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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哲学

时间:2023-02-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科学与哲学把各种学术下一个确定的界说,往往不是易于做到的事情。依各种学术之互相关系而言,哲学介乎宗教文学与科学之间。(一)哲学与科学之范围不同而其方法亦不同哲学是研究本体的,科学是研究现象的这一种主张,质而言之,哲学就是本体论,科学乃是考订各物度数的学术。哲学研究形而上的道,科学研究形而下的器。康德的哲学,以纯粹理性之批评为中心,换言之,就是知识论。心理学与知识论之区别,即是科学与哲学之区别。
科学与哲学_科学概论

科学与哲学

把各种学术下一个确定的界说,往往不是易于做到的事情。要下各种学说之界说,不外以各该学术所研究的范围,或其所使用的方法为标准。然而范围相同的,方法不必同;例如这里有一株玫瑰花,从文学(严格说来应为文艺)方面研究起来,要领会她的颜色如何娇艳,她的香味如何幽馥,她的颜色香味,以及其他可爱的性质,如何构成一个完全的美。从植物学方面研究起来,要考较此花之花图为辐射式,为上下式,或为不称式,其雌蕊之位置为高的,或为低的。方法同,范围也不必同;例如物理学及化学同为用试验方法的科学,但是物理学研究能力之变迁,化学研究物质之变迁。概括起来,把大类动作之产品分为大类的时候,可以用方法为标准;凡用信从的方法者为宗教,凡用领会的方法者为文学,凡用实证的方法者为科学。把大类分成小类的时候,可以用范围为标准,凡研究有机者为生物学,凡研究无机物者为矿物学,凡研究物质者为化学,凡研究能力者为物理学。

但是:哲学和科学的界限,应该从何处去分呢?依各种学术之互相关系而言,哲学介乎宗教文学与科学之间。它所用的方法,也有近于宗教文学的,例如直觉哲学;也有近于科学的,例如实验哲学。所以,若从方法一方面下手,不像文学和科学之界限之明瞭。依各种学术之消长变迁而言,近来科学发展,一日千里,似乎把哲学的领土侵略殆尽了,哲学尚有其本身的范围与否,还是一个问题;如果是有的,其范围究竟是什么,也是各人有各人的说法不同。所以,从范围一方面下手,也不是同矿物学与生物学,或物理学与化学之界限之比较底确定。我们现在把几种说法汇集起来,分门别类而陈述之,各项之下,加以批评,全部之终,加以结论:这似乎是解决这个问题——或者也是解决任何问题——之正当方法。

(一)哲学与科学之范围不同而其方法亦不同

(1)哲学是研究本体的,科学是研究现象的

这一种主张,质而言之,哲学就是本体论,科学乃是考订各物度数的学术。哲学研究形而上的道,科学研究形而下的器。凡讲神秘哲学的人,其立论大都如此。兹就柏格森之创造进化论大意而言,现象是貌似,本体是实在。现象是无时间性的,本体是有时间性的。现象无时间性,所以是因果的,本体有时间性,所以是自由的。因为现象是因果的,所以我们可以用论理的方法去研究,因为本体是自由的,所以我们不能用论理的方法去研究,我们只能用直觉的方法去领会。这话怎么讲呢?凡无时间性的东西,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一样的。今天有一块铜,受热则澎涨,这一块铜,到了明天,还是受热则澎涨,就令到了百年之后还是受热则澎涨。所以我们可以用归纳的论理概括起来,说:凡铜受热则澎涨。至于有时间性的东西,随时把历史加在里边,就同一个雪球在雪地里往前轮转一般(用柏格森自己所爱举的例子),时时刻刻加大。今天有一块铜,受热则澎涨,这一块铜,到了明天,固然也是受热则澎涨,然而这一块铜,从今天到明天,其中原子电子之互相的位置,已经不同了,这一天之中,它同外界的空气、日光……及观察者,发生许多关系了。一块铜的本体,要包括这些历史而成,所以永远不是同的。论理的推论,必定凭藉“同因必生同果”的齐一律;在这个本体界里,既无同之可言,则论理智慧失其作用,于是我们不能不问道于直觉。他并且把许多下等动物之本能之伟大为举例,来帮助他的直觉学说之成立;因为下等动物之本能,和人类的直觉,都是根据于生命之冲动,本来是同样的东西(参观联续和无限)。

