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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救援工作的责任

时间:2023-02-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灾后救援是一项半军事化的紧急行动,要突出一个“快”字。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程序是:民政部门尽快制订出灾民倒房恢复重建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财政部门负责筹集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恢复重建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恢复重建设计;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灾民建房。
灾区救援_宁夏自然灾害防灾

二、灾区救援、灾民安置和恢复重建

水旱灾害救援是在灾害已经发生时采取的尽可能减轻灾区损失的措施,用最小的投入和最小的伤亡,取得最大的效果。它涉及多学科问题、组织问题、技术装备问题、救灾队伍问题、指挥运筹问题,因此是一个系统科学问题。灾后救援是一项半军事化的紧急行动,要突出一个“快”字。一个地区可以根据本区灾害的类型,在单项救灾设计的基础上,制定综合的救灾预案,以达到少投入、一备多用。灾民安置是民政部门的职责,一般情况下,灾害发生的临时住所采用救灾帐篷,灾民吃饭、学生上学等一系列问题都采取紧急状况临时措施。解决灾区恢复重建,包括生产和社会生活的恢复,是一项具有很大减灾实效的措施。尽可能缩短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时间。利用政府救灾基金和行业救灾基金进行救助和援助。灾害恢复重建体系,一是要落实施工队伍,一定要在具备恢复重建工程相应资质,严禁无资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二是要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利用政府救灾基金或行业救灾基金落实是恢复重建的关键。

灾区救援、灾民安置和恢复重建在各级政府的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委员会和救灾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1.灾区救援

灾区的紧急救援工作由各级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专业救灾应急队伍、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单位救灾应急队伍具体承担。当重大灾害发生时,灾区各级政府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预案规定职责,紧急投入救援。

1.灾民安置

根据县级及县级以上救灾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灾害发生地的抢险救灾队伍紧急行动,将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或已经遭受洪涝灾害的灾民紧急转移,并安置在灾前规划建设好的或临时紧急搭建的灾民避难场所内。各部门按照救灾应急预案的分工,紧急履行抗灾救灾工作职能。民政部门为灾民紧急提供基本生活必需的饮水、方便食品、衣被、简易床铺;卫生部门为灾民防病治病、开展消毒和防疫工作;公安部门做好避难场所和灾民群众的安全保卫工作;电力部门提供照明;水务部门提供饮水;电信部门提供通讯服务等。

3.恢复重建

灾情稳定后,灾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灾情调查和评估。灾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水毁工程和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电力部门负责电力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交通部门负责水毁道路的恢复重建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水毁农田的恢复重建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恢复重建项目的规划工作;建设部门负责恢复重建项目的设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和下拨恢复重建项目补助资金工作。

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程序是:民政部门尽快制订出灾民倒房恢复重建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财政部门负责筹集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恢复重建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恢复重建设计;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灾民建房。灾民倒房恢复重建任务完成后,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市级和自治区民政部门负责抽查,并对防御措施效果及时反馈和跟踪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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