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质灾害影响评估业务体系
地质灾害同其他自然灾害一样,除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外,还会破坏经济和社会环境,从而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
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自然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于原有地貌景观、植被遭破坏,加速了水土流失,诱发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等。此外还有岩土体结构变得松散,地下水发生变迁,居民的居住环境变差,生活质量下降。
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有:
1.人心不稳。由于灾害及隐患的存在,每当雨季,人们常常会提心吊胆、惶恐不安,造成人心不稳,无心搞村寨或居民点规划建设,生产、生活缺乏安全保障,还会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使当地居民的素质降低,从而阻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2.长期以来,因乱砍滥伐,毁林开荒、不合理的耕种放牧以及乱挖乱采等人为活动,造成了南部山区许多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面对现状,一些居民们不知所措,对改变环境丧失信心和决心,由此形成了破坏—贫困—破坏的恶性循环,致使部分村民因此致贫或返贫。
地质灾害损失对有形资产的破坏显而易见,其资产损失评估较为成熟,而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这类无形资产评估则刚刚起步。尽管地质灾害对无形资产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也能真切感受到,但目前对它的评估仅停留在定性评价上,一般只做文字描述,不考虑参加经济评价。就全国而言,在地质灾害后效评估中对无形资产的损失进行实质性评估,条件尚不成熟,至今还没有这方面的广泛认可的量化指标,所以,宁夏要进行这方面的评估,条件尚不具备。尽管如此,及时提出来研究仍很有必要。在宁夏建立地质灾害影响评估业务体系的工作中,将有待于以后继续这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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