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马克思和他的拥护者的社会主义经济学 [1]
Ⅰ卡尔·马克思的理论
马克思所创立的学说体系,以富有想象力的观念和严密的逻辑一致性为特征。具体来看,这个体系的组成元素并不新奇,也并非离经叛道的,马克思本人也没有在任何地方声称发现了前人尚未发现的事实,或是发明了对已知事实深奥的表达方式;但是整个体系有一种独创性的、首创性的味道,这在分析人类文化任何阶段的科学中都是很少见的。马克思主义体系这一与众不同的特征有多少要归因于其创立者的个人特性我们不好定论,但使其有别于其他经济理论体系的标志,并非个人特质的问题。它与之前的所有理论体系在前提和目的上都有显著的不同。马克思的(怀有敌意的)批评者们,没有能够充分意识到他在理论前提和目的上的与众不同所具有的激进特征,因此,这些人通常会在那些推理上的深奥细节中纠缠不清;而那些赞成他的学说的作者们,往往又过于像信徒那样专心于注释他的理论,专心于巩固他们的门徒的信仰。
如果不将其当做一个整体,而且从它的假设和目标出发,那么,马克思主义体系就不仅站不住脚,而且甚至是不可理解的。从古典经济学的观点(比如庞巴维克的观点)对这个体系的某个特定孤立方面(比如价值论)的讨论,就像从二维角度来讨论立体一样是无用的。
无论从其前提和先入之见来看,还是从他的考察目标来看,马克思的立场都不专一。无论从上述两方面中的哪一方面来说,他的立场都不是单独源于哪一派先辈。他不属于单独的哲学流派,他的观念也不属于他之前的任何一个思想家群体。正是这个原因使他成为一个思想流派的创立者以及一个关注实践目的的运动的领袖。
不论他是在进行破坏性的批判还是在进行创造性的思考时,就驱使他的动机、引导他的抱负而言,他主要是一个在一致而可靠的科学知识体系中来分析经济现象及其组织的理论家;但同时,对于其理论工作取得的每一个进步与宣传之间的关系,他一贯又是非常警觉的。因此,他的著作中就带有一种有点像属于鼓吹者的观点的那种偏见;但不能由此认为他的宣传的目的实质性地偏离了他忠实地追求科学真理而进行的考察或者思考,实际上也并非如此。他的社会主义倾向可能会粉饰其理论,但他对逻辑的把握是如此的严密而牢固,以至于除了他的形而上学的先入之见之外,不可能有任何其他偏见对他的理论工作产生影响。
没有哪一种经济理论比马克思的理论更有逻辑性。要准确地理解、批评或者维护这个体系的组成部分以及单个学说,必须将其作为相互关联的一个整体,必须根据作为其出发点的先入之见和前提,以及这个整体的关键性规范来进行。马克思的这些先入之见和前提源于先前两个不同的思想体系,即黑格尔哲学的唯物主义和自然权利的英国体系。通过早期的训练,马克思已精通黑格尔哲学的思维方法,并被灌输了以黑格尔体系为基础的发展形而上学。通过后来的训练,他又精通了自然权利和天赋自由观念,并在他的生活理想中根深蒂固,终其一生始终不渝。他对自然权利的基本原理并未采取批判态度。甚至他的黑格尔哲学的发展先入之见,也从来不曾使他怀疑过那个体系的基本原理。他只是比那些同样坚持自然权利的古典自由主义反对者们,更为一致地揭示了理论的内容。他的辩论术违反了自由学派的某些特定原则,但完全是根据这一学派的前提为基础来展开的。他所宣传的理想是自然权利的理想,但他产生这些理想的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又是依赖于黑格尔哲学的发展形而上学,而且他的思维方法和理论构建方法也是由黑格尔哲学的辩证法所提供的。
马克思和他的思想中最鲜明、最令人感兴趣的,就是他与社会主义革命运动的关系;正是他的学说中这些与宣传直接相关的特征,始终受到他的大量批评者们的关注。按照他的批评者的理解,这些学说中最重要的是价值论及其推论:(1)资本剥削劳动的学说;(2)劳动者有权获得全部劳动产品的学说。我们知道,马克思将他的劳动价值学说追溯到李嘉图,通过李嘉图而追溯到古典经济学家。 [2] 马克思尽管没有经常公开承认,但却常常暗自表明劳动者有权获得全部劳动产品,这一观念很可能来自19世纪初的一些英语作家, [3] 尤其是来自威廉·汤普森(William Thompson)。这些学说表面上只不过是当时流行于英国思想界,并为自由运动提供了形而上学基础的自然权利观念的发展。对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更多的批评关注的是那些更有助于宣传的理论元素,通过强调这些理论元素,将人们的注意力从那些对整个理论体系有更重要意义的元素中转移出来。