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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技体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时间:2023-02-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制定中国竞技体育长远发展战略是确保竞技体育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使竞技体育更好地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克服急功近利、短期行为,必须在以全局性、整体性、长期性为特征的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构建层次合理的战略目标。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是一个具有立体结构的目标体系。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近期目标是:实施奥运战略,在奥运会等国际重要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
中国竞技体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策略_中国竞技体育崛起研究

第一节 中国竞技体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一、制定竞技体育长远发展战略规划

“战略”一词,源于战争或军事,其本意是筹划和指导战争全局的方略,即根据对国际形势和敌对双方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地理等诸因素的分析判断,科学预测战争的发生与发展,制定战略方针、战略原则和战略计划,筹划战争准备,指导战争实施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战略是指重大的带有全局性或决定全局的谋划。在一定的时期,战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就是说,在达到某种规定的目标以前,它基本上保持不变。只有在客观条件有了较大变化时,才需对战略进行调整。竞技体育发展战略是指根据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结合竞技体育内外部和国际国内发展的主观条件,对未来一个时期竞技体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任务和布局等进行的全局性的谋划。制定中国竞技体育长远发展战略是确保竞技体育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使竞技体育更好地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由竞技体育发展战略指导思想和依据、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目标、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的步骤与竞技体育发展战略措施等部分构成。

目前,中国已经制定与实施的发展规划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竞技体育十一五规划》、《2001—201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从整体上而言,这些规章制度只是一种短期的行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变革,以及竞技体育发展中存在与暴露出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容的地方,竞技体育越来越需要进行长期的、科学的规划。因此,必须对中国竞技体育的长远发展进行规划,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确立层次合理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目标

要实现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必须克服“脱离实际的急于求成”、“粗放发展的资源浪费”等弊端。这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体育长期存在的问题。这给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因此,必须克服急功近利、短期行为,必须在以全局性、整体性、长期性为特征的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构建层次合理的战略目标。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是一个具有立体结构的目标体系。本文认为,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由远期、中期、近期目标体系构成。

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远期目标是:竞技体育能充分满足国家和个人的需求。建成一套完善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竞技体育组织管理体系和良性循环运行机制。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竞技体育形成国家调控、依托社会的良性循环发展模式。

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中期目标是:建立起较完善的竞技体育组织管理体系。竞技体育的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科学化程度等有较大程度提高。基本实现竞技体育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

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近期目标是:实施奥运战略,在奥运会等国际重要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争光。进一步提高中国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和竞技水平,夏季项目继续保持亚洲领先和奥运会上金牌数排名前列地位,力争在2008年奥运会有所突破;冬季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稳中有升。优化项目布局和人才队伍结构,奥运会项目和非奥运会项目协调发展,形成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和中国实际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格局。

2.制定行之有效的阶段性推动计划

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制定各种行之有效的推动计划,有重点地、阶段性地推动本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总体目标的实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法国青年和体育部推行的“体育复兴计划”使法国的竞技体育在短期内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美国奥委会为准备奥运会而制定的“奥运主队计划”、为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而推出的“社区奥林匹克发展计划”,以及为保证运动员全身心投入到竞技体育训练而推行的“运动员奖学金计划”和“就业计划”等,在推动美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1]这些国家的做法都值得中国借鉴与学习,应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竞技体育阶段性推动计划。为逐步实现“建立符合现代体育运动发展规律,国家调控,依托社会,自我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国家体育总局和各项目管理中心职能实现由“办体育”向“管体育”的根本性转变,国家体育总局的主要职能体现在制定优惠政策,在政策方面提供一定的帮助与倾斜,为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条件。

——实施具有导向作用的拨款政策。国家应鼓励和提倡体育协会独立,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和经费支持,重点向奥运会比赛项目倾斜,向中国竞技体育传统优势项目但又同时难以进行市场开发的项目进行倾斜,例如举重、跳水等。

——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向积极进行市场开发,促进竞技体育向职业化、市场化发展的企业与组织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向组织竞技体育竞赛和表演的体育企业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加强和拓展社会渠道办竞技体育的积极性。