注重这种方法的人,不但把它应用到本体上去,他们以为对于任何问题,都可以用这个方法去解决。试看朋加烈,自叙其伏详函数(Fuschian function)之发明。他起首研究这个问题,深思苦虑,经两星期之久而无结果。有一天晚上,他吃多了一点黑加非,睡不着觉,正当辗转反侧的时候,他觉得有许多观念在脑子里驰骋冲触,到了后来,有两个观念联合起来,成了一个系统。第二天清早起来,不过证明结果就完了。又过了若干时日,他跟随矿业学校的人出去旅行,把他所研究的东西都忘了。有一天,他出去游玩,一脚刚踏上车,一个新的理论——他所用以说明伏详函数的变换(transformation)和非欧几里得几何学的里边的变换,是相同的——骤然在脑子里发见出来,并且他觉得这个新理论,是一定靠得住的。以后有了闲暇,他果然证明了这个理论之真实。他叙述这两个以及其他的举例的意思,是要表明出来那一种骤然发见的光明,——直觉——可以解决问题,可以发明新理论。他以为凡是当我们尽心研究一件东西的时候,首先是意识的我(conscious ego)在那里用论理的方法进行,到了意识的我停止工作了,仍有一个非意识的我(non-conscious ego)在那里研究。研究得了结果,于是报告给意识的我,就是一个新解决,或新发明。这个非意识的我,用什么方法去考较,我们当然无从知道,因为“他”是无意识的。

这样底注重直觉,我恐怕未免太过了。我们研究问题,仍当注重论理的追索,把许多旧有的观念,互相攻击,互相分化,互相错综,互相联络,总有若干观念联合起来,成一个言之成理的理论。首先研究不得结果,以后骤然发见出来,自然也是间有的事情。然而这个骤然发见,仍是根据于当初的研究,并不是无因而至的,而且这样的发明,究竟真实不真实,仍须经过证明,其错误之可能,总比用论理方法直接所得的结果,还要大得多。

(2)哲学是研究知识的,科学是研究事实的

这一种主张,换而言之,就是哲学研究“知”,科学研究“所知”。所以有人说:哲学就是知识论。这是一个普遍的倾向,因为近代哲学家多半拿哲学解释为经验之分析,不像古代哲学家拿哲学解释为物之最后的性质之考订。这或者也是一种进步的倾向,因为本体是须由研究知识间接得来的。康德似乎已有这样的区别。康德的哲学,以纯粹理性之批评为中心,换言之,就是知识论。他所研究的问题,不是知识之如何发源,如何进化,乃是知识之如何可能,根据于何种条件。前项问题属于心理学,后项问题属于知识论。心理学为科学之一支,知识论即是哲学。心理学与知识论之区别,即是科学与哲学之区别。心理学研究各种精神的即心理的事实,——认识、概念之成立,印像之组合,及情绪之发生,欲望之发展等等,及管理这些事实之关系之定律。知识论研究在何种条件之下,知识方才可以成为知识。心理事实的研究,和生物学一样,须用历史的方法,即发生的方法(genetic method)。知识论里须用超越的方法(transcendental method)。所谓历史的方法,乃是比较各事实之发生的多数原因,而汇集于其同者,归之于一个定律之下。所谓超越的方法,乃是吾心之自然发见的动作。心理学中之材料,乃是个别的,起于后天的经验。知识论中之材料,乃是普通的,根于先天的固有。前项的真实,须诉之于经验之证明。后项的真实,无待于经验之证明;若亦诉之于经验之证明,往往发生冲突或虚伪(例如康德之反论,见联续与无限篇)。但是须认定经验之条件,即建设经验之范畴。此种认定或建设,乃是智慧之机能,俯拾即是,心所同有,永久存在,非由外铄。这样超越的方法,与经验无关,——其无关到什么田地呢?他竟直说:这样超越的自觉之中的观念,若移置于经验的自觉之中,或为明瞭,或为模糊,丝毫不成问题,甚至于或有或无,也丝毫都不成问题。但是我们必定先有此种潜隐的范畴,然后当遇着客观的事实之时,方可分别应付,而成各种辨别的判断。例如在分量的方面,我们先有了单一的范畴,我们才能判断一件东西为普遍的;我们原来有了众多的范畴,我们才能判断一件东西为个别的。在性质的方面,我们原来有了实在的范畴,我们方才能判断一件东西是有;我们原来有了虚无的范畴,我们方才能判断一件东西是无。