批判者唯独关注“科学社会主义”,使他们甚至否认了马克思体系所有的独创性,将其当做(其合理性是值得怀疑的)英国自由主义和自然权利观念的一个分支。 [4] 不过这种批评只是一面之词。这些批评可能只是反对所谓“科学社会主义”某些特定原则,而不是全然反对马克思的理论体系。甚至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和剥削理论也不只是用一种令人生畏的术语转述和精细化了的威廉·汤普森的理论,无论两者何其相似,无论马克思在多大程度上借鉴了汤普森的理论(尽管马克思并没有公开承认)。在很多细节上,以及在他的基本态度上,马克思可能受惠于功利主义;但从根本上说,他的整个理论体系属于新黑格尔主义的范围,甚至一些具体理论与这个思想流派的先入之见也是一致的,并且呈现出完全属于这个流派的形式。因此,不是通过对理论细节的详细研究,也不是梳理它的谱系就能搞清楚马克思的观点以及他对经济学的贡献,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他自己的出发点开始,进入他的理论的各个分支,并且从我们所处的时代来审视他的整个理论体系,但他自己却做不到这一点,“只缘身在此山中”,从而在从事他的理论工作的时候,他可能搞不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
马克思的全部理论体系都属于唯物史观的范畴。 [5] 这种唯物主义观本质上是黑格尔的, [6] 尽管属于黑格尔左派,与费尔巴哈有直接的联系,而不是属于黑格尔正统。在将唯物主义观等同于黑格尔主义时,这里我们主要关注的一点是,这种等同是将其直接而肯定地与达尔文主义和后达尔文主义的进化观进行对比。即便这种唯物主义观或者“科学社会主义”真的就像有人试图去证明的那样具有一种看似真实的英国血统,但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马克思引入其著作的这种观念也仍然是黑格尔辩证法的一个改变了的框架。 [7]
大致说来,黑格尔的唯物主义与黑格尔正统是不同的,这种不同是由于改变了黑格尔的主要逻辑顺序,而不是由于抛弃了黑格尔的逻辑或是对事实或结局采取了新的检验方式。人们可能会说(尽管也许很生硬),对于黑格尔的名言“意识和存在具有统一性”,唯物主义者,尤其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可能会说成“存在决定意识”。但在这两种情况下,组合中的某一个元素都被赋予了某种创造性的首要位置,并且没有哪一种情况下两个元素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因果关系。在唯物主义观念中,人的精神生活——人的思想——是他的生活的物质方面的反映,黑格尔正统则以同样的形式认为物质世界是精神世界的反映。在这两种观念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思考准则和理论阐述的准则都是运动、发展、进化、进步这些观念;而且二者都把运动视为必然通过冲突和斗争的方式而发生的。运动具有进步的性质——逐渐向前通向一个目标,通向以明显形式实现的目标,而所有这些目标都隐含在包含于这一运动中的实质性行为中。此外,运动是自我限制的、自我行动的:是一种通过内在必然性而完成的演进。黑格尔体系中固有的、作为运动和进化的方法的斗争,是通过众所周知的三段论辩证法而自我实现的精神的斗争。在唯物史观中,这种辩证的运动就成为马克思的阶级斗争。
阶级斗争被认为是“物质的”,这里使用的“物质的”这个词是一种隐喻的含义。它的含义不是机械上的或者物理上的,甚至也不是指生理上的,而是经济上的。物质的斗争意味着阶级之间为了物质生活资料而斗争。“唯物史观从下述原理出发: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 [8] 社会秩序通过阶级斗争而具有了某种形式,在社会演进发展的任何一个特定阶段,阶级斗争的特点都是由“经济上的生产和交换的普遍模式”来决定的。因此,社会进步的辩证运动是人类的愿望和热情这种精神层面上的运动,而不是机械的、生理的压力这种物质(照其字面意思)层面上的运动,物质层面是原始人自身演进的发展过程。