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渊源来看,欧美近现代大学是从欧洲中世纪大学传承发展而来的,因而其管理理念和制度模式深受欧洲中世纪大学的影响。就这种意义而言,德国大学讲座制度无疑是继承中世纪大学传统的一种制度实践。当然,这种制度实践也反映了当时德国的大学观念。
一、 大学讲座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任何制度的生成、发展和完善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作为一种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和学术管理制度,大学讲座制自然也不例外。可以说,讲座制度源起于中世纪大学早期的行会组织模式,兴盛于19世纪初叶的德国研究性大学,因为德国大学“把研究和教学统一在正教授身上,加强了他作为研究所主任的领导地位和在大学管理方面作为兼职决策者的重要影响” [7]。后来,讲座制虽然仍深嵌于大学组织之中,但客观上却逐步衰落了。为了较清楚地认识德国大学讲座制度的发展脉络,需要从长时段、更加宽泛的视角对此加以分析。
(一) 大学讲座制度的肇始
讲座制度萌芽于马其顿帝国的亚历山大里亚大学。那个时代,西方世界的教育形式主要以家庭教育和私人游学为主,学者则通过个体的方式收徒授学,这一时期虽有学术权威,但并无学术制度。古罗马时期,讲座作为古代大学的管理方式开始在西方高等教育中发挥作用。至大希腊化时期,讲座不仅仅指讲席或一种与学术活动相关的称谓,还指国家对大学的资助方式与基本管理制度。中世纪以来,行会制度一直盛行于大学基层组织结构之中,主持讲座的教授一直是教学领域的主宰。文艺复兴以后,大学教学内容开始发生明显变化,过去每位教师负责教授一个领域所有学科或课程的状况发生了改变,每个学科开始设置讲座,并由讲座专门负责相关课程的讲授。此时的讲座开始领取职务薪金,并有无偿地讲授他所负责的专门学科的义务。[8]
当然,和现代大学学术组织及管理制度相比,早期的讲座具有数量少、结构简单、形式单一等特征。所谓数量少,是指大学中所设置的讲座数量的绝对数少;结构简单,是指讲座内除了教授外别无其他成员,讲座即教授;形式单一,是指讲座的确立仅是一种国家控制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国家直接确定学科、规定指标体系、下达讲座数额、圈定讲座人选。[9]
(二) 大学讲座制度的德国化重建
讲座制度的萌芽尽管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但其真正作为一种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和学术管理制度并产生世界性影响是在德国柏林大学创建之后。也就是说,正是19世纪德国的研究性大学让讲座制度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它不仅在大学中扎下根来,而且还固化为现代大学的一种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和学术管理制度。当然,讲座制度的德国化重建和再造,无疑与当时德国的社会环境及大学组织自身的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
从当时德国的社会环境来看,有三个方面的变化特别值得关注:一是整个社会朝着世俗化的方向发展,二是思想基础由经院主义逐步转向理性主义,三是德意志民族日益觉醒。从当时德国大学的状况看,它正面临着日益深重的合法性危机。较之意大利、法国和英国等欧洲国家,德国大学的出现至少要晚200年。早期德国大学基本上是在教会的控制下生存下来的,经过漫长而曲折的发展,16世纪时德国已有42所大学,成了欧洲各国中大学数量最多、也是最密集的国家。然而,至17世纪末,德国大学像欧洲其他国家的大学一样,非但没有实现真正的振兴,反而一落千丈。后来,尽管经过18世纪的两次大学改革运动,德国大学取得了重要成功,但从整体上看,德国大学制度仍然远离新时代的要求,大部分机构处在衰落之中。据统计,从1792 ~ 1818年,有半数以上的德国大学被迫关闭,幸存的大学也面临极大的困境。[10]
