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从明太祖诏谕看中韩历史
浙江大学 杨渭生
我们这次的会议的主题是“通过相互史料看中韩历史”,这是个好主意、好题目。这涉及中韩双方保存下来的大量历史文献(包括实录、正史、野史、方志、族谱、文集、笔记、小说、戏剧、僧传、佛藏、道藏、续藏等等)有关广泛交往和记述对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风土、民俗等诸多方面的资料,均可钩沉耙梳,分类整理,研究领域广阔,可深入研究的空间很大。所以,这是非常值得开拓的研究课题。
中韩两国,同处世界东方,都有着五千年以上的文明,文化背景大体相仿。自古以来两国关系密切,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的交流源远流长,各自为创造东方文明,乃至世界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中韩两国人民的交往可以追溯到史前时代。在高丽王朝以前的朝鲜半岛,经历了檀君朝鲜、箕子朝鲜、卫满朝鲜、三国时代和新罗时期等历史进程。公元918年王建创立的高丽王朝至1392年享国475年,在朝鲜半岛历史上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朝代。高丽王朝与中国五代历代中央政府(包括一些地方割据政权,如吴越等)以及宋、辽、金(包括西夏)、元、明历朝政府和人民,都有密切的交往。亦即从10世纪初至14世纪90年代,高丽王朝与中国上述历朝政府的交往史,是汉唐以来古朝鲜与中国亲密关系的延续和发展,在中韩古代关系史上是继往开来的阶段。对此,拙著《宋丽关系史研究》(专著)和《十至十四世纪中韩关系史料汇编》(上、下册),已作了较详记述,但可研究的问题还很多,有待进一步探索。
高丽王朝后期,自恭愍王王颛十七年,明洪武元年(1368)至恭让王王瑶四年,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这二十多年间的历史虽短,但值得研究的问题不少。“从明太祖诏谕看中韩历史”,即从一个侧面说明历史经验值得注意的一些问题,或有益于中韩关系历史的研究。
在上述二十多年中,自明洪武元年(1368)正月明太祖朱元璋即位于金陵(南京),即重视邻国,“修书遣使,涉海洋,入高丽,报(高丽)王知之”[1]。仅据郑麟趾《高丽史》所载不完全统计,自洪武元年至七年中,明朝派往高丽使臣有12人次,颁诏(包括通过中书省致书高丽)22次。高丽通使大明(包括谢恩、贺正、子弟入学表等使)41人次。在这7年中,从明太祖诏谕看中韩关系,基本上比较正常。明太祖诏谕的内容大体上围绕着三个主要问题而发。
其一,关于治国理政。
明太祖一开始指出“咨尔高丽国王王颛世守朝鲜,绍前王之令绪,恪遵华夏,为东土之名藩”,“作镇边陲”。接着,便十分关注治国安邦的大事,玺书曰:“近者使归,问国王之政,言王惟务释氏之道;经由海滨,去海五十里或三四十里民方宁居者。朕询其故,言倭奴所扰。因问城郭何如,言有民无城。问甲兵何如,言未见其严肃。问王居何如,言有居而无听政之所。朕因思之,若果如是,深为王虑也,朕虽德薄,为中国主。王已称臣修贡,事合古礼。 凡诸侯之国势将近危,朕所以持危之道不可不谕王知之。中古以来,王公设险以守其国,今王有民而无城,则民命将危。为国者未尝去兵,今王武备不修,则国威将危。民以食为天,今王滨海之地不耕,则民食将危。凡有国者必有听政之所。今王有居室而听政之所不设,非所以示尊严于臣。若或设之,但不当过于奢侈耳。历代之君,不问华夷,惟行仁义礼乐,可以化民成俗。今王舍而不务,日以持斋守戒为事。望脱愆寃,以求再生之福。佛经之说虽有,然不崇王道而崇佛道,失其要矣。”明太祖又纵论古今信佛、佞佛之失,所可汰者,冗僧,是为纠正之一法。又指出:“ 今既为王,有土有民,能举先王之道,与民兴利除害,使父母妻子饱食暖衣,各得其所,生齿日繁,此道若举,佛家之斋戒其可与并驱乎?”明太祖认为这些都是修行之大者,大有益于国家治理。他又提出要注意国防虚实,“非雄武之将、勇独之兵,不可远战于封疆之外。王若守之,非深沟高垒,广其储蓄,四有援兵,不能挫锐而擒敌”。所以,他认为王之责任重大。“惟智者能图患于未然,转危以为安也”[2]。明太祖多次诏谕中所言喋喋,都是为了治国理政这些大事。
其二,关于文化交流。
