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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时间:2023-02-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椒江区文化系统目前共有专业技术人员8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6人,中级20人,初级59人。仅靠这样的文化队伍,来满足椒江区50万人民的文化需求,显然力有不逮。
当前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存在的问题分析_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与模式

三、当前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引导、规范不足

虽然近年来椒江区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方面出台了系列举措,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来看,社会力量的作用还是非常有限。首先,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主要还是依赖政府,社会力量所提供的公益文化产品总量偏少,参与的热情、积极性不足。其次,社会力量的投入形式单一,主要是以经费赞助为主,而公益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节目编排、人员安排等基本全靠政府。再次,对部分群众文艺团体及大型文化活动的管理、控制不足,导致部分以“大蓬演出”为代表的非法表演团体的出现,以及个别大型文化活动中掺杂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的内容,对社会习气产生不良影响。据了解,椒江区2010年一年共查获违规演出场所90家,取缔非法表演团体5个,行政罚款数额达25万元。

(二)扶持力度不够

主要表现在:(1)对既定政策抓落实不够。各级政府先后都有针对公益文化事业建设的各类政策、方针出台,但很多政策只是指导性意见、大框架,不够具体明确,相配套的具体实施细则也没有,所以在实际中没法执行或执行困难。如2007年2月浙江省文化厅就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随后台州市于2008年制定了本地的相应政策,但具体到椒江区,在此次调研中依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虽然距离省厅政策出台已经近4年了,椒江区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还是不能获取相应的补贴。(2)政策宣传不到位。在调研走访中,其实有不少企业家及个人有赞助公益文化活动的意愿,但是担心不能像慈善捐赠那样能直接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因而放弃捐赠或转向其他捐赠。其实早在2007年,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就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赞助公益文化事业方面的优惠措施,但相关企业和个人竟一无所知。(3)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够。文化部门的职能具有广泛性与普遍性,但其行政职权是相对独立且有限的,许多文化政策的具体落实都需要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如果协调不够,许多政策就难以兑现。譬如在椒江区的一些公助民营的文艺团体中,一些演艺人员的工资待遇一直偏低,虽然文广新局也曾多方协调经费,但得到相邻部门的支持较少,致使待遇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改善,造成不少优秀文化人才的流失。(4)满足现实要求的政策创新不够。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需要更多贴近群众的文化需求,因此相关政策也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创新。

(三)专业力量缺乏

当前,椒江区文化系统内的专业力量十分薄弱,主要表现在:(1)人才总量偏少,激励不足。椒江区文化系统目前共有专业技术人员8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6人,中级20人,初级59人。各乡镇(街道)虽有文化专职人员配备,但大多半道出家,而且还担负着其他基层工作,所受专业训练也不足。仅靠这样的文化队伍,来满足椒江区50万人民的文化需求,显然力有不逮。另外,由于待遇偏低,临时聘用人员编制不能解决、部分人才优惠政策不能落实,导致人才流失及引才困难,制约了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2)优质文化资源发掘、利用不足。由于物力、财力及政策机制限制,对民间文化资源调查、发掘、保护不足,一些优秀文艺人才也没有得到有效使用,造成了文化资源的相对浪费。

(四)涵盖面有限,针对性不强

一些公益文化活动的开展,在前期并没有做充分的调查研究,尤其没有对人民群众的实际文化需求进行了解分析,致使活动的开展“叫好不叫座”,群众的参与热情不高。当前的公益文化事业还是以“送”的模式为主,而“需求——满足”的模式很少,其针对性、内容丰富性等都要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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