固然,本体及事实之研求,必有待于知识,犹之乎房屋之构造,必有待于工人。我们必先将“知”知道了,然后才可以审察“所知”之靠得住靠不住,故知识论必先于本体论。然而当我们用超越的方法研究“知”之时,我们已经承认了我们当“知”之时,甚至于当用超越方法本身之时,有一个自觉之存在。这个自觉之存在,也是一个“所知”,和其他科学的事实一般,仍然有客观的性质。所以我们无论如何超越,根本上仍然脱不了经验的势力。况且当研究知识之时,总要用一些由后天经验得来的观念。排斥实质于世界之理解部分之外,乃是人家讥诮洛克(Locke)的雋语。绝所知而言知,乃是不可能的事情。洛慈(Lotze)对于新康德派曾加一种批评,说:日日磨刀而不切东西,将成劳顿无聊的工作。这样看来,哲学的磨刀,固然是重要的,科学的切东西,也是很重要的,而且刀的本身,也是一件东西,即磨刀所用的石头,也还是一件东西,世上果有绝对超越的方法吗?

(3)哲学是研究形式的,科学是研究实质的

依这种主张,哲学就是论理学(或直称逻辑)。物之存在,本可以分析为两种东西:一是物质(matter),二是形式(form),或是说:一是原素(element),二是关系(relation)。形式或关系,必定依附物质或原素而表现,但是形式或关系之本身,另外是一个世界。它和客观的对象不同,因为它不能发生直接的感触(例如日是圆的,月是缺的);它和主观的情绪又不同,因为它不能随我为转移(例如我的喜怒,是我所自感,不是人所共感的)。它是客观的,但是不是实质的。凡是沾滞物质的,都是科学,例如植物学之研究花草,心理学之研究心理现象。凡是脱离物质的,就是哲学,例如数学中之二加二得四,不问还是二人加二人得四人,或者二马加二马得四马;论理学中之“若凡甲皆为乙,今有一物为甲,则此物亦为乙”。只问甲乙之关系如何,不问甲乙所代表的实物。数理哲学及概念论理学皆为哲学;因为数学只管数之较大较小或相等,不管所数的是什么东西;论理学只把思想当思想(即概念)来研究,不管所思想的是什么东西。这是概念论理学家(如汉密耳敦)及数理哲学家(如罗素)的意思。兹就罗素之立说言之。

哲学研究形式,科学研究实质。形式是普遍的,不随时间空间而不同,实质是个别的,其中总有一些性质,是随时间空间而变迁的。研究实质的方法,既以经验为本源,复以经验为归宿。凡管理实质界一切的定律,须先由经验归纳而成立;既成立了,此定律之真实不真实,仍须随时随地用新经验来证明。经验证明到什么地方,定律就真实到什么地方。若是有一天发见一种经验和原有的定律不符,则此定律即刻失其真实的地位。所以科学的定律,是可以新陈代谢的。至于研究形式的方法却不同,它完全凭藉理性。理性为吾人所固有,不像经验是由于感触得来的。形式的真实,是永久的,它要把过去未来都包在里边。因为我们只能经验过去,不能经验将来,所以我们不能凭藉经验来成立形式的真实。但是,理性是不受时间限制的,所以形式的真实,要凭藉理性而成立。经验不能证明它,也不能否证它。例如论理学中有一个命辞:“凡鱼皆能游水,今有鳝是鱼,故鳝亦能游水。”大家都认为是真实的。倘若拿一条鳝鱼试验起来,把它放在水里,竟直同石头一般,毫无游水的本能,在实质方面,这个命辞固然失了真实的价值,然而在形式方面,其真实仍然存在。因为,这个实质的命辞,可以简约而成一个形式的命辞:“凡属于某类(鱼)的东西,都具有某种性质(游水),如果有一件东西(鳝),是属于此类的,则这件东西也必定具有某种性质。”其中彼此关系,永远存在于天壤之间。至于某类是否都有某种性质——即凡鱼是否都能游水,今有一件东西是否属于此类,——即鳝是否是鱼,却要让给动物学家去考查,不关哲学家的事。

