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创意对会展的指数效应
创意指数是衡量“创意产业”或“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性和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它可以用来衡量和评价一个国家、地区、城市、行业内创意产业或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状况,分析其产业增长的各种影响因素,评价其产业竞争力。
(一)国内外城市文化创意创意指数
1.美国创意指数
美国Richard Florida教授在《创意阶层的崛起》(The Rise of Creative Class)一书中提出了3Ts指标体系,即创意经济的三个关键因素——技术(technology)、人才(talent)和宽容度(tolerance)。其中,技术指数由高科技指数和创新指数构成。高科技指数来自于米肯研究院的TECH‐POLE指数,创新指数主要根据1990~1999年的年均专利增长状况编制。人才指数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2001年的职业和就业调查,用创意阶层的比例来衡量。宽容度指数用以下反映多元化或宽容度的指数来衡量:同性恋指数、波希米亚指数(艺术家、音乐家和艺人的相对集中程度)、熔炉指数(外国移民在总人数中的比例)。
2.欧洲创意指数
欧洲创意指数是目前全球范围内最具影响力的创意指数。理查德·弗罗里达与艾琳·泰内格莉将“3Ts创意指数”研究架构延伸至欧洲,并从欧洲实际出发,于《创意时代的欧洲》(Europe in the Creative Age)(2004)报告中进一步提出了“欧洲创意指数”。该指数包括欧洲人才指数、欧洲科技指数和欧洲包容指数三部分(见表5-3)。
表5-3 欧洲创意指数[4]
资料来源:Richard Florida,Irene Tingli,2004
每一指标的取值范围都是0~15,表现最好的国家是15分,其他国家通过与最好国家的比较,得到一个表现其实际差距的分数,并通过人才、科技、包容三个一级指标的综合得分除以最大可能得分,便得到欧洲创意指数。
理查德·佛罗里达和泰内格莉将“3T”架构应用于欧洲地区,并在分析架构的基础上对中欧、北欧的14个国家与美国进行了比较,提出了“欧洲创意指数”(ECI)。尽管在对欧洲国家的“3T”研究中所运用的指标与在《创意阶层的崛起》中的有所不同,但研究宗旨始终不变,即一个国家的竞争力取决于其吸引、保留和发展创意人口的能力。
但是,“欧洲创意指数”的指标体系在中国的运用存在适用性的问题,因为“欧洲创意指数”是建立在美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背景之下,美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主要是依托其高度发达的版权产业,这与我国规定以及各地正在实践的文化创意产业内涵有着显著的差异;其次,有些二级指标等细化指标明显不适合我国的国情,如衡量“包容性(Tolerance)”的“综合多样性指数”,就选择了同性恋指数,这在目前的中国是无法被接受的。
3.中国创意指数
(1)香港创意指数
中国关于“创意指数”的研究,以香港地区为先。2004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托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做了一项数量化衡量香港城市创意的研究。该项研究提出了香港创意指数。该指数用来评价和反映香港作为一个世界大城市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包括创意对香港经济发展的贡献。同时,该指数所用的数据以国际上通用的指数为基准,以便与国际比较,特别是适用于香港与邻近地区和亚洲其他主要城市进行比较。
香港创意指数[5]在编制中首先借鉴了Richard Florida教授创立的美国3Ts创意指数。其中,创意阶层人数、人力资本、研发支出等数据可以在香港人口普查和相关数据中找到,因此3Ts模型中的关键部分被运用到了香港创意指数中。但是,在采用Richard Florida教授的3Ts创意指数整体结构来构建香港创意指数时也遇到了困难,香港缺乏美国创意指数中宽容度指数的相关数据,例如没有同性恋指数中同性恋人数的数据。因此,香港创意指数在整体设计上不得不对Richard Florida教授的3Ts的整体架构进行改良,特别是增加了与创意产业相关的经济和社会文化参数,以作为新的指数或副指数。
香港特区政府认为现有的用于评价香港乃至世界经济地位的大多还是传统方法,所采用的指数有GDP、年度经济增长、公共事业的开支、外汇储备、生活开支、失业率,或在世界城市中香港的经济竞争力,而仅有的这些,已远不能显现香港经济日益依赖于“知识”、“信息”和“创意”的变化特征。为适应香港经济日趋复杂的发展,应该设计一个能够抓住基本经济发展特征的概念性工具,2004年,香港特区政府委托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为香港创意指数设计一个框架。2004年11月,相关成果以《香港创意指数研究》为题发表,其最大亮点是最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5C”模型。即创意的成果、结构及制度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
