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指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器官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局部丧失以正常方式或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包括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及多种残疾的人。
(一)残疾人的心理特点
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除具有一般人的心理特点外,还有着其独特的心理表现。而且由于残疾类别的不同,残疾程度不同,残疾时间(先天或后天)不同,其心理特点有许多差异。
1.残疾人的认知特点 不同的残疾缺陷,会影响残疾人的认知能力和认知方式。如视觉器官功能丧失,尤其是先天性视力残疾或幼年视力致残的人,就缺乏甚至没有空间概念,没有视觉形象,没有周围事物的完整图像。但由于盲人没有视觉住处的干扰,形成了爱思维、善思考的习惯,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发达,语言及听觉能力较发达,记忆力也好,能记住丰富的词汇,语言能力较强。所以许多盲人大多给人语言生动、说理充分的印象。
一些残疾人由于行为或人格偏离,情绪不稳,加上认知方式和能力的影响,自我调节和控制能力较差等因素,容易造成思维脱离实际,出现片面性或偏执思维,甚至产生一些幻想。严重者可能出现思维的偏执狂。
2.残疾人的情感特点 残疾人的情感特点表现是多方面的。有孤独感、自卑感,也有的残疾人对外界事物特别过敏,自尊心强,容易造成情绪反映强烈,而且表现不稳定。残疾人在情绪方面,对自己同样的残疾人,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同情,交流起来也是十分融洽。
3.残疾人的性格特点 由于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生活环境和交往与正常相比简单得多,因此形成某些特殊的性格。如孤僻和自卑就是许多残疾人共同的性格特征。盲人一般性格多内向,表现温文尔雅,情感体验十分丰富,喜欢思考探索,情感很少外露。而聋哑人则性格外向,情感反应强烈,性格豪爽、耿直,好就是好,很少拐弯抹角。肢体残疾者的性格特点是倔犟和自我克制,在内心中可以把一切怨恨忍受下来,只有在难于忍受时才会脾气暴发。而智残者由于整个人智能力低下,不能形成完整人格,只是由生物本能支配生活而已。
(二)残疾人的心理卫生干预
克服残疾人的自卑感是心理卫生干预的重要环节,同时进行残疾功能的康复训练,保护补偿器官组织功能是十分重要的工作。通过社区康复训练,鼓励残疾人回归社会。引导残疾人接受现实,鼓励自尊、树立自信心,增强自立、自强意识,积极投入社会生活等,有助于残疾人良好心态的发展,促进健康融入社会。
1.克服自卑感 由于残疾人生活、学习、工作上的巨大障碍,会造成巨大的痛苦,使残疾人推动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能力降低,同时,由于在功能上又不如正常人,做事困难,经常受挫折,加上少数人的嘲笑和不适当的同情、怜悯,往往会产生自卑。
要克服自卑,就要从家庭和社会做起,家长及家人对残疾人的评价,常常是产生自卑的重要根源,教师及社会的帮助和正确评价,都会对残疾人产生影响。残疾人自己要避免不正确的比较,通过固有功能的补偿,努力成才,才能克服自卑,超越自己。
社区卫生工作者要认识补偿的意义,心理补偿比行为补偿更重要得多。在补偿心理驱使下,残疾人力求克服自身低能,努力就会得到良好的发展,可以形成“过度代偿”,使尚保留完好的肢体器官功能得到超水平的发展,甚至转化成高超的技艺,这种事例是屡见不鲜的。
2.开展社区教育训练 家庭和社会要积极为残疾人创造更多的训练、康复条件和机会。社区医务人员要加强科学指导和帮助。重视对补偿器官的保护,及时防治补偿器官的过度疲劳。
要在社区提倡“回归主流”“回归社会”的教育训练工作,把残疾人放在正常条件下接受教育,使其更容易融入社会生活,减少心理创伤。
3.引导残疾人接受现实,鼓励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家长和社区卫生工作者要逐步引导残疾人正确认识自己,正确面对自己,要使残疾人认识到缺陷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补偿的,通过教育和训练,残疾人可以向正常人方向发展。要积极肯定残疾人的进步,强化其自尊和自爱,预防心理自卑感的产生。要充分鼓励残疾人积极从事力所能及的活动,让其在实践中体验成功的喜悦。
4.提高社区和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社会氛围 全社会对残疾人要形成良好的关怀氛围,政府要从政策等方面,大力宣传、推进残疾人工作。偏见是挫伤残疾人自尊,造成残疾人自卑感的重要原因。为此全社会要理解残疾人,创造有利于残疾人工作、生活的条件,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为残疾人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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