由此言之,研究科学须用经验,研究哲学须用理性。惟其要用经验,所以要在观察试验上做工夫。惟其要用理性,所以注重纯粹的推论。我们觉得各种形式的真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推之百世而无敝,然而又不能用“最能证明真实”的经验方法去证明它,所以我们不能不诉之于理性。依大家公认的常则说来,经验是后天的,理性是先天的。但是理性是否能脱离经验而独立,无从试验出来,故理性与生俱来之说,也不过是一种假定。詹姆司说:形式的知识,其本身亦是经验之一种。皮耳孙以为:我们有两个世界,一是感触的世界,二是概念的世界。感触世界里的东西,是个别的,概念世界里的东西,是普遍的。但是概念世界,是由于抽象的作用,建筑在感触世界的上面;那就是说:它没有单独存在之性质。例如我们必定先看见张、王、赵、李、个别的人,然后才有“人”之普遍的概念。人类抽象之本领,也是由于“利用经验”之本能发展而来。离感触而言概念,离物质而言形式,离经验而言理性,那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毕竟是立不住脚的。

(二)哲学与科学之范围相同而其方法不同

(1)哲学在前而科学在后

哲学与科学,都以全世界为领土。但是,我们对于世界各部分的知识,有充足的,有不充足的。我们研究一种东西,或为生物,或为矿物,或为社会,或为心理,先有哲学作急先锋,探险于未知之疆域,然后有科学一步一步底切实布置起来;就同欧洲列强攫取殖民地一般,其先有教士、商人或游历家向各处探险,探得之后,然后有军事家去征服,政治家去管理,实业家去发展财源,把它弄成一片可居的土地。所以哲学重在思辨,科学重在证实。因为对于一种新问题,我们所知道的张本过于薄弱,观察试验,都不易于举行,所以我们只能用比较自由的思辨。思辨所得的结果,当然不如观察试验所得的结果之准确,它带着可辩论的色彩。所以,在科学里边,有时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敌的理论,然而彼此交战,不要多少时候,胜负就决定了,胜负既经决定,于是只有一个理论遗存下来;在哲学里边,却常时有几种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理论,同时存在。有人竟以可辩论为哲学之特性。这是因为:在科学里边,我们可以用判决的试验(experimentum crucis)取其一而去其余,在哲学里边,常有不能应用判决试验的困难。又因为:在哲学探险时期,我们往往可以虚设一个假定的存体,去解释一个问题,到了科学证实时期,假定的存体,若非万不得已,决不容它存在。这个奥康刀(Occam's razor)之限制,乃是科学中之重要的精神。古列的科学原理里边,是如此立论的。他并且用一种比喻,说:哲学所思辨的,等于日蚀时之模糊的部分,科学所证实的,等于日蚀时之光明的部分,但是模糊的部分以后也要变成光明的。

从学术史上看来,有一些例子,和这种立论,可以互相印证。希腊的德谟克里脱(Democritus)和罗马的卢克里西(Lucrecius)在两千年前,已经想到物质由原子集合而成,各原子大小不同,形式不同,重量不同,原子相碰,则可互相冲动,原子的结合与冲动,完全由于物理的力量,并无神道力量夹杂于其间。他们的原子论,实在是哲学的思辨。一直到了十九世纪,达尔敦才从多数含炭气体之试验,证明原子之存在与其结合,于是规订原子论中之各种定律。物质一元之说,在希腊时代,也已经有人想到,不过他们有以为是原于水的,有以为是原于火的,有以为是原于空气(即风)的,有以为是原于土(即地)的。一百多年前,蒲劳司特(Proust)以为物质由于原质之积合,而各种原质皆由于轻之集合。这都是摸索窥探的思辨。一直到了近来三十年间,由放射化学及光学,方才证明各种原质,都是由于同一的基本物质——电子——集合而成,并且把这些电子之电学的性质,及管理电子行动的定律,都考订明白了。不过近代科学中所说的物质之一元为电子,古代哲学中所说的物质之一元为地水风火之一而已。然而各种论理中之要点,皆为物质一元,虽是隔了一两千年,其立论的纲要,仍然是一致的。

