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俭持家是许村人一向秉承的生活理念,即便是富裕之家,日常生活也是相当地俭朴。许子华有田两百余亩,但他用于早餐的豆豉是装在一个竹筒里,竹筒盖上开一个小洞,每次只能一粒粒地倒出,以此来控制自己消费豆豉的数量。其堂兄弟许荫庭也是地主,其家规定做粿的时候,只限于男子每人一个,女子每人半个。外出经商者一个咸鸭蛋从许村吃到芜湖,被当地人传为美谈。要知道过去从许村到芜湖全是步行,要走上一个星期,七天里就靠一个咸鸭蛋就餐吃饭,其节俭之精神可见一斑。所以,许村有一句告诫子孙勤俭持家的俗语——钱是省出来的,家是积起来的。无论贫富,人们都对自己的日常生活精打细算。那么,一个普通百姓一年的日常生活支出情况又是如何呢?下面我们借胡氏《支用账》来了解一个大概的情形(见表5-33、表5-34)。
表5-33 清道光十九年(1839)十二都七图二甲(前溪)胡有明户一年家庭支出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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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4 清道光十九年至二十六年胡有明户一年家庭支出汇总表
上面两表反映的是胡有明户道光十九年到二十六年家庭支出的情况。如果除去道光二十六年的,胡家这七年的年均支出为10 498文。如果按一文折一角的比值来算,相当于今天人民币1 050元。十九年的列表,详细罗列了他家全年的各项支出。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家的支出大致可分为生产支出、生活支出、祭祀支出和修理支出。另外还有一项是税赋支出,因前面已列出,上表便没有罗列。下面我们将十九年的各项支出汇总列表如下:
表5-35 道光十九年胡有明户各项支出汇总表
前面我们折算过胡有明户一年农业的产值约为银85两,按1两折钱2 800文算,则产值为钱238 000文,其一年的家庭总支出为15 306文,总支出占总收入的6.43%。从上表可知,胡氏的支出中生活消费支出占到近六成,生产支出占二成余,其他支出占近二成。如果把生活支出与总收入相比,它只占到总收入的3.63%。这些支出大多是在烟、酒、肉、面、豆腐等方面。从“清道光十九年十二都七图二甲(前溪)胡有明户一年家庭支出情况统计表”中的排列顺序来看,又大多在请人帮工的后面或节日期间。如果剔除这些待客和节日的因素,纯自我消费所占的比重还会更低,这也验证了许村人勤俭持家的传统。
出众钱也是乡村生活中的一个支出常项,道光十九年的表中反映的还不够全面,我们在第九章第九节“其他民俗”中列有“清道光时期前溪胡氏一户出众钱情况统计表”。
表中显示,从道光十九年到二十六年,胡氏一家出众钱总计银2两,洋1元,钱1 895文,共折钱8 811文。统计“清道光十九年至二十六年胡有明户一年家庭支出汇总表”,他们家这八年的家庭总支出为钱76 998文,出众钱占总支出的11.44%。也就是说,公益事业的支出要占到生产支出的一半。当然,这些公益事业大多与民间信仰有关。水口庵一向设有茶亭,免费供过往行人饮用,“出水口庵锅灶钱”就是砌茶水灶的钱。桥会指的是前溪桥,是古官道上的一座重要的木桥,也是该村村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必经之路。上面的这些出众钱中,只有桥会银和水口庵的茶亭钱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益事业。
庆吊礼金,即乡村红白喜事的支出也是生活支出的一个方面。道光时期随礼的标准大概是多少呢?胡氏《支用账》记载:“(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廿五日,送嫁六百文,拜钱二百文。”“道光二十一年九月初五,支钱一百零二文,切面三斤,万姑去世,看死。”“道光二十四年十一月初二,支方糕三斤,送仲辉之女来发喜。”为了全面了解胡氏的人情支出,现将道光十九年到二十五年的情况列表如下:
表5-36 胡氏《支用账》中庆吊礼金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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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氏这七年间礼金支出的形式可分为两类:一类为现金支付;一类为实物支付。现金支付的主要是结婚时的送嫁礼金和拜钱,合计21次,总计支出洋3元,钱6 990文。如果以1元折银0.47两,1两折钱2 800文算,洋3元,折钱3 948文,合计折钱10 938文。实物支付属于喜事的有八次,其物品为抱洛和方糕,方糕以每斤40文算,合计折钱815文。属于忧事的有三次,其物品为切面、果盒和鞭炮等,合计支出298文。喜忧合计支出1 113元。胡氏这七年间总共有32次庆吊支出,总折钱12 051文,年均支出约为1 722文。前面提到胡氏一年的家庭总支出为15 306文,那么庆吊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11.25%。这个比例与出众钱的公益性支出比例11.44%大体相当。
