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至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有学者把疼痛看成是一种感觉;有人认为疼痛是与感觉刺激相关联的一种情绪。
疼痛对于机体来说,其意义在于平时不被注意或不受注意的组织器官受到伤害或发生器质性病变时,向机体的意识系统发出的报警信号,告之病变部位以引起注意并寻求医治。在许多情况下,疼痛虽然仅是某种器质性疾病的伴随症状,并不像疾病本身那样直接妨碍躯体功能,但是疼痛也能影响人的情绪使人丧失正常的工作能力。在临床上可以看到一些疾病的疼痛,如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等神经性疼痛,病人常常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痛苦不堪。
以前人们将疼痛认为是身体受到损伤或受到特殊强烈的刺激引起的。如果这样认识疼痛,那么疼痛的程度应该和受损伤的程度及刺激的强度呈正比关系。但是生活中有这样的事实证明,人在完全清醒有意识的状态下,损伤本身和感到疼痛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直接关系。有些人身体并没有受到有害刺激但却疼痛难忍(如心因性疼痛,幻肢痛);而有些人即使组织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却没有强烈疼痛感(如负伤的士兵)。所以,一些研究者认为疼痛是伤害性刺激引起的生理、心理反应的结合,是一种主观体验。这一定义强调人的疼痛是感觉因素、动机、情绪及认知评价因素的结合。一个人对疼痛的感受性和耐受性除了和损伤程度、生理状态有关外,还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密切关系。
处理疼痛是社区医生日常工作的一项内容。但对习惯于生物医学模式来看待疼痛的医生来说,常常只是重视药物的作用,而忽视病人的心理因素的调节。事实上,不论是病人还是医生的心理变化,都可以影响药物的镇痛效果,这已是医疗中常见的事实了。社区全科医生需要十分重视对疼痛的处理,因为它关系着病人痛苦能否真正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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