——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制度。优秀的教练员、运动员为中国竞技体育的崛起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付出了多方面的巨大代价,为祖国赢得了荣誉,绝对应该予以奖励。国家奖励突出奥运战略、社会积极参与奖励、物质奖励力度不断加大、精神奖励趋向多样化。

——国家还必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近来中国一些优秀运动员退役后生活困难的问题引起关注。解决好运动员退役之后的生计问题,一方面相关部门和社会要给予应有的重视,例如,可考虑建立退役运动员就业培训制度;从体育彩票公益金和竞技体育的收入中划出专款,建立对运动员、教练员的经济补偿制度;建立、强化训教一体化制度。另一方面,国家也应加强教育工作,呼吁运动员要有意识地为退役后生活早做准备。

——健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制度。本研究前文已经详细分析中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是国家竞技体育的实力基础,影响到国家竞技体育的长期稳定发展。因此,应把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作为竞技体育发展的战略重点,以战略眼光审视业余训练,并采取积极措施改善业余训练,激发社会办业余训练的积极性。为此,国家应制定与完善各种法规,保障体育人才选拔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要在全国形成公平的竞赛制度。无论是国有的体校,还是非国有的社会组织,都应面对同样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体育后备人才交流市场,打破以地域为界限的后备人才培养的壁垒政策,政府加强宏观调控,防止市场失灵、价格扭曲。受全运会赛制的影响,可以首先考虑建立省级后备人才交流市场,提高区域性人才配置效率,待市场成熟、时机适当时,建立起全国统一的体育后备人才市场。

3.从战略高度调整竞技体育的项目布局

从世界竞技体育强国发展竞技体育的实践来看,它们都从战略高度调整本国的竞技体育项目布局,通过培育、形成和不断保持优势项目继而发展成优势项目群,保持本国在奥运会等国际重大竞技赛场处于领先位置。如美国的田径和游泳,这两个项目分别在1992年和1996年奥运会上获得23枚和26枚金牌,占据美国当届奥运会金牌“半壁江山”;德国的赛艇、皮划艇和马术,法国的自行车和击剑等都是非常成功的发展典范。从20世纪90年代起,澳大利亚开始对其竞技体育的发展进行调整,将游泳作为其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经过一段时期的调整和发展,成绩提高显著,在2000年奥运会奖牌榜上澳大利亚游泳项目位列显赫位置,已逐步显露出可与美国游泳项目抗衡的实力。[2]

当前中国竞技体育项目布局呈现多战略发展的项目布局特点,具体表现为形成了奥运战略、全运战略、省运战略等多种布局,与国家的奥运战略并不完全一致。其次,中国竞技体育发展面临的实际情况是:在奥运会上,优势项目再增加金牌的难度加大,趋于饱和;潜优势项目的水平和状态并不稳定;集体球类项目竞技能力离国人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田径、游泳等基础大项与世界的差距明显。

任何一个国家,即使是世界竞技体育强国,也不可能在所有奥运会项目上称霸。因此,借鉴世界竞技体育强国的经验,必须根据目前中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有限的财力,从战略高度调整竞技体育的项目布局,综合平衡运动项目设置,突出重点项目。应围绕突出奥运战略这一重心任务进行一系列的战略性调整和布局,应从宏观上引导全运会战略向奥运会项目布局靠拢,从项目设置专项基金、资金资助等多方面入手,使中国奥运会项目的布局更加合理,促进奥运项目的更快发展。首先,必须调整比赛项目的投入和设置,使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重点投向奥运项目。其次,必须高度认识中国奥运优势项目、潜优势项目在奥运战略中的核心地位和突出作用,对中国体操、跳水、举重、射击、羽毛球、乒乓球等优势项目在全国各省市重点布局做出统一规划;再次,还应及时把握世界竞技体坛实力格局的变化,深刻认识优势项目和潜优势项目的动态变化规律。事实证明,不断巩固和保持传统优势项目的领先地位,加快潜优势项目向优势项目的转化过程是中国竞技体育短时间内快速崛起的战略性保障。应继续缩短战线,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发挥优势,重点发展中国的优势和潜优势项目;对落后项目如田径项目的中长跑等要合理调整内部结构,加强科研投入、经费支持、政策扶持,突出重点,要将精力集中在重点项目、重点队员身上;对集体球类项目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对策,夯实基础,一步步前进。最后,要积极主动地密切关注奥运会比赛设项变化。