道光时期嫁女的礼金标准在200文到800文之间;拜钱即认亲时的见面礼大多为200文,少数至亲为洋1元。在下一章《商业贸易》中我们换算过1文相当于现在人民币的1角。如此看来,当年送嫁的礼金相当于今天人民币20—80元。拜钱大多相当于20元,少数为130元。今天许村婚嫁的礼金标准在20—100元,大多数是40元或60元。拜钱也和这个标准差不多,在20—60元,少数为100元。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今天与道光时期随礼的标准大体相当。
民国时期一个富庶之家婚庆贺礼的支出情况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借民国三十三年(1944)祁德政与许凤琴结婚时的《礼簿》来了解其具体的情况(见表5-37)。
表5-37 民国三十三年婚庆贺礼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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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许村两淮盐大使许家泽的母亲即为祁氏,祁家长期为许家负责外务盐运,同时自己也经营盐务,属于富庶之家。从《礼簿》的记载来看,当时婚庆的贺礼包括猪肉、喜糕、红烛、鞭炮、喜轴、喜联等。按本地的规矩,不能“一礼全收”,要回礼,所以,《礼簿》都记有回礼的情况,回礼包括猪肉、喜袋、粉、喜糕、寿桃、敬使金。不过,通常情况下,不管是送礼还是回礼,猪肉和寿桃都以现金代替。回礼的多少一般是按送礼的多少来折算的,标准为20%—50%。喜袋中装的是喜糖。送礼者家中有长辈的,回礼时就要送寿桃。
尽管当时处于抗日战争时期,徽商的生意已大不如前,但从礼金数来看,依然可以看出祁家亲朋之间的实力。这三十位前来贺喜的亲朋之中,最少的贺礼是3斤猪肉。其余均为现金,少则大洋200元,多则大洋1 000元,总计收大洋7 240元、币3 000元,喜糕118包、红烛5对、喜轴4幅、喜联2幅、鞭炮8包。另外,贺礼中还包括一部分拜钱,从40元到200元不等。回礼金总计为2 960元,其中洋1 460元、币1 500元、喜袋154只、粉69升、代寿桃洋226元、敬使金155元,合计共回各类礼金洋1 841元、币1 500元。
《汪公会簿》记载,民国三十三年猪肉的单价是币36元,上面的贺礼记的宋千里等15人同贺的礼金是3 000元,折猪肉83.3斤。按目前许村市场猪肉价格10元1斤来算,这笔礼金相当于人民币833元,人均55.5元。目前许村结婚同贺的标准为每人20元。如此看来,那时同贺的标准是现在的2.7倍。亲戚或至交一般都是单独奉上一份贺礼,许村人称之为“恭喜”。上面27位的“恭喜”金全是银元,如果按1银元兑50元人民币算,那么,每份恭喜最少也是人民币1万元,最多的达5万元。今天许村的“恭喜”标准在60元至200元之间。
“礼尚往来”是亲朋之间交往的一条准则。之所以《礼簿》中要将各人的礼金作详细的记载,是因为它是将来复礼的依据。也就是说别人送礼有多重,你将来回礼也就有多重。殷实之家当然不成问题,可富人家也有穷亲戚啊,许村有“亲戚来往两头穷”、“肥羊拖死瘦鸭”之说。当别人的礼金都是洋200时,有些不富有的亲戚为了面子,可能也会凑出200元来送礼。当然,富东家一般心里有数,回礼时尽量多回一些,以免出现“肥羊拖死瘦鸭”的情况。《礼簿》记有这样两家:
许慎云舅姆
代亥洋二百念番,喜糕一包。
回:代亥洋一百番,喜袋四只,粉三升。另代寿桃一百元,敬使洋四十元。
仇广震
鲜亥三斤,喜糕一包。
回:代亥洋三十番,喜袋四只,粉三升。
许慎云舅姆送来的礼金是220元,而回礼的总数是240元。仇广震送来的鲜肉三斤,喜糕一包,而回礼却是洋30元。前面提到当时猪肉是法币36元一斤,三斤肉值108元。回礼的数额远大于这个值。
另外,上面记的“代亥洋二百念番”中的“番”字是指“番洋”,旧时把外国称为“外番”,“番洋”就是指国外传入中国的银元,比如墨西哥的鹰洋、西班牙的船洋都属于“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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