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技术认识论的核心范畴:知识和知识体系
知识(knowledge)是人类认识的成果和结晶,属于的人认识范畴。技术与科学都是知识。技术知识(technological knowledge)是技术认识论的核心范畴。但在历史上,与把科学看作知识的观念相比,将技术视作知识的观念似乎要迟得多。
1.作为知识的技术
早在古希腊,人们就认为科学是一种知识。在希腊文中,本无“科学”这个词,但有“知识”一词“ε 'πιστη'μη”,后来,“ε 'πιστη'μη”即获得科学的含义。在拉丁文中,“科学”一词写作“scientia”或“scire”,就其最广泛的意义来说,即是学问或知识的意思。英文“science”、德文“wissenschaft”、法文“scientia”等皆由此衍生转换而来。虽然那时尚未形成独立的自然科学,但认为科学是一种知识的观点,在一些古籍文献中明显可见。柏拉图曾说:人们常常根据习惯把科学称为知识,实际上应当给它另外取个名字。他主张改成“理智”(45)。实际上,他的“理智”与“知识”并没有多大区别。亚里士多德在论及科学知识的性质时说,这是一种“获得关于可以论证的事物的知识”(46)。
也许,由于长期以来被了解为人工制品的制造和使用的技术基本上是科学知识的应用,因此技术与知识的关系远不如科学与知识的关系那么直接。当知识与技术相联系时,它们往往只是一种新情景中所使用的科学知识。实际上,正是这一情况致使许多人把技术看作应用科学,并没有认真地把技术看作是知识。正如德国哲学家K·科恩瓦克斯所指出的:“一些人说,技术,因为它是应用科学,是某种退化了的自然科学,是一种低层次的知识而已(大概许多自然科学家是这样想的)。”(47)
直到18世纪,才有越来越多的思想家把技术看成是知识。1772年,英国经济学家E·O·贝克曼最早将技术定义为“指导物质生产过程的科学或工艺知识”,这种知识“清楚明白地解释了全部操作及其原因和结果”(48)。
1977年,M·邦格在《技术的丰富哲理》一书中,认为技术是“按照某种有价值的实践目的用来控制、改造和创造自然的与社会的事物和过程,并受科学方法制约的知识总和”(49)。值得注意的是,1978年C·米切姆在《技术的类型》一文中提出作为知识的技术(技能、规则和理论)的同时,还提出了作为对象的技术(装置、工具和机器)、作为过程的技术(发明、设计、制造和使用),作为意志的技术(意志、动机、需要和意向)(50)。技术史家E·莱顿在《作为知识的技术》一文中明确指出,“技术知识是关于如何做或制造东西的知识”,强调技术的认识论基础,将技术变迁的本质看作是知识变迁,他还说明了技术和工程并非科学的衍生物,而是与其有互动关系的自主的知识领域;恰恰是知识,而非人工制品,才是技术的根本(51)。1978年R·E·麦吉恩在“什么是技术”一文中进一步指出:“技术立足于利用和创造知识体系,这种知识体系之部分可以被合理地称为技术知识。技术中的知识既不能完全地还原为非智力的技艺技巧,也不能还原为独立发展的科学知识。技术知识由三部分构成:第一,关于如何通过制造和利用某些物质产品或改变某些物质客体而去做某些事情的知识;第二,关于在技术活动中资源,特别是物质和能量的知识;第三,关于实现行动之期望结果的方法的知识。”(52)1998年德国哲学家K·科恩瓦克斯在《技术的形式理论》一文中提出:“除了我们的社会的组织化的知识之外,有关怎样应用现存事物,怎样生产有用的事物,以及为了得到我们所需的功能,为了具有用于不同目的的工具,怎样设计人工制品的知识,也都是我们所要体验和收集的。我们称这些知识为技术知识。”(53)
2.技术知识的默会性
根据英国哲学家M·波兰尼的默会理论,“人的知识分为两类。通常被说成知识的东西,像用书面语言、图表或数学公式来表达的东西,只是一种知识,而非系统阐述的知识,例如我们对正在做的某事所具有的知识,是另一种形式的知识。如果称第一种为言传知识(explicit knowledge),则第二种为默会知识(tacit knowledge)”(54)。前者也称为明言知识(articulate knowledge),后者也称为难言知识或非明言知识(inarticulate knowledge)。在这里,M·波兰尼给出了默会知识的基本内涵。“默会”(tacit),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思。M·波兰尼的默会知识指的是那种不可能用我们的语言系统明确表达出来的知识。它只能借助于一种身体力行的参与来获得。技术知识就是属于这样一种亲身参与获得的知识。
通常,人们以为M·波兰尼率先提出了技术知识的难言性。其实,早在公元前4世纪,我国的庄子就已揭示了各路匠人的技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征。庖丁之“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庄子·养生主》)痀偻之“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唯蜩翼之知。吾不反不侧,不以万物易蜩之翼。”(《庄子·达生》)梓庆之“无公朝,其巧专而外滑消。”(《庄子·达生》)而这些技术之魂又是难以诉诸文字的,庄子于是在轮扁斫(zhuó)轮的寓言中提出意会之知高于言传之知的论断。他写道:轮扁“斫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庄子·天道》)就是说,轮扁(制造车轮的人,名扁)斫轮孔,孔大则辐易滑脱,孔小则辐不得入。不大不小,得心应手,口里说不出来,有奥妙的技术存在其间。