二、进一步坚持与完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以及《竞技体育十一五发展规划》中都明确提出“竞技体育以重大国际比赛,特别是奥运会取得优异成绩为目标,合理布局,提高水平”的目标。可以说,在奥运会等重大国际比赛中获取好成绩,是中国竞技体育必须承担的责任。

在现阶段,依靠举国体制发展竞技体育是一种历史性的正确选择。坚定不移坚持举国体制的同时,不断完善举国体制,使举国体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更大的效益是时代、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坚持与完善举国体制,发挥举国体制优势,是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一步发展竞技体育的基础,也是提高中国竞技体育水平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就是基于新的历史条件、新的历史任务、新的客观实际,扬长避短,吐故纳新,努力创造举国体制内部运行的顺畅性和外部生存环境的和谐性的良好环境,实现竞技体育举国体制整体运行效率和效益的显著提升。”[3]不断完善举国体制,就是要不断丰富和拓展举国体制的内涵,不断在举国体制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上创新,不断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吻合的方面,使举国体制成为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优势更加凸现的竞技体育体制。[4]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当前,坚持与完善举国体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其基本特征是政府行使几乎全部管理职权,国家承担绝大部分经济义务,行政手段是主要管理手段。[5]在市场经济逐渐繁荣起来,逐渐取代计划经济,凸现价值规律与市场机制威力的今天,面对举国体制中存在的结构封闭、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问题日益突出等问题,必须进行改革与完善,必须发挥市场机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首先,必须依靠政府优势,进行权力和利益格局再造。目前,世界各国政府都不断强化对竞技体育的宏观管理。如美、法等国,政府由原来的间接管理变成现在的直接干预。法国青年与体育部执行了长达10年的“体育振兴计划”,美国实施了“奥运主队计划”及选材的“社区奥林匹克发展计划”和社区福利的“运动员奖学金计划”和“就业计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举国体制,必须依靠政府的优势和主导作用。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主办,而是将精力集中于自己的基本职能以提高政府的有效性。国家体育总局及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将体育事务具体管理真正交给有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使国家体育总局与中华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各单项运动协会的职能分开,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提供体育的政策和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上,包括制定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制定体育政策上来。[6]

其次,完善举国体制要发挥市场经济对竞技体育的调节。政府在体育事业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是举国体制的本质特征。发挥市场经济对竞技体育的调节,不是要削弱政府的作用,而是要规范和协调政府的行为。目前,中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上暴露出了许多问题,现有体制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十分不够,市场的活力与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举国体制,就是要在体制和机制上引入市场,解决举国体制中现实存在和面临的问题,并通过市场来规范和引导政府的行为,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形成和谐、互动、协同与互补的关系。