在此背景下,经过施莱尔马赫、费希特、洪堡等人的极大努力,德国于1810年创办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柏林大学。在今天看来,当时柏林大学之所以不同凡响,主要因为它形成了甚为独特的管理模式和组织机制,而讲座制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具体而言,讲座必须由大学教授会审议、提名,并由国家任命以及下拨相应的教育经费。正教授既是研究所组织的主持人,也是其研究领域唯一的一名讲座占有者。在讲座教授的领域中,研究和教学均由他全权负责。应该说,讲座制的确立、固化和完善,为当时德国研究性大学“为科学而生活” “教学与科研相统一” “学术自由” “教授治校”等理念的落实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并在相当程度上促使德国大学成为19世纪世界高等教育史上的一朵奇葩。
总体上看,19世纪德国研究性大学对讲座制度的重建是卓有成效的。首先,用组织化讲座替代个体化讲座。早期大学的讲座往往由一人承担,讲座即教授。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大学规模逐步扩张,学科专业日益成熟,过去一名教授承担一个学术领域所有课程的现象变得不再可能,大学讲座开始由教授、编外讲师、助教等组成的学术团队共同承担。其次,讲座深嵌于大学组织结构之中,成为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形式。从组织结构看,当时大学一般由讲座、学部和学校三级构成,但由于学部和大学一级的机构相对无权,大学运行基本上由讲座教授掌控。可以说,讲座组织不仅是大学的基层学术行政单位,而且还是强有力的学术权力实体。第三,讲座设置由粗放型向精细型发展。过去,讲座主要按大学科,甚至按门类进行设置。而到19世纪,由于学科专业的急剧分化,讲座则根据需要按研究领域、研究方向来设置。
必须承认,19世纪德国研究性大学的成功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讲座制度无疑是这多种因素中的一个关键方面。伴随着19世纪德国研究性大学学术声望的上升,其管理模式和组织机制,包括讲座制度,不但为国内其他大学所相继效仿,而且还被广泛移植到其他国家。
(三) 大学讲座制度的现代命运
传统德国大学组织的典型形式是以教授讲座为核心的研究所,虽然这种结构有效地促进了19世纪后半期德国科学研究的发展,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它并不能很灵活地适应规模较大、复杂性程度较高的科研工作。由此似乎不难探测讲座制度的现代命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被进一步改造,使其适应大学发展的新需要。19世纪晚期以后,世界范围内的高等教育改革浪潮此起彼伏,大学内部的管理模式和组织机制也在不断变革。在此情况下,作为一种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和学术管理制度,讲座制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一是讲座规模进一步扩大。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张、学科的高度分化与深度融合以及学者既分工又合作的趋势的发展,大学讲座规模较之以前迅速扩大,甚至一个学科出现多个讲座并立的局面。二是讲座的绝对主导作用被削弱。伴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以及大学内部组织制度的改革,讲座组织不再是大学中唯一最小的教学科研单位,而是与其他学术组织形式如系并立,或相互交叉。三是讲座性质发生某些变化。讲座组织的行政功能被逐步弱化,而其教学、研究职能被不断强化;其管理主体、资金来源渠道越来越多元化;等等。
第二,被学系建制取代。19世纪末德国大学的国际声誉掩饰了教授们独断专行地统治研究所的等级结构和权力主义特征。德国大学的教授一直完全负责他们学科领域的全部教学和科研,亲自负责分配他们各自研究所的科研经费,客观上他们不仅决定大学某一部分的学术发展,而且也有权威统治研究所的其他所有成员。至20世纪60年代,这种状况基本上没有发生什么变化。然而,伴随此后的学生动乱、有关的政治事件以及来自美国民主而灵活的学系建制的榜样激励,讲座制度逐步被学系建制所取代。
二、 大学讲座制度的价值矛盾及其表现
