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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运动与马良的“中华新武术”

时间:2023-03-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17年秋,在第四次全国教育联合会上,又通过了“以《中华新武术》列为全国高等以上各学校并各专门学校之正式体操”的建议。这是我们在客观肯定“中华新武术”所作出的作用的同时,而又必须明确指出的重要问题。《中华新武术》中具有极浓厚的封建复古色彩及“华尊夷卑”的文化心态,马良曾云:“考世界各国体育之运用,未有愈于我中华新武术者。”

新文化运动与马良的“中华新武术”

一 新文化运动与马良的“中华新武术”

新文化运动中,西方体育在国内的传播与传统体育发生激烈的碰撞,由于西方文化是伴随着侵略者的炮舰而闯进中国社会的,因而具有爱国主义传统的中国人民,对西方文化从一开始就有着一种强烈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这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在五四运动前的体育界,便有人提出了“保存国粹”的口号,扛起了维护、坚持民族传统体育的大旗,以迎合国人朴素的民族感情,其中的代表人物有马良。民国体育教育家王健吾认为:“华北改良国术之运动,当首推马良所提倡之中华新武术。次当述及天津之武士会及北京之体育学校。教材教法,均受瑞典式体操之影响。现在国术在中原各学校能占体育教席之一角,皆受此改良运动之赐予。”(39)

马良(1878—1947),字子贞,河北保阳人。中国近代武术家。他幼承家学,后从平敬一学少林拳和摔跤术。清末从任军职至旅长兼济南卫戍司令官、济南镇守使。为适应团体教练,马良开始改进武术的传统教学方法。“依习拳术当然之顺序,按习它种科学方法排列之”(40),开始创编“中华新武术”,即从风格各异的传统拳械套路中抽取出一般的基本动作,再按武术套路的基本原理编成新式武术法,在其任职的武务学堂和军旅中传授。1911年,马良任陆军第九协协统驻扎山东潍县时,邀集一些武术名家,发起编辑武术教材,定名《中华新武术》,包括《率角》(初名《柔术教范》)、《拳脚》、《棍术》和《剑术》四科。1914年,马良担任陆军47旅旅长兼济南卫戍司令官时,又再次广邀各派武术专家,修订了《中华新武术》。当时,为之作序的人物有黎元洪、冯国璋、徐世昌、梁启超等。

马良致力推广新武术的根本目的,据其所言是为了“强种强国”,中华新武术,“我国之国粹,我国之科学”(41),“使碧眼黄发者流,不敢以‘病夫’二字为四万万同胞之私谥”(42)。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华新武术”在近代武术史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马良创编的《中华新武术》,内容上以传统武术为素材,形式上借用兵式体操的操练特点,分段分节地配以口令,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了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单练到对练的循序渐进原则,比较适合对初学者进行集体教学,因此受到教育界的欢迎。全国青年会教育股主任余日章、江苏省教育会长黄任之都曾致力于推广《中华新武术》。但也有武术家批评说:这样做割裂了传统武术,徒袭皮毛,全失武术本意。(43)行伍出身的马良对《中华新武术》的创编是以兵式体操为模式,因此不但在技术上生硬呆板,而且在训练中也多有立正、稍息、开步等内容,以致后来习者渐少。

客观地说,作为一名武术家,对中国传统武术进行研究、推广,是无可非议的。但当时的北洋政府提倡尊孔读经,以保留“国粹”为名,利用马良的新武术,抵制新兴的近代西方体育项目,反对新文化运动。1917年,马良的《中华新武术》首先得到了陆军部的支持,被陆军部咨行训练总督和警察总监定为军警必学之术。同年夏,在全国中学校长会议上,也作出了“以《中华新武术》列为全国各中学校的正式体操”课程的决议。1917年秋,在第四次全国教育联合会上,又通过了“以《中华新武术》列为全国高等以上各学校并各专门学校之正式体操”的建议。特别是1918年秋天,有关是否在全国学校中推广“中华新武术”的问题,曾在当时的国会中进行了反复的辩论,最后表决通过了“以《中华新武术》定为全国正式体操”课程的决议,从而使马良新武术的推广,得到了法律保证。“中华新武术”在学校地位的确立,对于继承和发展我国的传统体育文化,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这是不能否定的。(www.guayunfan.com)然而,作为当时政府行为的对“中华新武术”的推广,则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嫌疑,他们更多的是借提倡新武术以保存国粹为名,而行封建复古以维持自己的反动统治之实,他们的目的更清楚地表现为反对风起云涌的民主与科学的“五四”新文化运动。这是我们在客观肯定“中华新武术”所作出的作用的同时,而又必须明确指出的重要问题。《中华新武术》中具有极浓厚的封建复古色彩及“华尊夷卑”的文化心态,马良曾云:“考世界各国体育之运用,未有愈于我中华新武术者。”(44)他甚至建议在全国推行一种标志各级官阶身份、共三等九级的“佩剑制度”,以发扬中国传统的“武德”、“武风”。这些言论观点,迎合了当时的封建复古思潮,北洋政府以推行“中华新武术”为幌子,企图通过武术贩卖封建糟粕,大造反对科学与民主新思想的舆论,遭到以鲁迅为先驱的新文化力量的反对。鲁迅首先指出所谓的《中华新武术》其内容形式已吸收了西方体操模式,复古派把武术作为“国粹”宣扬是带着“鬼道”精神,其实质是阻止西方近代体育传播。鲁迅认为:“现在有许多人,在那里竭力提倡打拳。记得先前也曾有过一回,但那时提倡的,是满清王公大臣,现在却是民国的教育家。……把九天玄女传轩辕黄帝、轩辕黄帝传与尼姑的老方法,改称‘新武术’,又称‘中国式体操’,叫青年去练习。……据说中国人学了外国体操不见效验,所以改习本国式体操(即打拳——引者)才行。依我想来:两手拿着外国铜锤和木棒,把手脚左伸右伸的,大约于筋肉发达上,也应有点‘效验’,无如竟不见效验,那自然只好改途来练武松脱铐那些把戏了。……无如现在打仗总用枪炮,枪炮这件东西,中国虽然古时也有过,可是此刻没有了。藤牌操法又不练习,怎能御得枪炮?”(45)鲁迅认为一味地宣传和只学习传统的武术不利于青年的进步。他进一步指出“国粹体育”阻挠西方近代体育在中国传播的实质和危害,他认为:“中国武术,若以为一种特别技艺,有几个自己高兴的人,自己在那里投师练习,我是毫无可否的意见……现在我反对的,便在(一)教育家都当做时髦东西,大有中国人非此不可之概;(二)鼓吹的人,多带着‘鬼道’精神,极有危险的预兆。”鲁迅的批评,不仅有利于维护新文化运动的发展方向,而且也引导了中国近代体育的健康发展。在鲁迅等进步思想家的辛辣讽刺、揭露和抵制下,在五四运动冲击下,作为“中国式体操”,并在学校体育课推行的“中华新武术”,最终昙花一现,但它为传统武术的近代化转型作了有益的尝试,也为武术进入学校提供了一种较为可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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