技术史家E·福格森在技术的认知维度上强调和科学比较,提出技术是一种高度依赖视觉的活动,技术知识即使能被表达,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以视觉形式而非以口述或数学形式进行表达的(55)。M·波兰尼重新塑造了“技能”的概念,此处的“技能”绝非机器的运转,甚至也非人自身所做的类机械化操作和工艺复制,而是人类的主动活动,体现着人类的认知能力。在M·波兰尼看来,识知暗含着技能的基础,他确信人的能力可以超越完备的公理规则范围而进行判断。但是这种技能和专业能力的论述并不能把这种能力表达完全,“甚至在现代工业中,难以描述的知识仍然是技术的一个重要部分”(56)。
在M·波兰尼看来,明言知识属于描述性的(描述事物是什么)和规范性的(规范应如何达到欲想的目标)正规知识,可以在个体间以一种系统的方法加以传达;难言知识则是未加编码或难以编码、高度个人化的程度性知识(knowing how)。它依赖于个体的体验、直觉和洞察力,深深植根于行为本身,植根于个体受到的环境约束,难以规范和学习。难言知识的最终获得,只能依靠个人实践,其间包含着艰难的试错学习。
技术知识的这种难言性使得技术空间转移十分困难。M·波兰尼曾对匈牙利的一台全新的进口灯泡吹制机作过考察,发现同一台机器在德国运转良好,而在匈牙利整整一年都没有生产出一个合格的灯泡来。这种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技术知识很难明确表达和掌握。技术转移最快捷的方式是由业已熟悉这项技术的工作人员亲自把它带到新环境中,手把手地教会新手。单纯交付机器和工作手册而不同时伴以人员交流的技术转移,几乎总是面临着失败。技术含量高的专利很难在短期内被模仿。M·波兰尼认为,虽然技术的规则无法精确表述,但是它能通过教授体现这些原则的实践能够传承下去。技能的传播只能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发生,就像师傅教徒弟这样的方式流传开来。M·波兰尼指出,对技能的分析同样适用于行家绝技。比如医生的技能既是动手的本领,也是识知的艺术。徒弟遵照师傅的样子做就是信任师傅的办事方式。实际技能与实际经验的内涵远比掌握某一专项知识的行家们所能言说出来的相关信息丰富得多。在应用技能与实施行家绝技的时候,识知的艺术被视为包含着存在的有意向的变化。
3.技术知识:不同于科学知识的知识形式
以上,我们阐明了技术知识区别于科学知识的一个重要特征,即技术知识的默会性。此外,根据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W·G·文森蒂、弗吉尼亚理工学院教授J·C·皮特等人的富有启发性的研究,技术知识还有下述三个重要特征。
(1)科学知识的目的在于解释,技术知识的目的是生产人工制品
“科学的目的应该是帮助我们去理解世界呈现给我们的方式,并且它通过求助于并不是直接显而易见的世界的面貌特征来构建和检验理论去实现这一目的。”(57)而“技术/工程的目的是创造人工制品”(58)。“工程活动的知识形态被作为实用目的的手段,而在科学中,知识是取得更多知识的手段,因而看来它自身就是目的。”(59)在科学中,知识是用以产生更多的知识,而在技术中,知识是用以设计和制造人工事物,次要地产生更多的知识;“技术知识是关于怎样做才能达到目的的知识,它是一个有效用、无效用的问题,只有有效值而无真假值”(60)。有用性(usefulness)和有效性(validity)是其检验的标准。
(2)技术知识比科学知识具有更大的可靠性
按传统的观点,科学知识被描写为“普遍的”、“真实的”和“确定性的”。可是,由于不同的科学有不同的特征,由于科学知识受理论制约的性质以及科学领域的延伸(特别是延伸到社会科学),科学知识的普遍性、真实性、确定性、可靠性的程度被极大地削弱了,它不过是一种成功的解释世界的方式而已。由于技术是讲究实用的知识,是设计、制造、运转人工客体的知识,能够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在这种意义上,“与那种建立在真实基础之上被断定为是我们的最好的知识形式的科学知识相比较而言,技术知识是一种更加可靠的知识形式”(61)。
(3)技术知识能够跨越各个领域使用,不具有科学知识在不同领域的不可通约性
对于技术知识,“(a)这样的知识能够跨越各个领域传播;(b)它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够使用”。与此相反,“科学知识明显地不像技术知识那样以同样方式跨越领域‘传播’。一个关键的障碍是它自己提出来的:不可通约性问题(the problem of incommensurability)”(62)。
技术知识即是实现技术目的、变革自然的规则、工艺、方法、操作规程以及工程的技术理论。它作为技术的系统化、理论化形态,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因此属于被波普尔称作“世界3”(即精神产物的世界)的客观知识。技术作为一种知识形态,来源于经验又区别于经验知识,技术具有经验的性质,但经验知识不是技术;技术知识属于科学的范畴,但技术知识又主要不是关于认识自然的知识,而是关于改造自然的知识,这就使其与科学知识区别开来。
技术作为一种知识体系,指的是设计、制造、调整、运作和监控各种人工事物与人工过程的知识、方法与技能的体系。人们往往将各种人工的制品也列入技术的范畴,那是因为,这种人工制品例如生产的设备和科学的仪器被看作是物化了的知识或知识的(非语言的)物质的表达。而技术这种活动指的是技术共同体的人们进行的设计、计划、试制、检验和监测各种人工系统的活动。技术知识是关于人类改造、变革自然物质客体使之成为满足人类需要的物质形式的知识,也就是关于怎样做的知识体系。把技术看作一种知识与知识体系是对技术本质认识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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