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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旧城更新的重点在哪里?

时间:2023-03-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旧城区整体上维持现状,未进行实质性的更新。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期,旧城更新的重点转向还清新中国成立30年来生活设施方面的“欠账”,解决城市职工住房困难成为突出的问题,并开始重视修建住宅。这些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致使中国目前的旧城交织存在着结构性衰退、功能性衰退和物质性老化等严重问题,与目前中国城市发展呈现高速增长和高速变化的趋势形成强烈反差,存在严重的滞后。
简要回顾_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问题研究

我国有组织、有计划的旧城更新是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的,从1949年至今已有50多年,经历了一个曲折而漫长的发展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直至20世纪70年代,我国为摆脱由于长期政权不稳定而导致的贫穷落后状况,一直以生产性建设为主,建设重点在于发展工业生产,项目集中于城市新区。由于之前遗留下来的城市问题太多,而且经济实力十分有限,当时对城市旧区的改造政策只能是“充分利用,逐步改造”。城市旧区更新主要是着眼于改造棚户和危房、简屋,同时增添一些最基本的市政设施,以解决居民的卫生、安全、合理分居等最基本的生活问题。交通方面仅限于拓宽打通少数道路。旧城区整体上维持现状,未进行实质性的更新。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期,旧城更新的重点转向还清新中国成立30年来生活设施方面的“欠账”,解决城市职工住房困难成为突出的问题,并开始重视修建住宅。那时候建设用地大多仍选择在城市新区,旧城区主要实行填空补实。当时由于管理体制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以及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环境观念淡薄,建设项目存在各自为政、标准偏低、配套不全、绿地受侵占、历史环境遭破坏等问题。市中心地段由于人口密集,建筑密度较高,一般改造时都无力问津。因此,城市建设的形态出现外围建筑新、质量好、层数高,而中心区则普遍较为陈旧、建筑质量差,呈现出与城市正常发展规律相违背的反常状态。

纵观新中国成立后三四十年内,我国旧城改造规划总的思想在于充分利用旧城,更新改造对象主要为旧城居住区和环境恶劣地区。旧城更新的特点是依靠国家投资,资金匮乏,改造速度缓慢,标准较低。因此旧城旧区的更新一直处于一种起步维艰的状态,城市结构形态未出现大的质变。填空补实、见缝插针式的更新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还加剧了旧城环境恶化,亦为以后的更新工作留下了许多隐患。这些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致使中国目前的旧城交织存在着结构性衰退、功能性衰退和物质性老化等严重问题,与目前中国城市发展呈现高速增长和高速变化的趋势形成强烈反差,存在严重的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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