这是唯物主义的一种升华,这种升华是通过有意识的人类精神这一支配性的力量而实现的;但有意识的人类精神受到生活资料的生产这一物质条件的约束。 [9] 社会生活演进过程的根本动力(显然)是用于生产结构的物质资料;但这个辩证的过程——阶级斗争——只是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中进行的,而且是通过用于评价生产的物质产品的人类意识这个第二位的(后天形成的)力量而展开的。一种一贯的唯物主义观——也就是一贯地坚持用唯物主义来解释发展过程以及这个过程所涉及的问题——几乎不可避免地总是会将其假定的辩证斗争看成本原的物质力量的一种纯粹无意识的、不相关的斗争。这好比是根据含糊的因果关系来解释,而不采用有意识的阶级斗争观念,这可能产生一种类似于非目的论的达尔文主义自然选择观念的进化论。它几乎不可能产生作为社会进步所必需的方法的那种马克思的有意识的阶级斗争观念,尽管通过经验概括,可能会令人信服地产生一种社会过程观念,在其中,阶级斗争只是一个附带的(尽管可能是非常有效的)因素。 [10] 它原本将产生如达尔文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结构和功能的累积式变迁的过程观念;但这个本质上属于没有明确方向的、非目的论的累积式因果序列的过程,如果不是思想家灌输了对它的虔诚迷恋,是不可能被认为只会进步不会退步的,人类精神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在其中也不可能趋于“实现”或者“自我实现”。也不能断言它会一路向前,通向一个最终状态,也就是一切过程都将会聚于此的一个目标、这个过程的最终目标。比如马克思的阶级斗争过程所设想的目标,马克思认为阶级斗争将会终止于社会主义最终状态这个无阶级的经济结构。在达尔文主义看来,不存在这种最终的或者完美的状态,也不存在最后的均衡。
马克思主义与达尔文主义之间的不同,以及马克思的体系中被视为社会过程的根本力量的物质方面,与辩证运动在其中进行的精神方面之间的不同,表现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赋予阶级斗争的特征中。他们断言这种斗争是有意识的斗争,是在物质生活资料方面利益相互矛盾的竞争阶级的一种认识下展开的。阶级斗争是在利益动机下展开的,而且对阶级利益的那种认识当然是只需要通过对现状的反省就能得到。因此,在物质力量和行为的特定利益选择之间甚至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利益相关者的态度与物质力量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它们的关系甚至没有紧密到这样的程度,即由于对物质力量的影响有一种向性式的,甚至本能的反映而觉得自己属于某一个阶级。反省的序列,以及随之而来在争吵中所选择的立场,与物质力量的作用完全是并列的。
这里需要提一下阶级斗争学说的另一个特征。这种观念既不是达尔文主义的,也不是黑格尔主义的,无论是黑格尔左派还是右派。它源于功利主义,具有英国血统,由于马克思从自利理论体系借用了一些元素,因此,它是属于马克思的。实际上它是一种快乐主义,与边沁有关而不是与黑格尔有关。它以快乐主义的计算为基础,这同样与黑格尔的演进过程观念和后达尔文主义的累积式因果观念无关。关于这一学说的性质,除了其起源问题和与新黑格尔主义的前提的兼容性问题之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它与后来心理学研究得出的结果完全不一致——古典(奥地利的)经济学对快乐主义的计算的运用同样如此。
在唯物主义观所涵盖的范围内,也就是在马克思所研究的演进的人类文化这个范围内,马克思更加关注的是对当前局势——这个过程的当前阶段,也就是资本主义体系——的分析和理论阐述。由于占支配地位的物品生产模式,通过决定当前阶级斗争的形式和方法而决定着这一时期的制度、知识和精神生活,所以他的讨论就必然要从“资本主义生产”理论或者在资本主义体系下进行的生产的理论开始。 [11] 在资本主义体系下,也就是在现代买卖交易体系下,生产就是商品的生产,就是可买卖的物品的生产,是根据商品在市场上的价格来生产。这个体系下的所有生产都要依据的重要事实就是可买卖物品的市场价格。因此,马克思从这一点入手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因此,价值理论就成为他的经济学的核心,在其所有庞大的分支中这也是整个分析的出发点。 [12]
