释。过去,不逃走的老鼠比逃走的老鼠往往留下更少的后代,因为它们被猫吃了;假设这种行为是基于基因的,并因而从上代传到下代,许多代以后这种逃跑行为就会遍及该种群。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的老鼠要避开猫。这种解释就是所谓的“达尔文主义的”或“适应主义的”解释。
人类社会生物学家(以下简称“社会生物学家”)坚信,人类的许多行为特征都可以给出适应主义的解释。他们最喜欢的一个例子是乱伦回避。乱伦——或者同一家庭成员间的性关系——在几乎每个人类社会中都被视为禁忌,并且在多数社会中都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制裁。这一事实非常令人惊讶,因为整个人类社会中有关性的风俗习惯极为不同。为什么要禁止乱伦?社会生物学家作了以下解释:通过乱伦关系生出的孩子通常有严重的基因缺陷。所以在过去,那些乱伦的人比不乱伦的人往往留下更少的能够存活下来的后代。假设乱伦回避行为是基于基因的,并因而从上代传到下代,那么许多代以后这种回避行为就会遍及人类。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现今的人类社会中极少能发现乱伦现象。
很容易理解,许多人对这种解释感到不安。因为,社会生物学家实际上在说我们回避乱伦是在基因上就被先天决定了的。这有悖于我们的常识观点,即回避乱伦是因为我们被告知这是错误的,也就是说我们的行为具有文化上而非生物学上的解释。回避乱伦实际上属于少有争议的例子之一。社会生物学家作出适应主义解释的其他行为包括强奸、侵犯行为、仇外和男性乱交。在每个例子中,他们都采用了相同的论证:从事这种行为的个体繁殖能力超过不从事这种行为的个体,该行为是基于基因的,所以它就从上代传到了下代。当然,并非所有人都是有侵犯性的、仇外的或者是进行过强奸的。但是这并不表明社会生物学家是错的。因为他们的论证仅要求这些行为有基因成分,即存在着某种或某些这样的基因,它们能提高基因携带者从事这些行为的概率。这比说行为完全由基因决定(这种说法几乎肯定是错的)措辞要弱得多。换言之,社会生物学的描述是要解释,为什么人类之中有侵犯性、仇外性和强奸别人的倾向——尽管这些倾向很少表现出来。所以侵犯、恐外和强奸(谢天谢地)非常少见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证明社会生物学家是错的。
社会生物学遭到了来自众多领域学者的强烈批判。其中一些是严格科学意义上的。批判指出社会生物学的假设极难检验,因而应被视做有趣的猜测,而不是确定的真理。然而其他批判反对得更为根本,认为整个社会生物学的研究纲领在思想意识上都令人怀疑。他们把它看做是试图为通常由男性作出的反社会行为辩护或开脱。例如,通过论证强奸有基因成分,社会生物学家意指强奸是“自然的”,因而强奸者对自己的行为并不真正负有责任——他们只是服从了基因冲动。社会生物学家似乎在说:“如果强奸行为责任在于基因,我们又怎能谴责强奸者呢?”仇外和男性乱交的社会生物学解释被看做是同样有害的。他们似乎在暗示,种族歧视和婚姻不忠之类被多数人视为不良的现象,是自然的和不可避免的——是基因遗传的产物。简言之,批评者指责社会生物学是负荷了价值的科学,并且它负荷的价值非常成问题。或许不足为奇的是,这些批评者中有许多女权主义者和社会科学家。
对于这种指责的一个可能的回应是坚持事实与价值的区分。以强奸为例,按推测来看,或者有一种使男人倾向于强奸的、通过自然选择而扩散开来的基因,或者没有这样一种基因。这是一个纯科学事实的问题,尽管是个不易解答的问题。然而事实是一回事,价值又是另外一回事。即使存在这样一种基因,它也并不能使强奸可被原谅或可被接受。它同样不会使强奸者为他们的行为少负责任,因为没有人认为这种基因能真正地迫使男性去强奸。至多,这种基因会预先使男人倾向于强奸,但是天生的倾向性能够通过文化的教化来克服,并且每个人都被教导强奸是错的。这同样可应用到仇外、侵犯行为和乱交上。即使这些行为的社会生物学解释是正确的,它对于我们管理社会或者任何其他的政治或伦理事务也没有意义。伦理学不能从科学推导出来。所以关于社会生物学,没有什么在思想意识上要受质疑。与所有科学一样,它仅仅试图告诉我们关于世界的事实。有时事实令人不安,但我们必须学会接受。
如果这种回应是正确的,它就意味着我们应该严格区分对于社会生物学的“科学的”反驳与“思想意识上的”反驳。尽管这听起来合理,但是有一点却没有提及:社会生物学的倡导者在政治上倾向于右翼,而它的批评者往往是政治上的左翼分子。对于这一归纳,有很多例外,尤其是前者,但是几乎没有人会否认这一总的倾向。如果社会生物学只不过是对事实的一种没有偏见的探究,这种倾向又作何解释?为什么在政治观点和对社会生物学的看法之间应有任何的关联?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尽管一些社会生物学家或许具有掩藏的政治关怀,并且其批判者具有属于自己的相对立的政治主张,但是这种关联甚至延伸到了那些用明显的科学术语争论问题的人那里。这表明,尽管没有证明,“思想意识上的”与“科学的”问题也许不那么容易彻底分开。所以,社会生物学是否价值无涉的问题要比原来所想象的复杂。
总而言之,像科学这样在现代社会中充当着关键角色并且耗费了如此多公共财政的事业,必然会受到来自多种渠道的批判。这也是一种好事,因为不加批判地接受科学家所说和所做的每件事将是既危险又武断的。可以有把握地预言,21世纪的科学,通过它的技术应用将会比过去在更大程度上影响日常生活。所以“科学是个好东西吗?”这个问题将仍会变得更为紧迫。哲学上的反思也许不会就此问题得出一个最终的、明确的答案,但是它有助于分离出关键的要点,并且促进对它们进行合理的、平和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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