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五四”白话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文艺大众语
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文艺大众语运动不同于“五四”白话文运动。它是用“新兴阶级的普通话”在写出来“读出来的时候可以听得懂”的语言文字来创造文学,其所使用的大众语“包括大众说得出、听得懂、看得明白的语言文字”,是“代表大众意识的语言”,“为大众所有、为大众所需、为大众所用”[22]。20世纪40年代文艺大众化运动作为文学语言运动与“五四”白话文学运动有着本质的区别,表面上看二者存在直接联系:大众语文运动就是因反对“五四”白话而起的,“从前为了要补救文言的许多缺陷,不能不提倡白话,现在为了要纠正白话文的许多缺点,不得不提倡大众语”[23]。大众语是从“左的方面”反白话文,“就是嫌白话文不够白”。但二者明显不在一个层次上,“五四”白话文运动虽然也包括语言工具运动,但从根本上是语言的文化意识运动,而大众语则主要集中在语言的工具层面上。和晚清白话文运动一样,仍然是宣传思想而不是创造思想,是文学改良而不是文学革命,是普及而不是提高,主要是因为它的内里没有文化意识的改造运动。
大众化的根本目的就是普及文化和知识。大众语运动本来是一个与“五四”白话文运动并行不悖的运动,普及与提高相得益彰。但大众语文运动的一些参加者却把矛头指向“五四”白话文运动,对“五四”白话持激烈的批判态度,可以想见大众语文运动对白话文运动深刻的误解。现在看来,大众语文发动者们并没有真正理解“五四”白话文运动,他们把“五四”白话文运动理解成了单纯的语言工具运动。从语言作为工具的角度来说,他们的批判似乎有道理,但如上文所述“五四”新文学运动绝不是文学大众化运动,不是平民文学运动,不是文学通俗化运动,而是思想运动,一次文化意识的改造运动。“五四的新文化运动因此差不多对于民众没什么影响。”单从描述来说,瞿秋白的这个结论是正确的。但这个理由还构不成对“五四”白话文运动的非难。“五四”白话文运动之所以贡献巨大,对中国现代文化和文学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就在于它是文化意识变革与文艺大众化运动的统一,否则,它和晚清白话文运动在实质上就没有什么差异了。事实上,对于“五四”白话的非大众化的一面,“五四”时的学者就有认识,朱我农称“笔写的白话”“其实依旧是文言”[24]。傅斯年称“五四”白话“就是口里的话写在纸上”。然而“口里的话”并不是大众语[25]。
瞿秋白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大众语文运动的一位重要人物,他既是大众语文运动的积极倡导者,也是大众语的积极捍卫者。瞿秋白的大众语文理论代表了大众语文运动的运作逻辑,因此,探讨瞿秋白大众语文理论对于认识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大众语文运动有重要意义。瞿秋白把汉语按历史大致分为四种:古代文言、现代文言、旧式白话、新式白话。在他看来,梁启超等人的文言是现代文言,它吸收了西洋、东洋的新术语,“本身是以‘文言为体,白话为用’的系统”,“始终是中国的古老工具,不能适应现代生活”。吴稚晖等人的“第一次文学革命”的白话文是“从文言转变到旧式白话”,旧式白话“只是近代中国文,并不是现代中国文”。“‘五四’以来的新文学的确形成了一种新的言语,然而这种新的言语却并不是‘国语’——现代的普通话。”“五四”形成的白话“可以叫做新式白话”,“是‘非驴非马的’一种言语”,其市场“几乎完全只限于新式智识阶级——欧化的智识阶级”。旧式白话即古代白话,晚清的白话文运动就是古代白话文运动。新式白话就是“五四”形成的现代白话,在构成上,它包括旧式白话、文言和“外国文法的‘硬译’”。这种描述是确切的,关键是对于“五四”白话本质的认识及态度,瞿秋白认为:“现在没有国语的文学!而只有种种式式的半人话半鬼话的文学,——既不是人话又不是鬼话的文学。亦没有文学的国语!而只有种种式式的文言白话混合成不死不活的文腔。”他认为“五四”白话是“和平民群众没有关系”的“欧化的新文言”,“五四式的新文言,是中国文言文法,欧洲文法、日本文法和现代白话以及古代白话杂凑起来的一种文字”[26]。因而“五四”白话应该否定,而“在‘五方杂处’的大城市和工厂里,正在天天创造普通话”,即大众语,汉语应该进行第三次革命,即大众语取代“五四式白话”。