但是哲学之思辨,亦不可过于勇猛,以致与证实的科学,不相衔接。十字军中“童男女无罪必能克敌”之荒谬的见解,佛经中“三千世界”之想入非非的宇宙观,何曾不是思辨的结果?它可有哲学的价值呢?这是所谓纯粹的唯心的构造(mentalsynthesis)。唯心构造的危险,不但是科学哲学所不能容,也是寻常思想中所必须避免的。培根说:人类智慧之前进,不必加翅膀去鼓舞它,但是要坠一个铅铊去滞留它,就是因为要防杜思辨过甚之弊病啊。

(2)科学在前而哲学在后

它俩也是以全世界为领土,但是科学先从局部方面详细考察,把各局部研究所得的结果,聚在一处,于是哲学集其大成,组织一个系统起来,安置于一个普遍的原理之下。这似乎和普通论理学中所讲的归纳的方法,是一样的。然而这个哲学的组织,比普通归纳方法,更为深远一层,更为抽象一点。普通归纳,是从事实而构成定律;哲学组织,是从各科学中之原理、理论、定律、而构成更普遍的系统。例如从水至百度即沸腾,至零度即结冰,水银至三百六十度即沸腾,至零度下三十九度即结冰,炭养二气至零度下八十度即沸腾,至零度下二百余度即结冰几个例子,而构造成一个定律,说:凡物质皆可依温度之高低,而变迁其状态;这是普通的归纳。又如从化学中物质之化分化合,物理学中能力之互相变换,生物学中生物之历代分衍,地质学中球面之海陆递变数种理论,而组织成为“宇宙是进化的是变迁的”一个宇宙观;这是哲学的组织。由此言之,科学在前,故其方法重在分析,哲学在后,故其方法重在综合。分析不离个别的事实,其结果在于事实之描写,发见各种事实之性质及其彼此的关系。综合是到了普遍的原理,其结果在于全部之了解,及全部与局部之关系之了解。据此而言,全部不仅是各局部相加之共总,各局部之所得,加在一道,仍须经过抽引汇归的手续,然后能成一个系统;这才到了解之地步。分析得愈密,则其所得的结果,愈确切而精微。综合分子愈多,则其系统所包含的范围愈广;综合层次愈多,则其系统愈高远而难明。因此:所以有人把哲学叫做科学之科学(scientia scientiarum)。但是论理学也叫做科学之科学;这两个实在有不同的意义。论理学之所以叫做科学之科学,是因为各科学之建设,都必定要用论理的方法。哲学之所以叫做科学之科学,是因为哲学要用科学所得的材料,来构造它的系统。薄耳孙(Paulsen)的哲学引说,和唐姆孙(Thomson)的科学引说里所陈述的,大概也是如此的。

从学术史上看来,也有一些例子,和这种说法相符合。在试验的方面,有物理学证明了热光电磁之互变,有力学证明了潜能力与动能力之互变,又证明了热与动能力之相同,又证明了永行机器之不可能,然后才有热动学中之能力不灭,能力自不平渐趋于平两条普通的原理。有了这个原理,才有能力论中“能力主使一切”之观念。自生物学发明了“机关用之则发展,废之则退缩”种种事实,化石学中发明了许多古有今无的生物,及地质变迁与生物变迁之互相的关系,历史学中考订了一些民族兴衰隆替之理由,然后才有一个普遍的有科学意义的物竞天择之进化论。自化学证明了原子之存在,而“物质之成分是个别的,不是联续的”之说稳固了;自电学与放射化学发明了电子之存在与其行动,而“电为原子所组成”之说(言电之成分亦为个别的)方能成立;自光学研究出来光份之浪长为整数之函数,而量子论(言光亦为个别的非联续的)方能成立;有了这些局部的基础,我们方才有“一切物质能力皆非联续的”之普遍的理论。近代的多元哲学,以为宇宙为无数的多元组合而成,虽然在历史上还有其他的哲学根据,不是完全根据于这些物理化学的新发明,然而实在是因为有了这些新发明,然后敢于出而问世,毫无怯缩的态度了。

