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刘爱军
贺国强同志在全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这一总要求,应坚持改革创新精神,以创新的思想理念为指导,以创新的工作机制作保证,以创新的方法手段来推动,确保《工作规划》贯彻落实的科学性、长效性和实效性。
一、以创新的思想理念为指导,确保《工作规划》贯彻落实的科学性
理念新则事业兴。以创新的思想理念作为行动的指导,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内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以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创新理念为指导,积极更新观念,不断促进工作创新。
一是强化“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理念。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是预防的前提条件,预防是惩治的必然要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而是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二是强化“深化改革,创新制度”的理念。改革创新是党的事业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动力。只有坚持改革创新,反腐倡廉才能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改革创新成果要靠制度和法律法规来体现,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是改革创新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要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就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规范,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司法体制、行政管理、社会体制、财税、金融、投资体制、国有企业等方面的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
三是强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理念。《工作规划》涉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六个方面,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既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更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立体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行为失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围绕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权力的行使,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当前,要重点加大对救灾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情况的全程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贪污、截留、挤占救灾捐赠款物等行为,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
四是强化“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理念。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个方面进行专门部署是《工作规划》的一大亮点,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但也应当看到,群众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侈浪费问题的反映还比较强烈,有的行业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要真正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就必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漠视群众疾苦和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机制,完善和落实信访举报制度;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长远利益,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努力解决利益驱动等深层次问题,逐步建立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二、以创新的工作机制作保证,确保《工作规划》贯彻落实的长效性
《工作规划》是今后五年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要避免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一阵风”,切实做到常抓不懈、抓出成效,首先必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用更具稳定性和长期性的机制、制度来规范和保证工作落实。
一是完善责任机制。落实《工作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内容丰富,要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就必须建立一套自上而下、权责明确、分工具体的责任体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要建立组织机构,强化领导责任。在市一级,应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纪委书记和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主要牵头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在各区市县和市直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二要实施内外分工,明确部门责任。一方面,要确定各责任单位的分工,即外部分工。每年将全市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年度任务进行细化,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并逐项确定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职责。另一方面,要确定纪委、监察局有关厅室的分工,即内部分工:把需要具体实施和组织协调的任务,分解到相关厅室和委局领导,明确主要责任及完成时限。形成内外结合、职责具体、层次分明的责任体系,有益于增强抓落实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是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也是将《工作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的有效措施。一要开展集中性督查调研,进行重点督查。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始初,要分片、分系统开展集中督查调研活动。通过听取汇报、座谈研讨、查看资料等形式,了解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分析成效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良好的开局打下坚实的基础。二要实行阶段性工作报告制度,进行经常性督查。为推动各项具体任务按期完成,应实行季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责任单位在每季度末报送本季度工作总结及下季度工作计划,年终时再对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进行汇总上报。这一做法,既能督促各责任部门及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反馈,又便于全面了解和掌握不同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三要制定督查工作规定,确保工作规范化。应在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督查工作规定。要求建立层级督查组织,进一步明确督查任务、规范督查程序、强化督查要求,并强调要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门或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的督查和调研活动。
三是完善测评机制。实施科学的测评和考核是增强工作预见性的有效方法。一方面,要坚持综合性考核测评机制。坚持每年结合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述职述廉考评的主要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特别是对有牵头任务和权力相对集中、承担反腐败任务较重的单位进行了专项考核,并将综合考评结果报告市委,作为领导班子年终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要建立专门考核测评机制。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量化考评办法和量化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方法范围、基本程序。规定每半年对牵头单位、协办单位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年终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各级班子建设指标考核体系,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单项工作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同时,还应制定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责任单位之间的联系,增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整体合力,完善协调机制;制定《关于设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及设施保障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物质保证,完善保障机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奖惩办法,明确奖励措施、惩罚形式,结合量化考核和社会综合评价,及时有效地实施奖惩,更好地调动各责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完善奖惩机制。
三、以创新的方法手段来推动,确保《工作规划》贯彻落实的实效性
方法手段得当则事半功倍,方法手段不当则寸步难行。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工作手段,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要推动力。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是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协助党委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同时也要加强对各条战线和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推动。这就需要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手段,不断提高抓落实工作的效率。
一是通过召开系列研讨会,推动工作拓展延伸。研讨是经验总结的过程,是思想深化的过程。为推动《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需要开展研讨活动,召开研讨会议。一方面,要开展工作研讨,加强实践指导。要分战线、分专题组织召开研讨会,围绕如何落实《工作规划》深入探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思路,加强对各条战线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指导,推动贯彻落实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同时,要坚持每年围绕一个专题,召开纪检监察工作系列研讨会,并形成经验汇编,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要开展理论研讨,加强思想引导。要坚持开展惩防体系理论研究,引导各级党政干部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行理性思考和实践概括。每年都要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为指导实际工作提供重要的理论参考。
二是通过开展“工作创新项目”评选活动,激发创新活力。开展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创新项目”评选活动,是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方法。一方面,要积极开办创新讲座,增强创新意识;推广创新经验,大力引导工作创新。另一方面,要制定评选活动方案,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第三,要严格评审过程。依据评审标准,按照申报、评审程序,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评审,切实将具有创造性、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项目评为“最佳工作创新项目”和“工作创新项目”。大连市已开展两届工作创新项目的评选活动,共对17项“最佳工作创新项目”和45项“工作创新项目”进行了表彰。实践证明,开展创新项目评选活动,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氛围,各级党委、政府抓反腐倡廉工作的动力明显加大,创新意识和质量意识明显提高,有力推动了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工作出成效、上水平。
三是通过创建“网上工作平台”,实现手段现代化。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是一项全局性、协调性很强的工作,如何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搭建有效载体,使其高效运行是我们一直探索的课题。2006年,大连市依托纪检监察综合管理系统和党政内网,用网上办公的方式创建了“大连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网上工作平台”。共设计一级栏目31个,二级栏目56个。其工作部署、上下互动、进程显示、自动统计分析、展示成果、提供资料和落后催办等功能的研发和应用,大大提高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效率。一是运用工作部署、上下互动、成果展示、经验交流等功能,加强工作指导。惩防办通过“通知通报”、“当前任务”等栏目及时部署工作,并通过“工作信息”及时交流责任单位抓工作落实的措施和成果;各责任单位通过“内部邮局”及时报送季度推进表、年度落实表,惩防办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作出分析,找准问题,设法解决。二是运用落后催办功能,加强工作督查。按照各责任单位任务,确定完成时限,并依据工作进程及督查情况,予以通过、警示或警告。提前或按时完成任务的,“工作进展”将自动亮出绿牌,予以通过;超过5天的,自动亮出黄牌,予以警示;受到警示后10天,仍不能完成的,自动亮出红牌,予以警告。亮红牌的同时,惩防办还要向该单位发函质询,责令其说明理由,并限期完成。三是运用统计分析功能,实施工作评价。开发了考核评价系统,依据量化考评办法和量化考核标准,对各责任单位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经过自动统计、分析做出客观评价,为实施奖惩提供依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网上工作平台的创建和应用,调动了全市抓惩防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了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创新,增强了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性,成为惩防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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