2.处理好体育系统与非体育系统的关系

中国现行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实际上就是指用行政命令和计划手段在系统内配置、整合资源的制度安排。所谓“一盘棋”、“一条龙”、“一贯制”都是对系统内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的总结。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已经积存了一笔可观的竞技体育资源,包括运动人才、场馆设施、科技力量、管理和信息资源等。然而,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体育资源的使用呈现出明显的分散性、分割性。资源共享率低,资源不足与利用率不高并存,迅速扩大增量则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因此,完善举国体制“不能仅考虑系统内存量的调整和优化,还要考虑系统外增量的引入和匹配”[7],必须把盘活体育系统内的资源存量与调动、引入全社会的增量投入有机结合,以扩大可利用资源的总量。显然,要在奥运会等重大国际比赛中完成全面参与和力争优异成绩的双重任务,仅在体育系统内部挖潜难度很大,必须坚持体育社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努力扩大竞技体育的社会基础,调动其他行业,尤其是企业和教育部门办高水平竞技体育的积极性,体现出更大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3.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举国体制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体育领域内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主要表现为原国家体委运用行政命令和竞赛杠杆对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指挥、协调与整合。改革开放之后,体育管理体制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做出了一系列的调整,主要的变化发生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国家体育总局与地方体育局之间出现了20多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对地方体育局的业务指导职能主要通过项目管理中心来行使;二是随着体育社会化和产业化进程的加速,在体育系统之外出现了企业办商业体育和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格局。旧体制内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系统内和系统外都面临新的挑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举国体制,必须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国家、地方两个积极性为根本宗旨,在维护国家权威和尊重地方政府利益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国家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和权力,使地方政府分权和中央政府集权达到动态统一和平衡。凡涉及本行政区域利益的体育事务由地方政府决定,妥善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在系统内规范项目管理中心与地方体育局的关系;在系统外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文化、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拓展竞技体育资源整合的空间,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国家体育总局要承认并尊重地方利益,在公正、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利用多种手段,引导地方体育局和非体育系统的单位和个人为国家利益服务。

此外,处理好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体育总局必须加强三种职能:一是体育发展战略引导职能。围绕国家总体要求和目标,顺应国际发展潮流,制定和实施以中长期发展战略为主的指导性计划体系,引导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向;保证中国体育事业稳健发展。二是平衡协调职能。通过适时调整宏观政策,针对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实际,采取诸如转移支付等政策,支持、帮助落后地区体育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差距等。三是保护职能。为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积极争取公平合理的国际竞争环境。[8]

4.处理好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之间的关系

现阶段,中国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之间非均衡发展的现象客观存在,尤其是二者在资源配置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群众体育关系到民族体质与健康、社会稳定、人民社会质量,与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毋庸置疑,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是中国体育事业中不可分割的两大任务,都应该得到全面发展。然而,在雅典奥运会期间,在社会上流传着“一块奥运金牌7个亿”的说法,在全国氛围内激起了轩然大波,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许多报纸和研究者都将矛头指向了竞技体育,有学者还拿近年来两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报告中反映的群众体育的“凋敝”与竞技体育的“辉煌”进行对比,认为当前政府体育工作中存在在重竞技、轻群众的严重倾向。于是,“建议停止‘举国体制’的提法”、“为了金牌,政府很累”等观点屡见于体育报纸、学术论文和著作之中。这些舆论对中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产生了一定影响。因此,坚持与完善举国体制,实现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处理好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之间非均衡发展的关系。

为解决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之间的资源配置差异,要在坚持国家财政拨款的前提下,利用市场机制,多方筹措体育事业发展资金,引导和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体育事业,特别是加强对群众体育事业的投入,进一步解决群众体育锻炼场地设施缺乏、指导人员缺乏、组织培育缺位、制度建设不足等问题,推进群众体育社团组织发展进程,积极开发大众运动健身项目,满足不同人群的体育健身需求,也为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培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深入推进竞技体育体制改革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一直是中国体育改革的重点之一。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竞技体育体制,虽然历经数十年的改革,其内核仍旧保持着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是一种高度集中统一的,以行政管理和指令为基本手段的体制,是计划经济下的一种特定管理方式。其虽然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竞技体育的迅猛发展,但它的高度集中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缺陷也暴露无遗。显然,这是一个必须改革的体制,而不管是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需求为理由,还是以避免中国竞技体育发展大动荡等为辩辞,中国竞技体育真正走向社会化乃至整个体育事业的发展等都亟待这一体制的变革,则是不争的事实。[9]

