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年的试点探索中,浦东“镇管社区”治理结构模式在发展中形成了一些重要特色,其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体制上从最初强调镇领导层的设置到更注重社区实体化运作。在镇与社区关系上,浦东新区“镇管社区”逐步从过去注重镇对社区的领导、管理逐步到社区层面管理机构的完善设置,形成镇政府层面、社区内企业、社会组织之间共同协商管理模式。从纵向体制逐步向平行体制过渡,即在镇与社区关系中,从过去强调镇对社区的领导和管理的行政上下级关系,发展到更加注重平等伙伴协作合作关系。当然,这也同社区定位在不同层面和社区管理理念有关系。过去,将社区定位在居委会层面,强调对社区的行政管理,因此镇层面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及社区管理的行政功能自然就强。但在2000年后,社区逐步定位在街道层面,镇内的社区不断增大,大型社区数量也不断增多,而社会治理理论的引入和社会管理中协商共治理念的逐步增强,使社区实体运作及加强成为必然要求。
二是治理主体从过去强调政府单一行政管理到更注重社区治理的多元参与。镇作为社区管理的主体从过去强调以政府管理为主导的行政管理逐步过渡到社区治理模式,政府、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共同完成各自职责和任务,对于社区中的问题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管理主体多元化,使政府职能转变有了更多基础,社区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的方向发展。这实际体现了“镇管社区”的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时代主题紧密相结合。“镇管社区”三个阶段与时代主题相一致,实际上也反映了我国社会管理从行政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因而“镇管社区”从单一强调政府的社会管理到转变政府职能向社会治理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了有效的社会治理方式。
三是社区治理方式强调用城市文明社区治理方式对镇域内社区提供精细化的服务。镇域内的城市化地区的社会管理方式与城市街道对居委会实施的治理方式一致。当然各镇的具体管理方式又有所不同,如川沙新镇不仅对城市化社区也对农村社区实施全方位的“镇管社区”全覆盖;三林镇根据镇域内城市化社区发展成熟情况,逐步分批推进,但农村社区没有被囊括在内,属于局部覆盖;航头镇“镇管社区”仅仅在大型居住社区实施,镇域内各类不同社区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但总的来看,这些镇的社区管理在坚持发展经济职能的同时,也强化了城市街道社区管理方面的功能。
四是强调不增设中间行政层级,实行协商共治的民主运行机制。社区“两委一中心”中的社区管理中心实施,社区党委(总支)和社区委员会设置遵循非行政化,按照“编制在上,人员在下”的方式配备的社区管理人员不增设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但根据社区大小相应增派行政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加强条线力量。其他工作人员大部分采取聘用的方式。社区管理运行机制设自治与共治协同机制,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与现代社区治理方式和途径一致。在社区层面的运行机制主要是“共商、共决、共治”的民主协商,社区事务需要人人参与,需要政府、社区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共同的协商和提供资源来服务、管理好社区。
五是基层先试点后总结经验,不强调固定模式,注重优势特色的多样性实践模式。浦东探索“镇管社区”没有强调固定模式,而是各镇根据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文化历史传统选择合适的体制机制,但是整体上契合时代发展主题,因而在具体的试点探索过程中形成了具有特色的以行政管理为主导的花木模式、以协商共治为主要特征的川沙新镇模式和以“党建引领”为主要特征的三林镇模式等具体的实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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