当前对马克思的批评,到底源于何处这个问题根本不值得去考究;那就是马克思没有为他的劳动价值论提供足够的依据。 [13] 甚至可以进一步明确地说,他没有为这一理论提供依据。《资本论》开篇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相应段落中看似提供的证据不能被严格地当做通过通常的观点证明他的立场的一种尝试。这毋宁说是对那些没有能力把他的立场视为不证自明的读者(批评者)而言,一个自鸣得意、高人一等的作者对读者玩弄的神秘化。在黑格尔哲学(新黑格尔哲学)的背景下,按照一般的唯物主义观,价值=劳动-成本这个命题虽然说不上同义反复,却是不证自明的。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就是说这个命题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在黑格尔的事物体系中,惟一真实的实在就是演进的精神生命。在新黑格尔体系中,正如唯物主义观所体现的那样,这种实在被转化为社会中的人演进的(物质)生命。 [14] 就生产的物品而言,它们是人类生命的这种演进的产物,是体现为这种有力的生命过程的一个特定部分的物质上的剩余。所有真实的实在都包含在这种生命过程中,这种生命过程的产物之间所有最终有效的化合价关系都必须依照这种实在来确定。当这种生命过程采取了用于生产物品的劳动力耗费这一特殊形式的时候,它就是一个物质力量过程,生命过程和劳动的精神的、心理的特征只不过是物质过程的一种非实在的反映。因而,只有在所耗费的劳动力带来的物质变化中,生命——劳动力——的形而上学实质才能体现出来;而且它必然会体现在这些物质变化中,因为耗费劳动力的目的就是要带来物质上的变化。
就生命过程在形而上学上的实在而言,作为人类劳动的产物的物品在其数量上的平衡会始终得到保持,无论在自利策略的压力下人们处理商品的规范从表面上(现象上)看有多么的不同。这就是物品事实上的价值;在具有这种性质的情况下,物品相互之间是等价的,尽管在物品的分配中,这种等价的真实比率从来没有充分地表现出来。物品真正的或者真实的价值是属于生产的问题,这在所有生产体系和方法下都是成立的,而其交换价值(真实价值的“表现形式”)是属于分配的问题,根据在特定时间内与生产所给定的物品价值存在一定程度一致性的分配体制,或多或少适当地表现了真实价值。如果生产的产品严格按照它们在生产中的份额被分配到生产部门,那么,物品的交换价值就被视为等于它们的真实价值。但如今,在资本主义体制下,分配完全不是以生产上的价值为基础,这种体制下物品的交换价值因而只能是非常粗略地,总的来说是偶然地、近似地表现其真实价值。在劳动者可以获得其全部劳动产品或者整个所有权体系从而分配体系都消失了的社会主义体制下,如果还存在交换价值的话,它将会真正表现其真实价值。
资本主义体制下,交换价值的决定是一个竞争性地谋利的问题,因此,交换价值就会不定地、有一定限度地偏离由真实价值赋予它的那个比例。马克思的批评者常常把价值概念等同于交换价值, [15] 认为价值理论与现存分配体系下价格的实际情况是不一致的,从而虔诚地希望这样就驳倒了马克思的学说;然而他们当然根本没有撼动这种学说。批评者之所以产生这种误解,可能是由于马克思的著作像谜一样的晦涩难懂(也许是有意的)。无论是马克思的过错还是批评者的过错,他们的反驳迄今为止都是非常没有说服力的。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罪恶最严厉的责难,就包含在物品实际的交换价值系统性地偏离了它们的真实(劳动成本)价值这个他所发展的理论中。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在这里不仅表现出现存体制固有的罪恶,而且是其致命的缺陷。
