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章的分析中曾经提及到平行原则的审美功能是具有普遍性的,然而这个命题是否能够在现实中得以证实,关乎是否以平行原则为标准来指导和评判唐诗翻译的可行性。在王宝童(2002)的文章中他描述了自己曾经做过的一个调查。这个调查主要是针对诗歌中的“韵”在英语诗歌中的地位以及今后可能的发展趋势。而他的调查结论或许能够有利于本文所论证的以平行结构来指导唐诗翻译的可行性。同时,他的论证还会证明保持唐诗中的语言形式特色不会将唐诗的英译本排斥在英语文学圈外,因为具有平行特色的诗歌既保留了唐诗的特色,也不脱离主流诗歌的诗学形式要求。
王宝童的调查资料来自于1995年,英国广播公司的“书迷” (The Bookworm)栏目组织的一个全国性的民意调查。此次调查由民众投票选出最喜爱的英文诗歌。由于发起调查的组织结构是由文学作品的众群体所构成的,因此更有说服力,更能说明在文学作品读者对诗歌中“韵”这一因素是持有何种态度的。“韵”并非如诸多译者所认为的那样,在英语诗歌读者感受中并不重要。从调查中可以发现,至少多数读者对于韵并非没有感受,甚至可以说韵是读者对于诗歌质量的一个重要评判标准。读者并非是学术研究人员,但是他们却是诗歌真正广大的受众群体。因此我们需要跳出学术研究的圈圈框框,放眼于真正的读者,来让他们接受唐诗,发现和了解唐诗,因为毕竟学术是一个有限的圈子,而让唐诗走入英语文化圈,需要读者的欣赏。
调查中最终获胜者是路的亚的·基普林(Rudyard Kipling)的《如果》 (If)。《如果》这首诗是韵诗,诗歌押韵形式为ababcdcd,全诗由4 个8 行诗节组成。此外,按照得票多少排列出99首最受喜爱的诗歌,出版成《全国诗歌优选》 (The Nation’s Favourite Poems)。在口味各异,欣赏水平不同的各类人群的选择下,这99首诗歌应该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英诗佳作了。而根据王宝童的考察,这99首诗歌中有韵诗81首,这高达80%以上的比例应该说明一些问题。雷纳德(John Lennard),在《诗歌手册》 (The Poetry Handbook:A Guide to Reading Poetry for Pleasure and Practical Criticism)中就说:现代虽有自由诗,但是诗韵从未失去人们的喜爱;人们可以不用完全韵,但是不会完全不用韵(Lennard,1996:90)。美国学者伊利莎白·德鲁(Elizabeth Drew)认为现在韵又回归时尚,而且由于口语节奏入诗,韵变得更鲜活,又由于加进不完全韵、行内韵、轻声韵等韵种,经过诗人匠心独运,韵也更趋精妙了。(王宝童:2002:64)
并且语言的发展也更加允许英语出现多种押韵形式。人们更加实用简短便利的单音节词汇;词性也更加灵活,有的词语不但可以做动词、名词还可以客串形容词。从声韵角度看,这两种变化拓宽了用韵范围,增加了押完全韵的可能。换句话说,英语的发展趋势正在越来越有利于用韵。上述情况必然影响到时尚,因而许多人偏爱韵诗,就不足为怪了。(王宝童:2002:65)
而在英美音乐领域内,有一种曲风,即饶舌歌引领了流行趋势。饶舌歌主要依托歌词,歌曲的旋律反而居次位。饶舌歌中的词汇大多是人为截断的单音节词汇,重视押韵,且有丰富的韵律感。这种曲风的出现与以往依靠旋律为主的歌曲立刻形成了鲜明对比,但是这种曲风因为它活泼的律动很快赢得了人们的喜欢。而饶舌歌如果除去它简单的旋律之外,它的语言形式充满了平行结构。这也侧面证明,人们对于平行所构成的艺术形式的欣赏是从未消失的。
一直以来诸多译者都在争辩声音上的平行特征是诗歌翻译中可有可无的因素,而实际上这一因素从来都不是可有可无的。如同王宝童的研究所揭示,韵律只是应用的程度问题,但它从未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由于汉语和英语的语言体系区别,唐诗英译中会遇到种种困难。但是作为译者应该忠实于原文本的形式和内容特征。并且,如果努力在英译本中体现唐诗的声音结构特征,不但不会被排斥,而且可以通过唐诗中的声韵特点,以平行结构的普遍性作为桥梁,让英诗的韵律体制接纳唐诗所带来的不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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