1.训练体制改革:突破行政区划

中国运动训练体系是按照“思想一盘棋,组织一条龙,训练一贯制”的要求,在全国从若干项目着手,建立层层衔接的运动员培养体制,从小抓起,选拔有培养前途的儿童、少年,进行基础训练,然后逐步提高,形成了一个基础大、尖子尖的人才宝塔,逐步形成了四级训练网络,即业余体校——重点体校——省市体工队——国家队。这种层层衔接的运动员专业队训练体制对中国竞技体育的快速崛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层次上来看,这种根据行政区划建立训练体制的形式过于单一,有一定的局限性,表现为优秀选手过分集中,省队在全省所向无敌,减弱了优秀运动队之间的竞争。这种建制本身不符合体育运动发展的规律,体育运动只有在竞争中、在势均力敌的比赛中才能更快地提高。因此,发展和健全体育人才梯队,可以发展多种层层衔接训练网,充分发挥俱乐部、企业或大学的作用。

中国竞技体育训练体制必须实现多元化发展的态势,必须有效发挥竞技体育训练系统中以下几个主要组成部分的作用:由体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的专业队、由教育部门直接管理的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中小学传统学校;由企业经营的职业化的运动队、俱乐部、由社会自发形成具有经营性的竞技学校、俱乐部,基本上形成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训练系统,即国家专业系统、职业俱乐部系统、学校系统和产业系统。专业系统是从小学、业余体校经过体育中学进人省体育运动学校或省级专业队(包括职业俱乐部队);学校系统以小学为基础,进入传统项目中学,再进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或体育院校的竞技体校,也可直接向国家集训队输送人才。职业俱乐部系统、产业系统、行业体协、军队系统也可为国家集训队输送高水平运动员。这就改变了过去单一形式的分工,形成不同层次、不同渠道的训练网络,有利于调动全社会来发展竞技体育,办各种不同水平的运动队。可利用社会上的资金发展体育运动,又可造成一种竞争提高的局面,这样有利于出人才,出成绩。

训练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改革四级训练网络的专业队训练体制。专业队的体制可以向职业化和业余化方向发展。市场潜力较大的项目,走职业化道路,如目前广泛推行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的俱乐部制。另一方面,大部分项目走向业余化,向学校过渡,在高校发现和培养竞技体育人才,建立高水平运动队,根据技术水平选拔出省市队员和国家队员,代表省市和国家参加国内外比赛,但身份还是学生。由于训练和比赛,可延长学制,保证必要的文化学习。

2.竞赛体制改革:以全运会为龙头

体育竞赛作为竞技体育的内核之一,是竞技体育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壤,是检验竞技体育发展水平的标尺,对竞技体育起着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只有充分发挥竞赛杠杆作用,才能抉择出竞技体育的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奥运争光计划”。然而,合理的竞赛体制又是保证竞赛工作正常进行,充分发挥其多元功能的前提,是发展竞技体育事业的重要条件。在《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中规定“积极改革完善竞赛体制,保证竞赛向社会化、制度化、多样化方向发展。要着眼于提高竞赛质量和效益,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搞活竞赛经营,培育竞赛市场”。

赛制是竞技体育的“指挥棒”。以赛制改革为龙头的改革突破口则首推全运会。全运会是指挥各省区市竞技体育发展导向的“总杠杆”,它由中央到地方逐级推进,是一种利用竞赛杠杠,通过层层选拔,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的国内竞争机制。全运会充分调动了省市竞技体育工作积极性。从1959年开始,全运会对促进中国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群运回在项目设置、计分方式等方面做了不少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然而,各省市参赛单位在选项布局、经费分配等方面为了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在实现中国奥运战略总体目标方面——“国内练兵,一致对外”,整合全国竞技体育资源——出现不协调,力量分散,矛盾日益突出,从而导致竞赛目的和手段的异化,赛风不正已经严重阻碍了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必须进行改革。