因此,价值理论是包含在马克思理论体系的主要前提中,而不是源于这些前提。从理论元素上说,马克思把这一学说看成与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是一样的, [16] 但二者的关系是它们的主要前提在表面上的一致,而不是理论内容实质上的相同。在李嘉图的理论中,价值的源泉和度量是从生产者所付出的努力和忍受的牺牲中去寻找的,大体上与李嘉图多少有些随便而不加批评地坚持的边沁的功利主义立场是一致的。这种理论中关于劳动决定性的事实是,被假定为生产理论最终条件的劳动,其本质是枯燥乏味、令人厌恶的。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当然不是这样,对他的理论而言,考虑劳动和生产的关系的时候,劳动厌恶的问题是全然无关的。当这两个理论的创立者将其用于进一步分析经济现象的时候,它们的差异性或者不相容就会直接表现出来。因为在李嘉图看来,关键的一点是劳动的厌恶程度,这是耗费的劳动和生产的价值的度量标准,而且由于在李嘉图的功利主义哲学中,在这种厌恶背后没有更为重要的因素,因此,从这种主要立场中就得不出剩余价值理论。劳动的生产性自身的结果不是累积性的;在运用到进一步的生产以及资本家对节欲的厌恶的时候,李嘉图的经济学继续从劳动的生产功能来寻找产业累积性的生产性,从这里适时地得出了古典经济学生产理论的一般立场。
而对马克思来说,生产中耗费的劳动力本身就是一种产品,具有与其自身的劳动成本相应的真实价值,劳动力耗费的这种价值和投入劳动力创造的产品价值不一定是相同的。假定它们是不同的,正如对这个问题的所有快乐主义解释那样,那么,生产中耗费的劳动力价值和生产的产品的价值之间就产生了一个差别,这个差别就包含在剩余价值概念中。在资本主义体系下,工资是花费在生产中的劳动力的价值(价格),劳动的剩余产品不归劳动者所有,而是成为资本的利润以及资本的积累和增殖的源泉。从工资由劳动力价值而非劳动产品(更大的)价值来度量这一事实出发,劳动者就不能购买其全部劳动产品,从而资本家就不能持续地按其全部价值出售所有产品,这就是资本主义体系下生产过剩等性质最为严重的困难的根源。
而劳动力价值与其产品的价值之间的系统性差别最为严重的结果是剥削劳动者而得到的资本积累,以及资本积累对劳动人口的影响。资本积累规律及其推论产业后备军学说是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理论的最终落脚点,正如劳动价值论是其出发点一样。 [17] 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体系存在的可能性的解释,而资本积累规律则是他对资本主义体系必然崩溃以及将以什么样的形式崩溃的原因的说明。由于马克思作为一个理论经济学家的同时,无论何时何地也都是一个社会主义的鼓动者,所以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无论从何种角度来看,无论是作为一个经济学定理还是作为社会主义学说的一个原则,积累法则都是他的伟大成就的巅峰。
资本积累规律可作以下解释: [18] 工资是以工资契约形式购买的劳动力(近似)价值;产品价格是生产出来的物品的(同样是近似的)价值;由于产品的价值超出劳动力价值一定的量(即剩余价值),由资本家通过工资契约而占有,其中一部分作为储蓄,并追加到已经掌握的资本中,其结果就是:(1)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情况下,剩余价值越大,资本增值越迅速;(2)资本相对于雇佣的劳动力增长越快,雇佣劳动的生产率就越高,可用于积累的剩余产品就越多。因此,这个积累过程显然是累积式的;同样明显的是,增加的追加资本是从未付报酬的劳动剩余产品中榨取的,是一种不劳而获的增量。
但随着总资本的增加,其技术构成发生了变化,“不变”资本(设备和原材料)的增加与“可变”资本(工资基金)的增加不成比例。“节省劳动的装置”比以前得到更为广泛的使用,劳动得以节省。较大一部分的生产开支用于购买设备和原材料,而较小一部分的生产开支用于购买劳动力——尽管也许绝对量在增加。相对于使用的资本总量和所生产的产品数量而言,所需劳动减少了。因此,不断增加的劳动供给的一部分将得不到雇佣,成为“产业后备军”,成为“剩余劳动人口”,成为失业大军。随着资本积累不断增加以及随之而来的技术进步的普及,产业后备军相对更大地增加;其结果是两种不同的累积式变化——它们是对立的,但由于是相同的力量引起的,因而又是不可分割的:资本的增加,以及失业劳动者数量也(相对地)增加。