德国大学的学术声望至1900年左右达到了巅峰。当时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人都认为,德国大学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大学。例如,英国著名教育家阿什比曾认为,德国的大学模式是“19世纪大学的理想模式”。这种模式为瑞典、美国、日本等诸多国家所艳羡和仿效。可以说,19世纪德国研究性大学之所以取得成功以及产生世界性影响,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拥有先进的办学理念;二是构造了与之相应的制度体系,它使先进的办学理念得到贯彻和落实。作为一种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和学术管理制度,大学讲座制度无疑是上述制度体系的有机构成。从价值论角度进行反思,可以发现,学术自由是德国大学讲座制度的根本追求,而规制处在为学术自由服务的辅助位置上。
(一) 大学讲座制度的自由追求
尽管德国在每一个主要历史时期都诞生过新的大学,并且新大学的开办常常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创新和改革,但是,19世纪初期柏林大学的创建却远远超出了“量变”意义上的革新的范畴,具有极为突出的特殊价值。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它有一项意义深远的创新,即确立以研究为大学的首要使命。这种以研究为己任的思想使教授集研究与教学于一身,加强了其作为研究所主任和大学管理决策参与者所起的重要作用,并对19世纪德国大学取得巨大科学进步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客观而言,作为体现教学与科研相统一思想的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和学术管理制度,讲座制非但没有全面规制教授的教学科研工作,反而始终遵循大学的最主要的原则,即尊重自由的学术研究,切实保障和落实教授的学术权利。这极大地激发了教授从事学术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一,讲座制不但承袭了中世纪大学教授治校的传统,更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可以说,讲座制与中世纪学者行会中师傅的绝对优势地位有着莫大的关联。而且,它还从学术自治和19世纪洪堡等人提出的教学与科研统一的思想中获得了理论启迪。再者,近代科学的快速发展以及学科的日益分化和专业化,无疑为讲座制的诞生创造了必要条件。在此情况下,为了让学者卓有成效地开展学术研究,大学在制度上就必须相应地予以变革。讲座制的设置和确立便是19世纪德国研究性大学寻求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的结果。
第二,讲座制赋予教授诸多学术权力。19世纪初,柏林大学刚一成立就按照学科和专业设置了诸多讲座,并从世界各地延揽了一批不同学科领域的高水平学者主持讲座,同时赋予其极大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的权力,使得讲座在大学中成为具有稳定结构的,集教学、科研、财务、人事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基层学术组织。概括地说,讲座教授的权力主要体现在:一是自主研究权,能够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进行各种科学研究;二是自主人事权,可以自主聘用下属的学术人员和其他非学术人员;三是自主教学权,讲座教授可以自己开设各种课程,选择教学方式等;四是独立的经费支配权,即讲座教授能够自主地使用和分配由教育部拨付下来的研究经费,而不受其上面的学校一级和学部一级的限制,甚至出现了“没有征得讲座教授的同意,大学不能进行经费的分配和再分配” [11]的局面。
第三,讲座制保障了教授个体和学者团体的教学与科学研究自由。19世纪的德国研究性大学被公认为当时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作为它的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和学术管理制度,讲座制不但切实维护和保障了教授个体与学者团体的教学和科研自由,而且还促进了大学科学研究职能的发展。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19世纪德国研究性大学“最主要的原则是尊重自由的学术研究” [12]。在此思想的指导和引领下,它形成了体现教学和科学研究自由的讲座制度,这种制度客观上推动了当时大学学术生产力的发展,并使之赢得了世界性的学术声誉。
