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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策体系

时间:2023-02-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各县区应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和工业园区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此外,还制定优惠措施,从资金、技术、人才、用地、财税等方面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予以支持。平台建设中由省科技厅组织有关部门和科技、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平台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保证平台健康良性运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可对平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定
完善政策体系_科技创新平台

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离不开政府的导向和一定的政策扶持。加速发展湖北省科研创新平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府推动必须着眼于市场需求,注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发展与规范相结合,要把规范化运行作为促进湖北省科研创新平台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大力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规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通过对不同类型的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实行与其规律和特点相适应的政策和措施,实现科研创新平台的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方能逐步建立起符合湖北实情的科研创新平台。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平台建设工作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组建“平台建设发展委员会”,共同协调管理,并充分发挥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中介机构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共同推进平台建设。由平台建设委员会统筹协调解决平台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平台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方案提供建议或论证。同时,通过各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本行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1]

二、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供优惠政策

1.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多渠道的投入体系。市财政设立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基金,每年政府投资支持科研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推广和发明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在国内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各县区应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和工业园区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社会资本投资中小微企业项目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服务,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科技创新领域,逐步建立。政府政策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金融借贷为支撑、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投入体系。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省级以上鉴定(审定)取得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种,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建设经费。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建设经费;对当年国家正式受理,并未发生无费视撤现象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1200元和1000元的补助。

2.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

培养和引进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带动形成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引导高层次人才向科技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相结合的经济实体流动。结合全市劳动力人才培训、企业高级人才培训等现有培训体系,强化科技人才培训,加大对工程实用人才、紧缺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每年遴选100~150名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研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研修或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开阔眼界,增强创新能力。大力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参加专题培训、学术交流、科研攻关和科技合作等活动。积极鼓励科技人员实行“双向兼职”,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重奖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对本地区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人才。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市内有效的职称评聘办法,将科技示范推广成效纳入评价业绩,突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业绩评价权重,鼓励和支持市县区科研单位、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开展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

3.增加税收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省上支持科技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营业税、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民营科技企业优惠政策,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当年的科研发展费用,如超过过去3年平均数的25%,可在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凡购买新的资本设备,若法定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者,其购入价格的10%,可直接抵扣当年的应付税款;若法定使用年限为3年者,抵免额为购入价格的6%。如果公司、企业委托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某些基础研究,根据合同所支付的研究费用的65%,可直接从公司、企业所得税中抵免。[2]

三、培育科技人才

科技人才是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核心,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地方政府作为科技人才的培育者,主要包括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两部分工作。人才引进是以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为依据,从其它地区引入科技人才,增加地区科技人才的数量。省政府可以根据人才的等级每个月提供3000~10000元不等的薪金补贴,并提供配套公寓,解决人才后顾之忧。人才培训是针对各类人才的特点,运用不同的培训方式,通过培训更新人才的知识、提升人才的研发能力,培训还具有激励作用,可以激发人才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工作效率。我省政府可以通过人才培育的方式使我省人才在数量上、质量上不断提高,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开展。

四、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平台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鼓励自主创新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文件精神,完善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与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贸易政策、税收政策等有效衔接,尽快在科技投入、风险投资、科技成果所有权确认、技术分红、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形成较为完整配套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此外,还制定优惠措施,从资金、技术、人才、用地、财税等方面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予以支持。

五、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监督管理是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工作的根本保证。平台建设中由省科技厅组织有关部门和科技、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平台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保证平台健康良性运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可对平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建立奖优罚劣的动态管理机制。平台项目实施中实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每年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监督委员会可对运行管理良好、验收结果为优秀、具有发展前景和已经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平台,政府可给予表彰奖励,并给予滚动经费支持;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提出警告并要求整改,同时通过科技网站向社会公示;对于验收不能通过的项目,不按合同执行或无故中止合同,以及不按计划使用或挪用建设经费的承担单位,应立即中止合同并摘牌,追回经费和已购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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