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国家权力被认为是人口规模、领土空间、自然资源、经济水平、军事实力、社会稳定等因素的集合。然而,需要注意到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仅仅具备上述一个或几个因素是不能保证国家权力的。相类似的,缺少上述一个或几个因素也并非必然导致一个国家的国家权力的下降。例如,印度、巴西或者是沙特阿拉伯国土面积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人口众多,比利时工业基础好,以色列有一流的军队,但是这些国家都不是世界强国。摩根索(Morgenthau)认为,在定义国家权力时强调单一因素是错误的。[12]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在拥有的权力(包括潜在权力)和把潜在权力转化为实际权力之间的区别。
不同的学者把国家权力分为不同的组成因素。例如,奥根斯基(Organski)把这些组成因素描述为自然因素(地理因素、资源因素和人口因素)和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军事因素、心理因素、信息因素等)。[13]摩根索把国家权力分为相对稳定的权力因素(地理和自然资源)和不断变化的权力因素(个体能力、战争准备能力、人口、国民性格、国民士气、外交质量和政府质量)。[14]与摩根索分类相似的是科伦比斯(Couloumbis)和沃尔夫(Wolfe),他们把国家权力分为有形权力(人口、领土、自然资源、工业基础、农业基础、军事力量和政策的灵活性)和无形权力(领导能力和领导人个性、政府机构效率、政府的类型、社会凝聚力、国家信誉、外国支持和外交政策、事故、应变能力)。[15]下面将对某些被普遍认可的权力的重要构成因素予以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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