(二) 大学讲座制度的规制取向
19世纪,德国研究性大学是一个“底部沉重”的学术组织,讲座教授事实上掌握着大学系统运作的主要权力。正如伯顿·R·克拉克在评论德国大学系统时所指出的那样,“指导行动和推动德国大学系统前进的并非主要是大学,或者甚至是主要的学部。德国大学系统的成功,在操作层次依靠讲座控制的和讲座监督的研究所、研讨班、实验室甚至医院。用莫姆森的话,即比较规模小和高度自治的自给自足的学术生产单位” [13]。盖·尼夫和盖瑞·洛茨认为,德国学术专业基层结构的讲座—学部模式,“最突出的特征在于讲座持有者个人(即讲座教授)拥有举足轻重的独立和个人权威。学术工作围绕着教授而组织。虽然很大一部分工作实际上是由下级学术成员所完成,但这些工作都是由教授进行管理。讲座主持人是一个学科或学术领域的‘当地表达方式’(local expression)。讲座教授的自主如此之强以至于欧洲大陆的大学被描述为‘独立学术实践者的联合’ ” [14]。
综上所述,德国大学讲座制度的规制取向可能更多地体现为学术规制,而非行政规制。更确切地说,这种学术规制主要表现为讲座教授的自我规制。亦即说,学者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这是因为:第一,在讲座制度框架下,高级教授享有的学术权力和权威几乎达到极致,在学校范围内近乎没有限制,或者说,讲座制度充分保障了教授的研究自由和教学自由。第二,尽管德国大学的研究所是一个国家机构,学术自治是高校的权力,但实际上这些权力都集中在教授手中。在德国大学内部的权力结构中,讲座教授享有极为突出的地位,校长、学部主任等更多的是象征性职位,没有实权。大学中的其他学术人员,如副教授、编外讲师、助教、学生等更是被排除在决策之外。
(三) 大学讲座制度价值矛盾的表现
应该说,包括讲座制度在内的大学及其制度的构造和运行是与18世纪中叶以来德国整体的社会文化背景密切关联的。在当时理性主义主导的思想氛围下,学者从事学术研究的旨趣主要在于追究客观事物的内在逻辑而非它的直接效用。19世纪初叶,普鲁士国王在筹建柏林大学时甚至指出,国家必须用精神上的强大来弥补物质方面所受到的耻辱。从这种意义上讲,德国大学讲座制度的价值矛盾可概括为两类价值关系的失衡:一是理性价值与功利价值的冲突,二是专业价值与民主价值的冲突。
首先,从学术的精神性和效用性的关系来看,德国大学讲座制度的价值矛盾主要表现为理性价值与功利价值的冲突。基于知识的理性价值和象征意义,学者应当甘于寂寞,崇尚纯学术研究,拒斥功利性的学术价值目标。而自由是探究高深学问和追求真理的先决条件。在此情况下,大学讲座制度赋予教授极大的权力,不但拥有领导研究所、设置课程、组织教学和考试以及自主进行研究的绝对权力,而且直接从政府那里获得研究资金和设备,拥有资金的直接支配权。虽说德国大学的研究所是一个国家机构,学术自治是高校的权力,教授是国家的公务员,但从院校内部的权力运行看,学校一级和学部一级的管理,更多的是协调工作,并不直接介入和控制教授的正常教学、研究活动,并且大学内部的主要权力事实上都掌握在教授的手里。亦即说,在德国大学内部的权力结构中,教授享有极其突出的地位,校长、学部主任及其管理团队更多的是象征性职位,没有实权。正如伯顿·R·克拉克所言:“个人统治的程度在讲座制度中是极高的,当学院式监督只是名义上的和国家的监督远不能有效实施的时候,情况尤其如此。” [15]
第二,从教授与其他学术力量的关系来看,德国大学讲座制度的价值矛盾主要表现为专业价值与民主价值的冲突。总体而言,尽管高级教授之间的地位是相对平等的,但在讲座组织中,与其他教学和研究人员相比,教授的地位和作用是相当突出的。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教授是学术的化身,他们不但拥有相应的专业修养和学术智慧,而且在相关的研究领域中做出了重要的学术贡献。在注重专业价值的背景下,讲座制度助长了教授权力个人化,他不仅是自己研究领域的唯一一名讲座持有者,同时也是研究所唯一的负责人。而且,教授下面的两类教学和研究人员,包括有任课资格但无讲座头衔的编外讲师和助教,均由讲座教授直接领导,特别是助教,他们的工作完全服从于教授工作的需要。此外,教授不仅监督低级教师的工作,而且还广泛地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监督。可见,基于专业价值的理性诉求,建构讲座制度的目的在于,充分维护和保障教授的学术权力,使之享有近乎绝对的自由。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其他教学和研究人员的自由权利则非常有限。对此,克拉克·克尔指出:“德国教师群体更像阶级结构而不是行会,是一种等级制度而不是兄弟般的关系。” [16]
