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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财政监督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探讨

时间:2023-02-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强化收入检查应以税务及国库负责财政预算收入的征收机关及相关解缴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单位为监督对象。目前,非税收入主要包括规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及其他专项基金收入等。重点监督检查非税收入是否符合政策和法规规定;收入是否全额进入财政专户,是否及时足额征收和上缴财政,是否执行收缴、罚缴分离,有无违反财政纪律及乱收费等行为。
关于创新财政监督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探讨_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务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 陈 梅 顾 鹏

财政监督是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始终贯穿于财政分配活动与财政改革的全过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出来。

一、完善财政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一)加强队伍建设。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是保证财政监督成效的关键因素之一,从事财政监督工作不仅要有高超的业务水平,更需要良好的职业道德,发挥财政监督的“生力军”和“野战军”的作用。一是要选拔知识结构合理、业务熟、政策把握能力强的骨干,组成一支高素质的监督队伍,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以会代训及以检代训等诸多形式,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督服务质量。二是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机制。通过考核、评定、选拔等形式把优秀人才不断充实到监督队伍中来,使干部队伍素质适应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工作要求。

(二)建立财政监督运行新机制。财政监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在运行机制上要有创新,彻底摆脱计划经济的体制性障碍,要实行效益监督的转变,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一是大力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提高财政监督透明度。对涉及群体切身利益的财政性专项资金要重点跟踪监督检查,将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在网上公开,进一步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转变财政监督检查方式。由外部监督为主转变为内外并重的监督;由重收入监督转变为收支监督并重;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全过程的监督;由突发性监督检查为主转变为日常监督为主;由微观监督转变为以宏观监督统领微观监督;由监督而监督转变为以服务型为主的服务监督。

二、加强财政收支监督,促进做大财政“蛋糕”

(一)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财政监督关口前移,做到财政资金支出到哪里,财政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及时发现并纠正财政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府的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加强部门预算的监督,规范财政资金的执行行为,提高预算编制运行质量。编制部门预算是财政支出体制一项重大改革,对部门预算的编制、核定及支出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要在定员定编的基础上规范财政供养范围,重点检查各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财政供养编制及经费渠道等方面,把“统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统一人员编制口径,统一公用经费口径,统一使用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国库集中收付,统一公共财政支出科目”的原则贯穿财政监督始终;制订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预算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及实施预算过程,进行集中监控,预防预算调整及追加过程中的不合理性、不合法性;为了保障资金支出流畅,对国库的资金划拨、留解和退库要进行经常性检查,以防因国库资金在拨、付上的障碍而影响公共的需求。二是加强对支出结构的监督,合理安排重点与一般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重监督部门预算中的购置费、招待费、会议费等行政事业性支出,清除不合理因素,抑制住人头经费增长过快的势头,以保重点和公共性支出的需要。特别是在实施人员分流、降低财政供养系数过程中,要监督人员分流资金的合理有效运用,合理审定人员分流资金,监督资金按人头落实到位。三是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重点跟踪检查。如退耕还林资金,社保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动物疫情防治资金及粮食补贴资金等,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要实现经常、及时和全程化,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四是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社保基金支出是财政性资金支出重要组成部分,要保证支出的安全稳定,必须对社保财务进行严格检查,杜绝漏洞,确保养老基金没有被挪用截留,没有被虚报冒领。五是加大对转移支付的监督力度。重点对转移支付资金是否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是否按月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等进行跟踪检查,严禁将转移支付挪作他用或变相改变用途,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六是加强对专项拨款资金的监督检查。检查财政对企业投入贴息资金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检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中,有无调度和拆借行为;检查工业发展园区化基金是否经过立项申报,标的额是否客观公正,是否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上,是否按工程进度拨付,并对工程项目质量使用资金效益进行评审;检查通过财政整合的专用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其投向、用途、项目和效益进行评审。七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的检查监督。随着公共财政框架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范围将逐步扩大,采购资金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也同步加大,财政监督触角也必须延伸到采购行为始终,重点是对政府采购目录、采购计划、采购程序、竞投标方式及采购供应商确定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审定,督促政府采购切实履行“阳光工程”。

(二)监督检查财政收入完整性。强化收入检查应以税务及国库负责财政预算收入的征收机关及相关解缴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单位为监督对象。一是对税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促税收收入征缴管理机关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和《预算法》,监督其预算收入征收、解缴、调解的质量情况,如税收收入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违反规定减征、缓征、免征的问题。通过收入监督,促进税务及国库部门提高征收管理质量,保障财政收入真实、完整。二是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目前,非税收入主要包括规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及其他专项基金收入等。重点监督检查非税收入是否符合政策和法规规定;收入是否全额进入财政专户,是否及时足额征收和上缴财政,是否执行收缴、罚缴分离,有无违反财政纪律及乱收费等行为。

三、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强化财政监督服务功能

(一)加强对费收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收支两条线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纪委、审计、物价等有关部门开展收费项目清理和专项检查,严格收费项目审批关的检查监督,杜绝乱收费、搭车收费、无证收费等“三乱”行为,加强对票据监控力度,制止收费不开票现象发生。二是经常性开展部门涉农收费的专项治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对问题突出的乡镇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坚决杜绝村组乱收费,严禁村组以任何名义增加农民负担;监督有偿服务收费,严禁乡村、学校统一代收服务费用。通过治理涉农收费,控制村组收费,规范有偿收费,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进一步巩固减轻农民负担的成果。三是加强对涉及企业负担的监督力度。对于敏感性政府基金、行政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杜绝未经批复,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现象发生,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投资环境。

(二)健全财政监督服务功能。一是转变财政监督工作作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大财政监督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使《税收征管法》、《预算法》等财税法规制度深入人心,提高群众法律法规意识。三是对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资金,实行网上公示,增强公开性和透明性,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四是提供咨询服务,聘请专家和组织志愿服务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财务、纳税管理、技术、信息等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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