资本和产出的数量与工人得到的工资量之间的差别,是随之产生的一个同样重要的结果。以劳动者工资表现出来的劳动者的购买力是对消费品的最大一部分需求,而且同时逐渐变得不足以购买产品(对产品的购买表现为商品的价格),这使得市场越来越多地出现生产过剩,从而产生商业危机(commercial crises)和萧条。有一种看似直接从马克思的立场得到的推论曾经指出,这种由于劳动者没有得到全部劳动产品而导致的生产和市场之间失调,直接导致了资本主义体系的崩溃,从而靠其自身的力量就能够实现社会主义完美状态。但这并不是马克思的立场,尽管危机和萧条在通向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马克思的理论中,社会主义的到来靠的是无产劳动者的一种阶级运动意识,他们将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采取行动,并推动革命运动朝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发展。但危机和萧条在使劳动者产生适合于这种运动的心境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如上所述,在总资本不断增加并伴随着失业的劳动后备军以更快的比率增加的情况下(这是马克思的立场),资本家能够并且将会压低工资来雇佣这些失业劳动者来增加利润。结果,从逻辑上说,资本积累越多、越快,失业后备军的规模就越大,无论从绝对量还是从相对量来说结果都是如此,而且后备军规模越大,降低工资和生活水平下降的压力就越大,工人阶级境况的恶化和穷困就越深,他们的生活条件会更为猛烈地下降到更低的水平。每一次萧条都伴随着到处找工作的失业劳动者的增加,这将加快工资降低的速度、加重工资降低的程度,直到降低到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所需的平均水平。 [19] 马克思就明确指出这种情况将会出现——工资将降到最低生活所需之下;他用英国童工悲惨、困苦的生活状况来证实自己的观点。 [20] 当这一切达到足够的程度,当资本主义生产几近占据所有的生产领域,将劳动者的生活条件降低到足以使他们成为社会中一无所有的大多数的时候,那么,只要登高一呼,他们就会行动起来,通过合法的或者不合法的手段,通过控制政府或者推翻政府,完成社会革命。
社会主义的到来将是由于没有任何财产,加上物质匮乏、普遍处于贫困状况下的劳动阶级通过阶级对抗来实现的。他们的贫困状况,是由于资本积累的增加,以及生产技术的巨大改进带来的劳动生产力的提高造成的;进而是由私人企业体制下劳动者得不到全部劳动产品造成的;换句话说,是由资本品的私有制使资本家可以占用和积累劳动的私人产品造成的。至于这种社会革命将带来怎样的政权,马克思没有特别说明,只是说明了一般的论题,那就是将不会有私有制,至少不会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
这就是马克思社会主义体系的概况。到目前为止我们的阐述都不是源自《资本论》第2卷和第3卷。关于社会主义的一般理论没有必要涉及这两卷。这两卷并没有增加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尽管在资本主义体系的运行方面的很多细节上处理得更为丰富,而且其分析也与前面非常一致,并且得出了一些令人赞叹的结论。对于经济理论来说,《资本论》的另外两卷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里不要求联系这两卷的内容进行考察。
关于这一理论的合理性没有什么需要说明的了。其实质或者至少是一些独特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后来的社会主义作者所抛弃了。仍然坚持这一理论而没有从本质上背离这一理论的人越来越少了。这是必然的,有多种原因。这一理论的一些重要方面没有得到事实的证明,比如贫困化的加深这一学说;作为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的根基的黑格尔哲学的前提,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今天那些阐释马克思理论的人们遗忘了。在他们的思想习惯中,达尔文主义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黑格尔主义。