三、 大学讲座制度价值矛盾的消解
必须承认,讲座制度的确保障了当时德国教授拥有广泛的学术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它充分激发了教授的学术创造性,提高了研究性大学的学术生产力,促进了德国学术的发展和繁荣。但另一方面,德国大学讲座制度的价值矛盾也是客观存在的,具体表现为两种价值关系的失衡:一是理性价值和功利价值的冲突,二是专业价值和民主价值的冲突。既然如此,那么实践中德国大学讲座制度的价值矛盾究竟是如何消解的?换言之,实践中的德国大学讲座制度何以持存,其背后的逻辑和依据是什么?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似乎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总的说来,德国大学讲座制度价值矛盾的实践消解是一种典型的内控型模式,即以自由为中心的整合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学术精英(讲座教授)完全掌管研究所内的一切事务,在学校范围内享有几乎不受限制的学术自由。而且,教授联合体还控制着大学运行和发展的方方面面。可以看出,德国大学讲座制度价值矛盾的消解,主要依循的是学术逻辑的要求。也就是说,大学被定性和定位为社会系统中的学术组织,基本上按照学术逻辑的要求运作,大学的根本使命就在于永不停歇地探求真理和发展学术。由于教授是学术的化身,所以,德国大学赋予教授绝对的学术权力,使其拥有相当广泛的自由决定权,并通过构造包括讲座制度在内的学校制度体系来切实地对这种自由权予以保障和落实。
可以说,运行于学术逻辑轨道上的讲座制度不但使19世纪德国研究性大学的学术声望达到顶峰,而且对后来的德国大学系统甚至世界其他国家的大学亦产生了广泛、深刻和持久的影响。概括起来,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树立学术性是大学的本质属性的信念。讲座制度在德国研究性大学的确立、巩固和完善,是与大学的组织特性密切关联的。实际上,讲座制奠基于学术性是大学的本质属性的信念基础之上。依凭于这种信念,德国大学赋予教授绝对的学术权力,激发其学术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是这种信念及其组织机制,为19世纪德国研究性大学赢得了世界性的学术声誉。
第二,形成充分尊重教授权威的学术传统。大学的学术性本质使知识的传播和发现成为推动智力机构不断变革和发展的内在逻辑。很显然,不管是知识传播还是知识发现,甚至是知识的应用,都必须全面依赖于教授这一主体机制。因为教授是学术的化身,教授的学术修养和专业智慧使大学的知识传播和发现成为可能。基于这一洞见,德国大学普遍形成了充分尊重教授权威的学术传统。
第三,明确学校行政体系服务于学术发展的功能责任。通过讲座制度运行的实践逻辑可以发现,德国大学行政体系的功能定位锁定在服务于学术发展这一目的上。也就是说,学校行政体系的主要功能不是全面规制教授的专业探求,而是为教授的学术工作创造良好的支持性条件。事实上,无论是学校一级还是学部一级,行政管理团队的主要职责均在于通过一定的工作机制服务于大学的学术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讲座制这一学术组织形式和学术管理制度,主要适应于大学的规模不是很大、知识分化没有达到很细、大学的管理事务相对比较简单这样一种状况。随着大学规模的急剧扩张、内部事务的复杂化以及知识和学科的分化,完全按学科设置教席的学术组织形式不仅不能适应规模日益扩大的教学需要,极大地扼制了办学效率的提高,而且其僵化封闭的权力模式不仅逐渐成为影响大学进一步学术创新的障碍因素,也与日趋高涨的民主社会文化的要求格格不入。尽管如此,但讲座制度对后来大学的上述影响却并未随着其衰落而完全消失,而是“润物细无声”地成为新的学术组织框架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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