(2)中国台湾创意指数
台湾创意指数的设立尚处在起步阶段,可以说还没有正式建立自己的创意指数指标体系,而是按照香港创意指数体系的基本构架,大体上画出了创意指数体系的范围,并应用台北市的具体数据(包括部分全台湾的数据)与香港创意指数的相关指标进行对比。2006年,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在台北市文化指标研究的基础上,对照香港创意指数体系收集了台北的数据资料,东吴大学的研究团队整理了上述研究成果,列出了数据对比表,用以描绘台湾创意指数体系的轮廓。
台湾创意指数在套用香港创意指数体系时,由于台湾与香港在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差异,在个别指标上有所不同。例如,在经济效益指标经济层面的创意活动中,台湾只选取了专利方面的指标,舍弃了其他指标;在结构/制度资本指标中,台湾只选取了度量司法制度独立性的指标,舍弃了对“贪污的感觉”、“表达意见的自由”、“金融基础”、“企业管理的能力”等指标;在社会资本的指标选取上,台湾只选取了部分志工(志愿者)的指标作为社会参与指标,舍弃了合作和社区事务参与的指标;在文化资本的架构方面,台湾选取的指标与香港类似,但是比香港的指标更详细一些,在考察文化支出方面,台湾选取了政府在文化方面的支出,台北市市民的捐赠及转移支出,以及台北市市民在语言学习、音乐学习等方面的支出等多个指标。就总体而言,台湾创意指数可以认为是对香港创意指数进行修改后在台湾的一种应用。
(3)上海创意指数
上海市市政府在借鉴了美国、欧洲和香港创意指数体系的基础上,从中国国情和上海创意产业发展情况出发,建立起一套创意指数体系。
上海结合中国国情和上海特点,设立以促进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为主要特征的城市创意指数体系,使用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上海市统计年鉴》以及2005年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和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上海创意产业发展重点指南》,统计数据具有可获取性和准确性,并能够真实反映上海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上海创意产业发展方向,主要选取对上海创意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因素作为评价指标。
创意指数确定了五项与创意效益相关的指标,共涉及33个分指标,它们是促成创意增长的决定因素。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创造力不断随产业规模、科技研发、文化环境、人力资源以及社会环境的价值、观念、习惯和架构演变,同时也被规范。这五个方面所积累的影响和互动最终将演变为可度量的创造力的成果,主要内容包括:产业规模、科技研发、文化环境、人力资源、社会环境。
上海创意指数指标体系为了使城市创意指数具有纵向可比性,在城市创意产业的计算中,将2004年作为基准年(设定2004年的创意指数的参考值为100),由此可以展现每年创意产业的变化情况。该指标包括了产业规模、科技研发、人力资源、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等五个方面,根据各指标对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程度,所占权重分别为:产业规模指数占30%,科技研发指数占20%,文化环境指数占20%,人力资源指数占15%,社会环境指数占15%。每个指数内又各有数个指标,按照平均分配权重的原则,对每个指数内部的各指标的权重进行了细分。
其特点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在指数框架结构上借鉴香港创意指数的框架结构的核心理念,采用了类似香港5C创意指数模型的结构,使上海创意指数更具有国际化的价值。二是在统计指标上选取了影响上海创意产业发展的因素作为评价指标。三是数据来源上取自政府统计部门,确保了数据的正确性,从而保证了上海创意指数的权威性和可靠性。上海创意指数不仅可以准确地动态反映上海创意产业发展的进程和不足,也能较好地实现上海创意指数与香港创意指数的比较。
(4)北京创意指数
由于产业分类、统计数据等方面的复杂原因,目前北京创意指数还没有建立起来。
北京的技术创新和人才优势有自己的显著特点,北京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环境有自己的特色,因此,具体指标与香港和上海的创意指数指标体系均有所不同。
目前,北京创意指数的总体框架和指标大致包括5个方面共50项指标:①文化创意产业规模;②科技研发;③人力资源;④文化环境;⑤社会环境。