从现实情况来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竞技体育利益主体必然具有多元性特征,国家、省市、行业、院校、社会团体、企业乃至个人均成为竞技体育发展的利益主体。每个利益主体的目标都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利益犹如一个指挥棒,引导各类利益主体的行为。这样,全运会势必在各利益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形成新的利益结构、形成新的竞争格局,一旦这些利益主体的追求不能统一到以奥运战略为核心,真正实现“国内练兵,一致对外”时就必然出现各种矛盾。因此,改革全运会的关键是协调好竞技体育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满足不同利益主体合理的利益追求。必须考虑到不同类型利益主体所追求的自身合理利益。如省市自治区的社会心理效益、企业的经济效益、个人的荣誉与功利等都必须认真考虑。

不仅如此,由于国家对竞技体育投入的总量是相对固定的,不可能无限扩张,以经济投入协调利益关系的难度不断加大。因此,应大幅度提高政策投入在利益系统中的导向地位。国家体育总局及各项目管理中心应以“奥运争光”的最高目标为前提,以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充分照顾中层及基层利益(省市),以及社会(企业、院校、俱乐部、协会)利益主体和运动员、教练员的利益,对各项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加强研究,提高政策投入力度,充分肯定及引导各利益主体的正当逐利行为。具体而言,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性规定如协会管理制度、代表队制度、奖惩制度、转会制度;对现行的奥运会成绩带入全运会的计分方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带入力度;为保护地方积极性,发挥解放军培养体育人才的优势,要进一步完善双计分制度,将从地方输送到解放军的选手在全运会上创造的好成绩(包括奖牌、积分)同时计入解放军代表团和原输送地代表团;为了加强资源整合,利用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人才,同时利用好经济发达地区的训练条件优势、经费保障优势,要进一步完善协议计分制度。全运会始终在随着时代发展而动态发展,制度不完善呼唤再次改革。同时,各地各队也不能忽视对运动员、教练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

3.管理体制改革:以国家为主导,实现竞技体育队伍管理主体多元化

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存在着足以支撑和制约中国竞技体育发展及实现可持续崛起的不同利益主体,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主体多元化也就有存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深化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按照中国经济“渐进式”改革的总体战略要求,政府与社会在竞技体育制度改革的实践中应共同发挥作用。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与完善,虽然竞技体育逐渐进入市场并逐渐社会化,但不同类型的竞技体育利益主体与强大的行政主体管理的竞技体育队伍相比毕竟势小、力弱,仍处在一个艰难的发育过程,还难以完全承接竞技体育的管理职能。因此,必须以国家为主导,着力培养和壮大竞技体育其他各类竞技体育主体的力量。可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转变体育行政部门职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组织的逐渐健全,体育行政部门应有序地逐步退出微观管理的领域,必须在“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下,将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实现体育行政部门从“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发挥其在领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上的管理职能。而作为政府部门与单项协会之间连接的桥梁——项目管理中心将退出舞台,不再发挥代替国家行使各运动项目的管理权作用。

——协会实体化。1997年底,中国已建立20个运动管理中心、63个单项体育协会,对运动项目基本实施“中心指导下的协会制”,管理中心仍由国家管理,但扩大了自主权,承担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及推动所管项目群众体育活动开展的两大任务。但一定意义上来说,运动管理中心只是一种过渡,以期建立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调控、依托社会、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单项协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不仅如此,这些单项协会包括中国的一些体育社团并没有发挥管理的职能,形同虚设,并无实质作用。因此,必须实现协会实体化,将各个有名无实的单项体育协会逐步改造成为责权利相结合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由过去的竞技体育管理的行政型转换为社会型,由各单项体育协会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并按照市场的规则运作,在市场中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单项协会既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成员,又是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指导下的事业单位,负责该运动项目的推广与发展。它将改变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独家办体育的管理方式与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扶持、企业赞助、个人投资的全社会参与体育事业建设和管理的体育行为,并将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扩大竞技体育的投资渠道,改变过去由国家单一投资的方式,形成国家、社会、个人和竞技体育自身产业发展的多种融资方式。为此,必须加强中华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的建设,实行单项运动协会实体化,使其由半官方半社会性质转变为纯粹的社会组织,成为一个真正的责、权、利统一的实体,真正成为运动项目管理的主体。这是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

