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们说引力是“真实的原因”的含义是什么?当然,根据其效果,我们都已熟悉,根据我们周围物体的重量和下落。这些对最漫不经心的观察者也会产生影响,没有人不会看到我们所接触的所有物体都是重的,我们周围的引力在这里作用于地球上。这样,可以说,这个原因无论如何都是真实的原因,无论是否解释了天体现象。
但如果这是真实原因的含义,那么如果要求在任何情况中,都应该要求一个这样的原因来解释所有种类的现象是十分奇怪的。如果我们要求将每一系列的现象,无论多么细微、深奥或复杂,都降为起因,十分明显以至于可以吸引最冷漠的头脑并使其对之熟识,这样做是否合理或审慎?我们如何能够期望找到恰当的真实原因,可以解释一个精确的、熟练的观察者在化学、光学和电学试验中发现的微妙和深奥的现象?这些事实本身太过精细,一般的头脑难以理解。它们的关系、对称、尺度需要过去的准则来理解,那么它们的起因如何能通过普通人所熟悉的媒介得以发现?这些人所认为真实的起因解释他们不能看见或理解的事实的可能性有多大?
再一次地,如果我们把这种规则确定为权威,并且要求科学用以解释它所发现、测量和分析的事实的起因应该是另一种起因,即人们在没有任何特殊研究的情况下,通过其周围偶然发现的效果就已经对其信仰,那么,除了将我们最初的粗糙和缺乏科学性的说服作为我们最费力和最深思的推演的标准和检验,还应该是什么?带电物体周围的“电现象”一度被认为是此类物体产生现象的“真实原因”这些现象,据说,对感觉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感觉它们好像是在手上和脸上的蜘蛛网。艾皮努斯不得不通过证明说没有大气、没有恶臭,只有排斥来回答这些人。他由此,将真实原因这个术语的一般含义用来替换一个假设,但谁怀疑他所做的是科学中一个进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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