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质上说这两词是同义的,但由于它们同出于一个故事,因而使含义又有所区别。这两个词语出自《庄子·齐物论》、《列子·黄帝》:“狙(jū)公赋芧(xù),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这段话说的是宋国有个养猕猴的人,他要限制猕猴的食量,又怕猕猴不服自己,就先骗猕猴说:“给你们芧栗,早上三升晚上四升够吗?”所有的猕猴听了都起立生气。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早上四升,晚上三升,够吗?”所有的猕猴都趴在地上高兴极了。这样做数量上没有缺亏,实质上也没有损失,却可以引起喜怒的不同,这也是同一原因啊。
“朝三暮四”“朝四暮三”原是用来说明圣人以智慧来束缚愚人的方法的,即圣人用内容与名称都没有亏损的办法来引得愚人的高兴。但后来这两个词语的语义都发生了变化。“朝三暮四”多用来比喻反复无常。如《金元散曲·乔吉〈冬日写怀〉》:“朝三暮四,昨非今是,痴儿不解荣枯事。”此处的“朝三暮四”即指的是“昨天是错的事,今天又正确了;昨天刚兴起,今天就灭亡了”这种变化的反复无常。“朝四暮三”,《庄子·齐物论》注为:“盖赋芧在朝,故以得四而喜,得三而怒,皆所见惟目前之一隅也。”(在早晨给猕猴芧栗,猕猴得到四个就高兴,得到三个就发怒,都是因为只看见了眼前的一个角啊。)也就是只看到眼前的利益的意思。后来人们用此语即表达这个意思。如《新世界小说社报》第六期《读新小说法》:“朝四暮三,慨叹社会”,即是慨叹世俗社会只顾眼前利益、不为将来着想的风习。从今天对这两个词的使用情况来看,“朝三暮四”使用得多,“朝四暮三”使用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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