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作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基础较好,没有国家标准的贫困人口,2014年,在识别省定贫困村的基础上,青岛按照“一后一无”的标准(即行政村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所在区市排名后10%、行政村无集体经营收入),创造性将经济相对薄弱的贫困村以及承担生态公益林保护、水源地保护、粮食主产等功能的经济薄弱镇,全面纳入识别范围,将市级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确定为4600元,分别高于国家扶贫标准(2736元)、山东省扶贫标准(3322元)68%和38%,分别高1864元、1278元。全市共识别了10个经济薄弱镇、200个省定贫困村、300个经济薄弱村,3万户、6.5万贫困人口。在这些贫困人口中,有低保户9000户共1.7万人,有在校学生7800人。从致贫原因看,因病、因残致贫2.5万户,占71%;贫困人口中无劳动能力3.8万人,占58%。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青岛举全市之力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计划三年内每年脱贫2万人,到2017年全面完成扶贫任务。
虽然青岛市扶贫对象识别工作标准高、范围广、对象实,但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老弱病残”特殊贫困人口比例大、贫困人口相对分散等问题,精准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无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人口基本没有自我脱贫能力,需要政府兜底脱贫。为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近年来,青岛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精准到户、扶贫到人”的思路,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扶贫与“强智”共举,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措施,走出了一条符合青岛实际并具有地方特色的扶贫开发新路子。
一、科学编制扶贫发展规划
全市坚持摸清底数扶“真贫”,摸清了贫困村、贫困户经济基础、产业基础、劳动力状况、村级班子、贫困家庭学生、贫困原因、劳动力培训意向、发展方向等八个贫困底子。在此基础上,按照“一镇一规、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要求,组织各区(市)编制经济薄弱镇三年扶贫发展规划,制订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对策和帮扶方案,明确脱贫的时间表、路线图。按照“一图、一册、一板、一档”的要求,组织各区(市)编制区(市)扶贫地图、贫困村公示板、贫困户扶贫手册和扶贫档案,为精准脱贫奠定基础。
二、因人因地施策推进扶贫
对经济薄弱镇、贫困村、经济薄弱村,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镇“六项工程”(道路、排水、污水处理、文化广场、综合服务中心、镇容镇貌)和村“八项工程”(道路、饮水安全、农村用电、文化小广场、村庄亮化、农田小型水利、办公和服务场所)建设。比如,水利部门在72个省定贫困村、87个市定经济薄弱村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103个省定贫困村实现规模化供水,保证了农村居民吃上干净的自来水。同时按照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原则,支持镇村立足自身优势,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提高“造血”能力。对贫困户坚持分类指导,对有劳动能力的,实施产业开发、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雨露计划”及小额信贷,促进就业创业增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低保兜底、社会救助、医疗救助等兜底脱贫。
三、凝聚力量完善大扶贫格局
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青岛市构建起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开发格局,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全市各级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实施财政扶贫开发专项项目,通过“输血”,促进扶贫对象增收;发挥政府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共同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加快改善贫困对象的生产生活条件;动员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扶贫开发。2016年,全市各级投入专项扶贫资金3.24亿元,整合各类涉农资金1.9亿元用于扶贫。安排省定贫困村和经济薄弱村产业项目451个,其中“种养加”项目64个、光伏项目108个、电商项目4个、旅游项目18个、异地物业及其他项目257个,通过项目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推进农村扶贫与低保有效衔接,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6000名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
为打造先行先试的青岛样板,青岛出台了《关于率先完成农村精准脱贫任务的意见》,将脱贫攻坚列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并编制了27个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了“1+N+6”政策体系。落实33名市级领导帮村、673名市级第一书记驻村和22家市属国企帮镇等定点帮扶机制,实现贫困村、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全覆盖。发挥“第一书记”带头人作用,开展“健康扶贫”行动,组织市级三甲医院一对一,与平度、莱西市10个经济薄弱镇建立稳定的帮扶关系;开展“教育扶贫”行动,完善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各个学段的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扩大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开展“企业扶贫”行动,实施“村企共建”,努力做到每一个贫困村、经济薄弱村,都有一个对口帮扶部门和一家帮扶企业,不脱贫不脱钩。重点实施“四个一批”,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对7800个贫困家庭的在校学生,组织党政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一对一帮助完成学业。建立完善精准脱贫动态管理机制,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稳定脱贫户及时退出,新贫困户能够进得来,确保让农村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率先启动城镇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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