但是:哲学集其大成,固然有莫大的功劳,然而过于急速的综合,和过于冒险的思辨,有同样的危险。若是科学分析尚未底于完密之时,而哲学就遽然收拾起来,打一篇报捷的通电,其结果不免于自欺而欺人。达尔文做了十九年的观察试验,然后综合成为他的进化论。还有许多科学家做了一生的工作,仅仅把局部的事实描写下来,竟直未曾做过广大的综合。朋加烈说:古人综合,我们笑他以不同为同,我们综合,又安知后人不是同样底笑我们呢?人类本有好作综合的癖性,我们对于这一层,还应当有相当的防备啊。

(3)哲学是全部的,科学是局部的

哲学立原理以统事实科学就事实以求原理。所以哲学的方法,是先有一定的原理,而后即事实以印证之,如果事实有复杂或有不尽明了的性质,则仅仅选择与此原理相符合的事实来做辅助。科学是以事实为事实而研究的,决不穿凿事实于原理之下,亦不避免冲突的事实,而保持固有的原理。哲学中用作根据的原理,是从信仰武断、或直觉、或理性的方法规定下来的,既经规定之后,奉守之而不移。科学中除叙述事实之外,也有原理,但是科学中之原理,是根据于观察试验而得来的。若是后来观察试验的新事实,和固有的原理不符,科学很愿意修改,甚至于完全抛弃她的固有的原理。这就是所谓试验室里的态度。必有如此的态度,而后科学才能有切实的进步,才能有新异的发明。马赫(Mach)不甚满意于一班哲学家的态度,其对于科学与哲学之批评,大致是如此的;他并且具体底说明科学方法与哲学方法之不同。试为述之如下:

哲学家总要解决物之真相和我之真相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未曾解决,他总觉得跼蹐不安。他要引导科学家去显露这种不成问题的问题,而把其他问题——心物相交而发见于感触界的现象——付与实证科学家去研究。但是科学家所贡献的最近的结果,——不是与事实相离甚远的结果——又不足引起哲学家的注意。他们早已知道了,或者他们相信他们早已知道了宇宙之基础的原理。不特如此,他们还要用他们的原理,来批评科学所得的结果,甚至于修改科学所得的结果,以适应他们的需要;或者因为科学所得的结果,和他们的气味不相投,他们也可以抛弃之而丝毫无所顾惜。科学家的思想与工作,与以上所说的大不相同。他们不幸,没有一个不可动摇的原理作护身符,所以他们把他们的理论观念——纵然是有根据的——都当做临时的假定的东西,就是实验哲学里边所谓利于进行的工具。他们当工作之时固然有理想的目的,但是它的实现,是逼近的,是缓进的,往往留之将来,而不妄诩为已有;因为一个问题中各分子之关系常是复杂的,不是立刻可以一目了然的。所以:科学家永远有劳苦的工作而无止境。

这样的诋img70哲学,或者也不足以折服每个哲学家的心。笃信一个无可怀疑的原理,而使所有的事实迎刃而解,本是哲学家笛卡儿的态度。就是科学家达斐,遇着试验的结果与原理所预测者不同的时候,也是宁可怀疑试验之错误,而不怀疑原理之差谬。足见笃信原理,并不是要不得的劣根性;不过要看此原理之来历如何。如果它是经过严密的方法锻炼出来的,则我们对于它的态度,虽不至于效死弗去,然而也不能弃若弁髦。换言之,如果我们相信一种原理之笃实之程度,要和此原理准确之程度为正比例,也就庶几乎可以无大过矣。