北京创意指数的特点可以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总体系框架不变的条件下,结合北京的特点,对5C中的个别要素作适当调整,不把“结构或制度”作为一项单独要素,而是将其放入社会环境要素之中;把科技研发作为一项单独要素,突出科技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推动作用。第二,在创意指数指标方面,尽量设置能充分反映北京特点的具体指标。
(二)城市文化创意创意指数建立
1.建立创意指数的原则
指标的选取是创意指数建立的基础,也是决定其优劣的关键环节。要建构一个系统化、逻辑清晰、结构严谨的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引导性原则
科学性要求既要在理论上有根据,实践上又切实可行,即需要依据创意产业理论、社会经济发展理论、统计学理论等,对创意产业的要素构成和运行机制进行正确的认识,以保证所设计的指标涵义明确、口径统一、测算方式标准、统计方法规范,充分反映创意产业的内涵和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评价的目的不是简单评定优劣,而是引导被评价对象向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发展。因此,指标设计时应从不同的层面对创意资源、机制、环境、产出等概念加以阐释与细分,让人们清楚地了解城市创意产业建设的程度、所处阶段、与其他城市的差距等状况,以及未来的目标等等。
(2)动态发展性原则
创意产业的发展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财富的创造和生活质量的提升也非短期活动所能一蹴而就。因此,指标的选取既要从创意产业发展的现状出发,保持相对稳定,又要根据新的国内外形势与环境的变化以及创意产业的发展趋势,做出相应的调整,力求每一指标都能反映创意产业发展的本质特征、时代特点和未来取向。
(3)产业特征性原则
为避免主次不分、掩盖主要矛盾,应结合创意产业的特性和城市文化、社会、政策制度、行业、民生特质等实际情况,选取最为关键的典型指标,避免选入意义相近、重复、关联性过强或具有导出关系的指标,力求突出城市创意产业成长的根本动力及其对城市经济、文化、科技等各领域的发展贡献和核心竞争力的价值。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要考虑尽可能设置凸显城市特质的指标,展现城市独特的文化创意魅力。
(4)操作可比性原则
操作可比性原则体现为“层次性”和“量化性”。“层次性”是指指标主体层次要鲜明,各有侧重、又相互映衬。这就要求指标体系不仅应逐层细化,下一级指标尽可能完整表达上一级的涵义;而且,每一级指标本身也应具备良好的层次结构,越基层的越具体,越高层的综合性越强。
“量化性”则意味着指标体系既能适用于产业发展不同时期的纵向比较,又能进行与国内外其他相关城市的横向比较。因此,在指标选取时需注意:①考虑引进更多的国际指数;②尽量多采用相对指标,少采用绝对指标;③对于某些无法直接精确度量的指标(如居民友好度等),尽可能通过适当的层级或程度进行划分,转变成可被量化的指标。
2.指标体系设计
根据城市创意指数指标选取的基本原则,借鉴3Ts创意指数、欧洲创意指数、香港创意指数和上海创意指数的共性与价值部分,参考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的创新指数、欧洲综合创新指数以及全球竞争力指数等衡量基准,依据创意经济的新英格兰定义,并综合创意产业的特征、城市文化特色、产业发展实际、民生生活质量等背景,我们初步提出包括“创意集群”、“创意人力资本”、“创意区域资本”、“文化资本”、“科技创新资本”、“生活质量”等由6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172个三级指标构成的“城市创意指数”指标体系。
(1)创意集群指数
创意集群(creative cluste)是指在创意产业领域中,由众多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创意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依据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关系建立起来的,并在一定区域集聚而形成的产业组织(蒋三庚,2006)。它是创意产业的良好载体,不仅为产业发展提供了独特的成长环境,更是地区未来增长的另类空间。
它所对应的“创意集群指数(Creative Cluster Index)”,主要用于衡量城市创意产业集群的发展现状、决定性的影响因素以及产业实力水准。其中,“产业规模”指数用以评估城市创意产业的产业实力和经营成果。“产业特色”指数的制定是依据城市重点发展的8大行业分类,分别从信息服务业、动漫游戏业、设计服务业、现代传媒业、艺术品业、教育培训业、文化休闲旅游业和文化会展业深入衡量城市创意产业内部的发展情况。“产业集聚”指数是针对创意集群主体对象设置的,用于评定产业集聚发展的分布特征和实力水平。“产业品牌效应”指数用于反映城市创意产业发展中的品牌建设能力,进而评估建设“城市创意”大品牌的进展程度。
(2)创意人力资本指数