这一理论中被简单地当做社会发展理论的那个最薄弱的一点,是该理论隐含的人口学说——暗含在不断增加的失业工人后备这一学说中。失业工人后备军学说包含一个前提,那就是人口总是会增加,不论目前的或者今后的生活资料处于何种状况。经验事实至少为马克思阐述的贫困不会妨碍人类的繁殖这一观点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支持;但并没有为劳动者的增加不依赖于生活资料的增加这一命题提供确实的支持。自达尔文以来没有人敢说人类的增加不受生活资料的制约。
但所有这些都没有真正涉及马克思的立场。对马克思而言,从新黑格尔主义来看的历史,包括经济发展史,都是人类的发展史;在人类发展史中最主要的事实,尤其是它的经济方面,是人们生活资料数量的增加。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分析包括资本主义生产阶段在内的人类经济生活过程的一条基本线索。只要经济生活过程是一个发展的、演进的、剥离的(exfoliation)过程,而不是处于衰老的、腐朽的阶段,人口增长就是这个过程的第一原则,是最为实质性的、最具体的因素。如果马克思发现他的分析把他引向了一个与自己的立场相反的观点,他就会在逻辑上坚持认为资本主义体系给人类带来了致命的痛苦,并说明摆脱这种痛苦的方式。但他的黑格尔哲学的出发点排除了这个结论,根据这个出发点,人类发展史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所有阶段的发展过程,包括资本主义阶段。这个控制着人类发展过程的目标或者终点是生命在所有方面的完全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类似于三段论辩证法——主题、反题、合题——的一个过程来完成的,在其中,资本主义体系及其贫困和退化的程度符合最后的、最可怕的反题阶段。马克思作为一个黑格尔主义者——也就是说一个浪漫哲学家——必然是一个乐观者,生活中的邪恶(反题元素)就像辩证法必需的反题阶段一样,对于他来说是逻辑上必需的邪恶;这是实现完美状态的一种方式,就像反题是得到合题的一种方式一样。
[1] 本文为作者1906年4月在哈佛大学的演讲,载《经济学季刊》,第20卷,1906年8月。经许可重印。
[2] 参见《政治经济学批判》(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第1章“关于商品分析的历史”,第56~73页(英译本,1904年,纽约)。
[3] 见门格尔(Menger)《全部劳动产品的占有权》(Right to the Whole Produce of Labor),第3~5节和第8~9节,以及福克斯韦尔(Foxwell)为本书所写的精彩序言。
[4] 见前引门格尔和福克斯韦尔的著作,以及谢弗(Schaeffle)《社会主义的精髓》(Quintessence of Socialism)和《社会民主的不可能》(The Impossibility of Social Democracy)。
[5] 见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ism from Utopia to Science),尤其是第2节和第3节前几段;也见《政治经济学批判》(德文版)序言。
[6] 见上引恩格斯著作及其《费尔巴哈:社会主义哲学的根源》(Feuerbach: The Roots of Socialist Philosophy),英译本,芝加哥克尔公司(Kerr & Co.),1903年。
[7] 比如见塞利格曼(Seligman)《历史的经济学解释》(The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第一部分。
[8] 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第3章开篇。
[9] 这一观点见马克斯·阿德勒(Max Adler)《关于科学争论中的因果关系和目的论》(Kausalitat und Teleologie im Streite um die Wissenschaft),载阿德勒和希尔芬迪(Hilfendirg)主编《马克思研究》(Marx-Studien),第1卷,尤其是本文第11节;也见路德维西·斯坦(Ludwig Stein)《社会问题的哲学根源》(Die soziale Frage im Lichte der Philosophie),他是阿德勒的批评者,并声称驳倒了阿德勒的观点。