(三)总论

从以上各种理论之中,我们看得出一些共同点。哲学是偏重理论的,科学是偏重事实的;哲学是偏重思想的,科学是偏重试验的;哲学家多用脑,科学家多用手。在崇尚哲学的人看起来,哲学精微科学浅陋,哲学扼要,科学逐末。在崇尚科学的人看起来,哲学渺茫,科学切实,哲学武断,科学谦虚。依历史沿革和近代趋势而言,哲学的历史甚长而进步甚缓,科学的历史甚短而进步甚速。因为哲学中的结论,没有切近的证明,所以易于发生辩论;科学中的结论,都是紧密 依据于观察试验的,所以其所得的领土,虽不是“子子孙孙永宝用”,然而却不是朝秦暮楚,旋得旋失的,而且近代哲学,都有科学化的性质。这不是因为科学势力大了,而使哲学屈伏于其下,是因为哲学在历史上所制造的虚浮无着的辩论,实在是太多了。拘迫过久,则思解放,紊乱过多,亦思秩序,于是我们渐渐觉得要多在耳闻目见的方面做工夫。假使现在有一个哲学家,因为他自己偶尔高兴,不管事实究竟如何,依随他自己的癖性建筑一个哲学系统起来,其立脚总是不稳固的。惟其因为立脚不能稳固,所以大家对于它也没有久远的信从,则此系统之摧毁,或者比此系统之建筑,还要容易。所以我们可以说:科学是要用科学的方法,哲学也要采取科学的方法,换言之,即具有科学的精神,方能成为哲学。二者之方法渐渐底要趋于一致了。

由此言之,哲学与科学之范围,既不能有此疆彼界的区分,而二者之方法,又渐趋于一致,则在宇宙方面凡哲学所应研究的,都可以付与科学去研究,在人生方面,凡哲学所应解决的,都可以付与科学去解决;那么,只要科学昌明,哲学将由衰弱而渐至于灭亡了。是又不然。“哲学为科学之科学”之一个命辞,实在包含着深切的意义。哲学固然不能脱离科学而另有独立的存在,但是哲学仍然有它的合法行使的职权。它的职权在什么地方呢?就是各种科学之和一。哲学之和一各种科学,与各种科学之和一其范围以内的真理(即各种科学中之假定理论定律等等)一般。各种科学之和一,可谓低级的和一,哲学的和一,可谓高级的和一。后者之自然性,及其合法与重要,与前者相同,不过提高一层罢了。如果没有这个高级的会同的和一,——如果各种科学,各自有其最后的目的,而又与其他科学无关——则各种低级的科学,竟直不能成立。若是有哲学来尽这个会同的职务,则各种科学本身之重要或附属之地位,及其间之秩序与谐和之关系,都可以有适宜的处置。此不为彼而牺牲,但是,惟其因为彼此有互相的关系,且为全体之一部,而反得其尊重的价值。

我们若能了解各种科学之性质,而使之分工合作,则彼此皆得不少的互助。有一些问题,不是一种科学所能解决得了的。笛卡儿因为了解代数与几何之性质,而以代数的分析,去研究曲线之性质,于是创设解析几何,为科学开辟一个新途径。放射化学方面镭之研究和电学方面X光线之研究,共同创立物质之电子论。代数与几何是如此,物理与化学是如此,进而至于理化与博物也是如此,再进而至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也是如此。各科专门研究,只能增富各科的知识至一定的程度,若想再行前进,须有较宽大的眼光——即是照注其他专门科学的眼光——为之引导,方可底于成功。

而且:我们的胸襟是天然狭隘的,我们应当防备而更正,不应当固定而增浓。文学家看见商人,鄙视之为市井之狙侩,而商人又以为文学家是住在寒冷不适用的月宫之中,可笑亦复可怜。科学中分界太严,和宗教中分界太严,同为人类之不幸。我们研究一种专门学术,只知道此种学术里边之曲折深邃的处所,我都探寻得无微不至了,而对于宇宙人生的大体却以为毫无价值,而漠不关心,一旦使之应付此种学术以外的问题,往往流于乖僻背谬而不自知。我们尊崇我们自己所专一学术,而看不起其他学术,和一个人专门寻找人家的短处,同为道德的错误。在行为方面,我们固然不能实践所有的善,但是我们应该爱慕所有的善;在知识的方面,我们固然不能得着所有的真实,我们也应该培养对于所有的真实之爱慕。这一种培养的责任,就是哲学——科学之科学——所应该担负起来的。

总之,科学致力于事实之分析,哲学致力于原理之综合。只要我们以科学为基础,而综合又不陷入于急遽的弊途,则哲学不会成为幻想的构造。同时,有哲学以总集科学之大成,则科学不至于破碎支离而无所归宿。那么:哲学与科学既可以得着一与多的谐和而各种科学又可以得着彼与此的谐和那就是分工合作的好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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