创意劳动力[6](creative work force)是“经过特定文化、艺术技能训练,能够推动那些包含艺术、创意成分的领先产业取得成功的思想者和实干者”(the New England Council,2000)。创意时代,一个国家、区域或城市的竞争优势取决于能否迅速有效地动员并整合这些创意劳动力,进而将创意转换成创意生产力或成果。其相应的“创意人力资本指数(Creative Human Capital Index)可以综合反映城市创意劳动力的数量及质量变动,分析城市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预测其人才结构发展趋势,从而对其人力资本发展状况提出建议。
“教育投入”指数反映城市创意产业人力资本的投入力度,能够衡量城市造就“知识库”的能力。“创意人才”指数注重从业人员指标和学历指标并重,检验了城市能否为“知识库”的发展提供适宜的环境氛围。“人力资本的流动性”指数借鉴香港创意指数关于人力资本的移动/流动指标,评估城市人力资本流动的状况。
(3)创意区域资本指数
创意社区(creative community)是指“集中了创意工作者、创意机构和文化组织的地理区域”(the New England Council,2000)。它与创意集群、创意劳动力共同构成了创意产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彼此之间密不可分。一方面,正是由于创意集群、创意劳动力在地理和空间上的集聚产生了特定含义的“社区”;另一方面,“社区”的整体环境与氛围反过来影响创意产业和创意劳动力的竞争力,带动新一轮的集聚。
针对“社区”,本书设计了“创意区域资本指数(creative regional capital index),用来衡量城市是否具有良好的吸引和支持创意经济的背景环境以及决定其他资本形式的使用和分配环境。这部分指标的设置主要从社区空间提供的文化、社会、结构及制度等环境因素着手,包括文化环境、社会环境、政府效能、政策制度、金融结构、城市品牌等七方面。
“文化环境”指数主要评估社区空间向创意劳动力和产业提供的文化公共基础设施、文化共享资源及其他相关文化服务活动状况。“社会环境”指数用于评估城市便利性,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丰富多样的消费品及服务;由优美的建筑和气候等形成的美学和物理环境;优秀的学校、低犯罪率等良好的公共服务以及便捷的交通及通讯基础设施(Edward L.Glaeserctal,2001)等状况。“政府效能”指数用于评估政府推动发展创意产业的有效性,以及各种资本因素的分配与运用及其对产业未来的拓展空间的影响状况。“政策制度”指数用于评估相关产业政策数量、企业优惠政策数量、法律法规完善程度、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评估政府政策和制度的保障性和导向性。“金融结构”指数用于评估城市的经济改革和生产所处的金融市场的结构。“城市品牌”指数用于评估“创意社区”外在吸引力资源,包括城市的国内知名度、国际知名度、国内美誉度、国际美誉度等可能影响到创意产业发展水平的各方面内容。
(4)文化资本指数
文化资本(cultural capital)是吸引创意人才集聚,创意思想孕育、产生直至实现产业化的生存土壤和需求基础。相对应的“文化资本指数”(cultural capital index)着重于测度可能导致与促进新想法、新概念和社会创意潜力提高的各类文化、艺术、休闲旅游等活动的具体特点。
“文化开支”指数用于评估政府和社会对文化、艺术和休闲旅游等方面的投资和重视程度及创意产业市场化程度。“文化参与”指数涵盖文化消费的广泛层面,用于衡量文化方面的参与程度,以反映文化资本的丰富性和潜在价值。“文化多样性”指数用于评估城市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开展能力以及增强国际吸引力的能力。
(5)科技创新资本指数
城市“科技创新资本指数”(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apital index)由三方面构成。其中,“研发投入”指数用于评估城市研发投入水平;“创新能力”指数用于评估城市创意产业的研究与开发实力和产业技术竞争能力;“高科技创新能力”指数用于评估城市高科技的创新状况以及高科技创新转化能力。
(6)生活质量指数
根据1979年美国国会经济联合会进行的一项涉及1300个经济组织的调查研究表明,一个城市的生活质量与其他行业因素相比,已经越来越重要,成为吸引企业和人才的最关键因素之一(The New England Council,2000)。尤其在创意经济时代,“文化创意”的主体往往是具有文化见识、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卓越人群(厉无畏,2006),良好的生活质量对其有着更为强烈的感召力。然而“生活质量”[7]是一个复杂的、多维度的概念,出于不同的研究领域和研究目的都可能产生不同的定义。本文结合创意产业的特征和城市生活的实际,采用国内外大部分研究者都认同的说法:生活质量包括生活条件和个人满意度,同时在评价生活质量时,还要依据个人价值观赋予客观条件与主观感受以不同的权重,即生活质量取决于个人价值观、生活条件和生活满意度三个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王凯、周长城,2004)。据此,本书设计了“生活质量指数”(life quality index),衡量城市的生活质量水平及其对创意劳动力和创意集群的吸引力,它还可用于分析城市创意产业发展与人的生活质量提升之间的动态联系。该指数由“生活条件”、“生活满意度”、“生活价值观”组成。