应该说,瞿秋白对“五四”白话文现象的概括是非常准确的。他认识到“新式白话”不同于“旧式白话”,即现代白话不同于此前白话;更重要的是他认识到了现代白话是欧化的白话,是现代口语、古代白话和西方言语杂糅起来的一种语言,它的范围主要限于欧化的知识阶级,和平民群众没有关系。但旧式白话和新式白话在形式上都是白话,它们的区别究竟在哪里?“非驴非马”只是现代白话表象,这并不足以把它和古代白话区别开来。既然是白话,为什么又与平民群众没有关系而只限于欧化的知识阶级呢?这些瞿秋白都没有论述清楚。语言体系在深度上规定了思想意识体系,没有脱离语言的赤裸裸的思想意识,没有语言,思想意识便不可能。海德格尔认为,哲学不只是在语言中思考,而且沿着语言的方向思考(文化意识的价值向度)。我们绝不能把语言看成是与精神特性相隔绝的外在物。洪特堡说:“当语言也表现出独立自主的创造性的时候,它就脱离了现象的领域,成为一种观念的、精神的存在。……虽然我们可以把知性和语言分开来,但这样的区别事实上是不存在的。我们有理由认为,语言属某个更高的层次,它不是类于其他造物的人类产品。”[27]瞿秋白说:“文言的本身亦要记载思想的,而思想实在是没有声音的语言,正确些说,是没有说出口的言语。”[28]这表明他实际上已经认识到了思想不能脱离语言而存在这一客观现象,只是没有把它上升到文化意识理论高度。在大众语文运动中,瞿秋白只是在语言的工具层面上讨论大众语的,并没有从语言的文化意识性上去认识语言本体,更不能从文化意识理论上把此问题厘清,在实践中也不能突破自己根深蒂固的传统语言观。相反,传统的语言工具观时时掣扯着他,从而使他在理论和实践上表现出矛盾和混乱,并最终使大众语文运动在理论和实践上出现了很多漏洞。
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说,瞿秋白并没有真正理解“五四”,特别是没有真正理解“五四”白话文对“五四”新文化和新文学运动的作用。文艺大众化运动所要解决的其实仍然是思想意识问题,从语言的角度来解决问题,应该说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但文艺大众化绝不只是单纯的语言工具问题,更是语言的思想和意识形态问题。瞿秋白仅仅只是在语言工具层面上做文章,这其实不得要领并注定了他的失败。真正的文艺为工农兵服务,改造作家的思想文化意识和立场观念,深入工农兵生活,这正是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高明的地方。文艺大众化主要是普及问题,但普及和提高是辩证的关系,不能偏废任一方。鲁迅早就说过,如果强使文艺流于“迎合”和“媚悦”大众,“是不会于大众有益的”[29]。如果只是普及而不提高,必然以文艺的总体性下降为代价。
大众语在一定程度和范围有它的作用和意义以及贡献。但提倡大众语不是反对“五四”白话文的理由。“五四”白话的确有它的缺陷,但不能用大众语来取代它,事实上也不可能取代。正如胡风所说:大众语是“基于各地大众的实践需要,各各把口头语变成笔头语的多元的东西”。“所谓‘大众语’,注定不是一元的‘国语’式的东西,而是各各以当地的大众对象的多元的发展。”所以,“大众语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言语学上的问题,而是一个以大众的生活需要为基础的文化运动的问题”[30]。统一的国语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否定和取消的,否定和取消“五四”白话就意味着否定和取消“五四”新文化和新文学。现代白话的形成在具体过程上的确有些偶然性,但在总体趋向上它具有历史必然性,特别是借用西方文法、术语、概念和范畴,这是中国学习西方的必然结果。无论怎样高度评价“五四”白话对中国社会和文化的现代转变的作用都不为过;对“五四”白话的评价无论当时还是现在都不是高了,而是低了,它与中国现代文化之间的深刻联系现在还远远没有被充分认识到。至于现代白话对于普通民众来说的“欧化的文言”性质,这实在构不成现代白话文的缺陷,也不是现代白话文的过错。中国要走向世界,要走向现代文明,必须在深层的文化意识上进行变革,这种变革还必须与时俱进。而在当时的情况下,向先进的西方学习是大势所趋,是历史的必由之路,文化意识上的这种学习则是更为深层的体现。学习西方的语言,主要是学习西方的术语、概念、范畴和思维方式,现代白话文正是在这些方面使“欧化的文言”,与“平民大众没有关系”,并与古代白话和大众语区别开来。也正是它的这些方面导致了中国文化和文学的现代转变。
总之,“五四”文化意识作为现代文化意识不同于古代文化意识,作为精英的文化意识不同于普通大众的文化意识,也不同于20世纪30年代的文艺大众化运动的文化意识。“五四”的白话文运动除语言工具运动外(交流和思维的工具),更重要的是思想文化运动。“五四”白话文运动是用新的文化意识体系取代旧的文化意识体系的运动,是文化意识的变革,正是在变革的意义上它导致了中国现代文化的转变。而晚清白话文运动是在古代文化意识之内的运动,是文化的普及运动,也是语言的改良运动,它只是为白话争得一席之地,并不要求白话取代文言。因此,晚清白话文运动中白话只是工具性的语言,而不是具有自己独立文化意识的语言。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大众语文运动试图用大众语取代“五四”白话,但由于没有文化意识的改造作为根本依托,是注定不能成功的。大众语文运动和晚清白话文运动具有同样的性质,事实上是文艺大众化运动而不是文化意识的改造,不论在性质上还是在历史地位和作用上,它都不能和“五四”白话文运动相提并论。从某种角度上说,没有现代文化意识,就没有现代白话,同样,没有现代白话,也就没有现代文化意识,二者互为表里,构成了一个整体。
【注释】
[1]萨姆瓦:《跨文化传通》,上海教育出版社,1996年。