明太祖笃信治国之道,当行仁义礼乐,可以化民成俗,长治久安。他出身农家,没有多少文化,却很重视文化。对周边邻国,则关注文化交流,明朝使至,“且知(高丽)王欲制法服以奉宗庙”,“深以为喜”,遂赐高丽冠服、乐器、陪臣冠服。又先后赐给高丽洪武《大统历》、《朝贺议注》、《六经》、《四书》、《通鉴》、《汉书》等[3]。自洪武三年(1370)八月为始,特设科举,“使中外之臣皆由科举而选”。曾三次颁布科举程式,即乡试,会试,殿试,并遣使通报高丽,诏书说:“高丽、安南、占城等国如有经明修行之士,各就本国乡试,贡赴京师会试,不拘额数选取。”[4]同年,高丽遣使京师贺正,举子朴实、金涛、刘伯濡从行,涛中制科。洪武五年(1372)高丽上表,请允许派遣子弟赴明留学。次年(1373),明太祖有旨:“恁中书省回文书去,教高丽国王与他臣下们好生熟议,若是乃为父母以愿令子弟(来中国)入学,为子弟的,听受父母之命来学者,教高丽国王差人好生将来。”[5]明太祖要“非科举者,毋得与官”,以示其“责实求贤之意”。这条终明之世贯彻始终,高丽子弟入明就学者多,其中有不少人中了进士,做了官。
其三,关于清剿倭寇。
明太祖不愧是一代开国的英主,涉及高丽朝,他从一开始就警惕着倭寇为患的问题,认为倭寇干扰已是十余年二十来年的事,应注意严加防范。洪武七年五月,高丽曾向明朝要求配给为打造捕倭船只合用的器械、火药、硫磺、焰硝等军用物资。明太祖有旨:“高丽来关军器,火药,造船捕倭,我看了好生欢喜,却不似以前坐视民病,方才有救民之心。似这等行移与中国一般,王颛敢真个依着我的号令。若如此时,把每号令行将去,他必是依着行。早发文书去,教那里(高丽)扫得五十万觔硝,将得十万觔硫黄来,这里(中国)着上那别色合用的药修合(配制)与他。去那里新造捕倭的船,教差能幹将官率驾将来我看。”(中书)省(大都督府御使)台官即奏:“恐彼无此物”。又钦奉圣旨:“皆是同天共日,安得此有彼无。此等之物处处有之,彼方但不会修合(配制)耳。宰相等只将这号令行将去”[6]。可见,明太祖对于高丽造船捕倭等军用物资是何等的关注和重视。除官方渠道支援高丽抗倭物资外,高丽还从民间渠道得到中国关于火药配制和器械制造的方法,对抗击倭患起着重要的作用。明朝还多次提倡名马等军用物资的相互支援,维持友好关系。
上述明初与高丽朝的关系基本上是按照明太祖诏谕的调子走的。恭愍王二十二年(1374)九月,恭愍王遇弑,奸臣李仁任等遂立十岁的小孩辛禑为王,又遣使奔北元。北元乘机插手进来,僭权的辛禑当局耍两面手法,一面投靠北元势力,一面又向明朝京师“告讣”,以表示讨好。这样便形成了复杂的新三角政治关系。明太祖静观其变,坚拒北元,仍与丽朝保持一定关系。在辛禑僭位的十六年间,辛禑当局遣官入明12人次,明朝亦先后断断续续遣使11人次颁诏12次。最后一次(辛昌元年,1389)礼部转达明太祖诏谕:“高丽限山负海,风殊俗异,虽与中国相通,离合不常。今臣子逐父,立其子 ,请欲来朝,盖为彝伦大坏,君道专无,不臣之逆大彰。谕使者归,童子不必来朝。立亦在彼,废亦在彼,中国不与相干。”[7]其后,恭让王王瑶即位(1389),又遣使通明12人次,高丽王朝灭亡,李成桂建立朝鲜王朝(即李朝)代兴,奉明为正朔,中朝友好关系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向前发展,在李朝(1392—1910)存在的五百多年间。整个明清两代(在日本入侵以前)中朝两国关系都是亲善友好的,上述明太祖诏谕中这三个重要观点一直是当时中韩关系的标杆。这历史经验至今仍值得注意。[8]
(本文为201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中韩历史学家论坛“通过相互史料看中韩历史”主旨讲演稿)
注释
[1]郑麟趾:《高丽史》卷41,《世家•恭愍王四》(上册),韩国亚细亚文化社1972年版,第823页(本文引用《高丽史》均为此本)。1368年正月建明朝,当年十一月即遣使高丽,因“海道艰关”,至第二年夏四月才到。
[2]《高丽史》卷42,《世家•恭愍王五》,影印本上册,第828—830页。
[3]《高丽史》卷42,《世家•恭愍王五》,影印本上册,第828—830页。
[4]《高丽史》卷42,《世家•恭愍王五》,影印本上册,第830—832页。
[5]《高丽史》卷44,《世家•恭愍王七》,影印本上册,第852—858页。
[6]《高丽史》卷44,《世家•恭愍王七》,影印本上册,第864—865页。
[7]《高丽史》卷137,《列传五十》,《辛禑传五》附《辛昌传》影印本下册,第931—969页。
[8]以上有关史料,详见杨渭生主编《十至十四世纪中韩关系史料彙编》(下册),学苑出版社2002年版,第566—6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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