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矫正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研究矫正对象已经出现的问题,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实施矫正工作、实现矫正目标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可以说,确定矫正对象的问题,是有针对性地实施矫正工作,实现矫正工作的目标,防止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基础。
矫正对象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体系,这表现在众多方面。在矫正对象问题形成的原因方面,可能涉及个人、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矫正对象问题表现形式方面,可能表现为一般的行为的表层问题,也可能表现为反社会等深层问题;在问题的危害方面,有些问题可能仅仅危及矫正对象自身,有些问题可能危及家庭,还有些问题则可能危及社会和国家安全;在问题结构方面,有些矫正对象可能存在着单一性问题,有些矫正对象则可能存在复合性问题。社区矫正工作者应学会分析和研究问题的方法,才能准确地诊断矫正对象的问题,为制定矫正计划奠定基础。这就需要对问题进行分类,并确定问题的性质。
矫正对象问题分类的依据有很多,既可以根据矫正对象问题形成的原因分类,也可以根据问题存在的时间分类,还可以根据问题的危险程度和矫正对象的需要分类。
以问题形成的原因为依据,可以把矫正对象的问题区分为内在性问题和外在性问题两大类。所谓内在性问题主要是指由于矫正对象自身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原因形成的问题。如由生理疾病、情绪、情感等因素形成的问题。外在性问题主要是指由于矫正对象所处环境因素改变形成的问题。这又可以区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矫正对象家庭环境改变形成的问题,另一类是由于矫正对象社会环境改变形成的问题。
在以问题形成的原因为依据分析矫正对象问题时,应注意内在性问题和外在性问题具有互为因果的特性,外在性问题往往要通过矫正对象内在的因素发挥作用,而内在性问题往往又是由于外在性因素作用的结果。
以问题存在的时间为依据,可以把矫正对象的问题区分为短期性问题、中期性问题和长期性问题。
以问题的危险程度为依据,可以把矫正对象的问题区分为低度危险问题、中度危险问和高度危险问题。
以矫正对象的需要为依据,可以把矫正对象的问题区分为物质性需要、精神性需要和关系方面的需要。物质性需要是指由于矫正对象生存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得不到应有满足时产生的问题,如生活资料的匮乏、就业的困难等。精神性需要问题则是指矫正对象在精神方面得不到应有满足时产生的问题,如情感需要、归属需要等得不到满足时产生的问题。人际关系方面的需要是矫正对象在家庭、朋友、社会交往等方面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产生的问题。
矫正社会工作者应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进行问题分类。如在确定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控制程度时,要根据矫正对象问题的危害程度进行问题分类;而在明确问题的性质,协助矫正对象配置资源,解决问题时,则要以矫正对象的需要和问题形成的原因为根据进行问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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