[2]关于本节内容可以参考如下文献:(1)顾嘉祖:《跨文化交际——外国语言文学中的隐蔽文化》,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彭增安:《语用·修辞·文化》,上海学林出版社。(3)房德里耶斯:《语言》,商务印书馆。(4)申小龙:《社区分化与语言变异——社会语言学纵横谈》,吉林教育出版社。(5)许苏民:《文化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6)蔡建平:《文化感知对语义的影响》,《外语与外语教学》,1997年3期。(7)杨平:《词汇的社会文化特征》,《外语与外语教学》,1994年第3期。(8)汪榕培:《词义变化的社会和语言原因》,《外语与外语教学》,1997年第3期。
[3]瞿秋白文集编委会:《瞿秋白文集》(二),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第597页。
[4]任建树等:《陈独秀著作选》第卷,上海人民出版社,年,第页。1199323
[5]高玉:《现代汉语与中国现代文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129页。
[6]郭绍虞、罗根泽:《近代文论选》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第178页。
[7]蔡元培:《蔡元培文集》第8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17页。
[8]周作人:《中国新文学源流》,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55页。
[9]周作人:《中国新文学源流》,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56页。
[10]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02,252页。
[11]傅斯年:《怎样做白话文》,《新潮》第一卷第2号(1915年2月),第179页。
[12]周作人:《理想的国语》,《国语周刊》13期,1925年。
[13]《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卷》,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年,第67页。
[14]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68页。
[15]钱玄同:《〈吴歌甲集〉序》,《国语周刊》第13期,1925年。
[16]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8页。
[17]《沫若文集》第1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第364页。
[18]《中国新文学大系·文学论争集》,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6年,第66页。
[19]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9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66页。
[20]《中国新文学大系·文学论争集》,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年,第144页。
[21]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6页。
[22]瞿秋白著作编委会:《瞿秋白文集》(二),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第860,882页。
[23]陈子展:《文言—白话—大众语》,《申报·自由谈》,1934年6月18日。
[24]《中国新文学大系·文学论争集》,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6年,第62页。
[25]傅斯年:《白话文学与心理的改革》,《新潮》第1卷5号,1915年5月,第914页。
[26]瞿秋白著作编委会:《瞿秋白文集》(二),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第860—880页。
[27]洪特堡:《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的影响》,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51页。
[28]瞿秋白著作编委会:《瞿秋白文集》(二),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第638页。
[29]《鲁迅全集》第7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349页。
[30]胡风:《胡风全集》第2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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