[10] 参见前引阿德勒的文章。
[11] 有必要提醒熟悉古典(英国的和奥地利的)经济学家所使用的“资本主义生产”这个术语的含义的读者注意,在马克思的用法里,“资本主义生产”是指在占有(或者控制)生产资料,为了赚取利润而生产的雇主的指导下,通过雇佣劳动而为市场生产物品的活动。这里的“资本”指的是用于这一目的的财富(主要是资金)。与那些把资本视为“为了进一步的生产而投入的过去生产的产品”的古典经济学家相比,马克思在这里以及其他地方用到这个词的时候,其含义更接近于通俗的用法。对马克思而言,“资本主义”意味着特定的所有权关系,正如后来许多经济学家在定义这个词的时候所说的“生产性使用”这种含义。
[12]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价值论是构建资本主义其他理论的出发点和根本概念——在这个意义上,并且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学说和关键原则。但并不能因此就说马克思关于必然通向社会主义完美状态的学说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也不能说如果转化为其他条件而不是劳动价值论的话,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总体结构就会崩溃。参见庞巴维克,《卡尔·马克思及其体系的终结》(Karl Marx and the Close of his System),另可参见弗朗茨·奥本海默(Franz Oppenheimer),《马克思经济学说的发展》(Das Grundgesetz dcr Marx’schen Gesellschaftslehre),以及鲁道夫·葛德雪(Rudolf Goldscheid),《贫困化或改良理论》(Verelendungs-oder Meliorationstheorie)。
[13] 参见庞巴维克前引著作,以及乔治·阿德勒(Georg Adler),《对卡尔·马克思的理论基础的批评》(Grundlagen der Karl Marx’schen Kritik)。
[14] 在古典(包括奥地利)经济学家的先入之见中同样如此,而且对他们的理论研究也有类似的影响,快乐与痛苦的权衡被当做最高实在,所有经济理论的陈述都必须依此进行,在对经济生活的任何确定的分析中,所有现象都必须简化为这种实在。我们这里的目的不是去考察这种不加批判的假定比其他假定是否更有价值或者更有用。
[15] 参见庞巴维克,《资本和利息》,第6篇,第3章;也见《卡尔·马克思及其体系的终结》,尤其是第4章;阿德勒,《对卡尔·马克思的理论基础的批评》,第2、3章。
[16] 参见《资本论》,第1卷,第15章,第486页(第4版)。也见这一卷第1章中的注释9和16,在这些注释里马克思讨论了亚当·斯密以及一位英国早期(匿名)作家的劳动价值学说,并将他们的理论同自己的理论进行了比较。这种与早期——古典——价值论的类似比较在《资本论》后面部分还时不时出现。
[17] 奥本海默(《马克思经济学说的发展》)在将累积理论发展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学说的核心元素方面是正确的,但正如奥本海默所主张的那样,该理论并不是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基石。如上所述,积累理论是剩余价值理论的逻辑结果,并依赖于这个理论,如果剩余价值理论不成立,那么积累理论也无法成立(以马克思认为的那种形式)。
[18] 见《资本论》,第1卷,第23章。
[19] 马克思和古典经济学家所说的“最低生活所需”指的是保持当前效率水平的劳动供给的所需。
[20] 见《资本论》,第1卷,第23章,第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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