为避免“生活条件”指数与“创意区域资本指数”中的“社会环境”重复,从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音、人居环境、收入消费、生活成本、休闲等角度进行评估。“生活满意度指数用于考量在创意产业相关利益者心目中城市的主观生活质量水平及吸引力。”生活价值观“指数用于评价城市的整体生活氛围以及对创意产业的吸引力潜能”。
城市创意指数实质是通过测定创意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来反映创意经济和“创意城市”的发展状况。因此,各地文化创意指数的指标体系构建应与国际和国内主要创意指数基本保持一致。同时,由于中国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的内涵是绚丽的、模式是丰富的、路径是多样的,因此还应体现当地的文化、经济、社会的特点。指标体系的设计要紧紧把握科学性、客观性、权威性。应坚持以下几点:
一是导向性原则,“创意指数”要确定的是各地的创意基础、创意资源、创意机构、创意机制、创意环境、创意产出以及创意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等一整套定量的衡量标准,在一段时期内引领创意活动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着导向的作用。二是可比性原则,在完整、准确体现各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特点和现实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尽可能采用通用的指标,使创意指数能够实现多层次的比较,包括国际比较和国内比较、与发达国家比较和发展中国家比较,以及自我的纵向比较等等。三是典型性原则,影响各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因素和相关数据纷繁复杂,必须合理区分个别的、次要的、分散的或者是短暂的影响因素,应紧紧抓住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的关键典型指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同时,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在中国尚处于发展之中,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和产业特性也还在逐步深入理解之中,因此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评价体系也必定是一个日臻完善的过程。
【注释】
[1]范军:版权产业与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光明日报》,2013.7.2。
[2]许纯桢主编:《西方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12-217页。
[3]胡清,郑国中:“世博经济”六大魅力,《价格与市场》2003年第9期,第12-14页。
[4]Richard Florida,The Rise o f the Creative Class.Basic Books.2004.
[5]王凯,周长城:生活质量研究的新发展:主观指标的构建与运用,《国外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第38-42页。
[6]http://www.newenglandcouncil.com/,The New England Council,2000.
[7]又被称为生存质量或生命质量,全面评价生活优劣的概念,通常指社会政策与计划发展的一种结果。生活质量有别于生活水平的概念,生活水平回答的是为满足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而消费的产品和劳务的多与少,生活质量回答的是生活得“好不好”。生活质量须以生活水平为基础,但其内涵具有更大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它更侧重于对人的精神文化等高级需求满足程度和环境状况的评价。生活质量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经济学家J.K.加尔布雷思所著的《富裕社会》(1958)一书中。该书主要揭示美国居民较高的生活水平与满足社会的、精神的需求方面相对落后之间的矛盾现象。他在1960年发表的美国《总统委员会国民计划报告》和R.R.鲍尔主编的《社会指标》文集中正式提出生活质量这个专门术语。此后,生活质量逐渐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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