——推广职业俱乐部制。俱乐部是竞技体育职业化、产业化的必然趋势,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这种形式,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从1992年开始,足球被选为体育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对其职业化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并被推广到其他项目,如排球,乒乓球、篮球等项目。推广职业俱乐部制,必须使俱乐部与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单项协会之间的责、权、利进行明确划分,使俱乐部转变为一个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才能使俱乐部真正走向市场,走向职业化,从而健康地发展下去。

——优秀运动队院校化。作为中国高水平竞技体育队伍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为高等院校办高水平运动队从招生、训练到文化学习、后勤管理提供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在训练和竞赛体制方面进行配套改革,使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水平真正“高”起来,真正成为中国高水平竞技体育队伍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军,甚至是中坚力量、主力部队。[10]

四、积极推行“走出去”战略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以及《竞技体育十一五发展规划》中都明确提出“竞技体育以重大国际比赛,特别是奥运会取得优异成绩为目标,合理布局,提高水平”的目标。可以说,在奥运会等重大国际比赛中获取好成绩,是中国竞技体育必须承担的责任。

然而,进一步提高中国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绝不是要求中国运动员把所有比赛的冠军、亚军和第三名都包揽了,果真如此,国际竞技体育也就走到了灭亡的边缘。因为,“竞技体育活动要依靠各方选手的共同演出,用竞技的方式来进行,竞争求胜是竞技体育最重要的基本特征;但同时,我们还要倡导竞争和友谊的协作与和谐。竞技体育绝不仅仅是运动能力的较量,任何竞技行为都是与对手共同形成的,竞赛双方互为对方而存在”[11]。因此,进一步提高中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实现可持续崛起必须从中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国内与国际两个系统中共同寻找策略。关于继续提高中国竞技体育自身综合实力的途径与策略,在本书的前一部分已有阐述。这里,着重阐述从国际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律与趋势中寻求提高中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的策略。本研究认为,必须积极主动地推行竞技体育“走出去”战略。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有计划地派出更多优秀的教练员去竞技体育落后国家(地区)帮助其提高竞技运动技术水平;

——对竞技体育落后国家,对其学者、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科研人员尽可能分别组织参加中国优势项目的竞技体育国际培训班;

——主动争取在中国设立单项国际体育组织总部,特别是中国优势运动项目的国际体育组织;

——一个国家在国际体育组织中发挥作用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体育事业的发展速度和全面走向世界的进程。中国在国际体育组织任职人员,利用在国际体育组织任职的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工作,为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争取了有利的国际环境。然而,由于语言和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中国在国际体育组织中任职的人员仍然很少,特别是在国际体育组织高层、决策层中任职的人数更加有限,在28个奥运会项目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中,中国仅有30多人在10多个单项体育组织中任职。而且,不少在国际体育组织任职人员由于受外语水平不高、外事外交工作经验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在国际体育组织发挥作用受到很大局限。[12]因此,应进一步加强中国国际体育组织人才培养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使国际体育组织任职人员广泛参与国际体育会议、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工作及活动,加强与国际组织人员的交往,熟悉国际体育组织的情况,积累工作经验。项目管理中心要积极安排国际体育组织任职人员参与国内外重大比赛,积累项目业务知识,同时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的接触和交往;积极推荐有竞争力的人选进入国际奥委会、各类国际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的组织管理工作;

——密切关注并主动提出调整国际竞技体育秩序、格局的各种方案与建议,特别是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则的改变、修订过程。在世界竞技体育规则不断变革的今天,中国除了主动积极适应规则变化之外,更要在规则修订的过程中,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我们的话语权,主动表达自己的看法,而不能仅仅是被动的、以“旁观者”的身份参与各国际单项体育协会的规则修订;

——充分准备并积极主动参与国际竞技体育组织的会议,特别是奥运会比赛项目的单项国际体育组织的国际会议。唯有如此,才能在国际体坛充分争得中国的“话语权”,消除因为意识形态不同而造成的诸多误会,让世界了解中国,给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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